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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書】向鄭南榕致意,民進黨不應迴避基層人民的「百分百言論自由」

文 / 吳嘉浤

又來到4月7日,29年前的今天,鄭南榕拒絕「意圖叛亂」的罪名拘捕,在自囚71天之後,抵抗拘捕的警力,選擇自焚。今日,4月7日已被民進黨政府訂為言論自由日,但在「自由之翼」墓園的追思會,我們卻看到想要向總統蔡英文表達陳情的人民,被強制驅趕出場,甚至遭到警方的拘留。如此現象,實已反映了台灣社會的言論自由只屬於一部分特權人士,我們距離百分百的言論自由還相當遙遠。

「爭取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是《自由時代》系列雜誌最醒目的一句標語,也被視為鄭南榕一生重要的行動訴求。眾所皆知,鄭南榕對於言論自由的主張是「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並不因發言的人、發言的內容、或者發言的場合而有所差異。在他的年代,即使政府解嚴、民進黨進入議會殿堂,他仍主張應支持人民的街頭抗爭,監督不分黨派的有權勢者。因為唯有言論自由,才是民主政治的基礎。

為什麼大觀自救會的迫遷戶落到要向總統陳情?是因為這群在歷史因素下,流離至非正式眷村的居民,長期以來「反迫遷」的訴求,完全遭到退輔會漠視。政府並不願意接納人民拒絕迫遷的聲音。無獨有偶,近來在原轉小教室遭驅趕、深澳電廠環評強勢通過等議題,我們也看到政府對於基層人民意見忽視甚至壓制,讓言論自由的理想成為空話。

特別想討論的是,大家是否還記得華航被懲處的四名空服員幹部:張書元、林馨怡、朱良駿、潘家洛?他們不過是主持記者會,對公司及政府訴求更符合人性的勞動條件與職安環境,便分別遭到記過、調職甚至瀕臨解雇的處分。即使後續勞動部裁決華航這些行為都違反工會法,華航卻是依舊故我,繼續上訴。

不只如此,去年台鐵產業工會為了停止血汗的過勞班表,經多次協商無效後依法發起春節休假行動,台鐵局不僅不願協商,甚至懲處300多名配合行動的基層會員。近來更有美光晶圓公司,為了打擊工會的協商實力,解雇身為團體協約協商代表的工會理事長馮澤源。這些爭議都還在持續中,政府拿不出有效遏止資方的方法,甚至本身可能就是為惡的元兇。

事實證明,勞工不像知識分子或政治人物一樣,可以動輒用言論做為武器,甚至賺取聲望。當勞工在廠內發表言論訴求勞動條件的改善,面臨的往往是嚴厲的懲處威脅!但是二度執政的民進黨政府,對於這些問題仍然是漠視甚至助紂為虐。

1970年,韓國工人全泰壹為爭取勞動者的尊嚴而自焚,引發強大的工運抗爭動能;鄭南榕於1989年自焚殉道,為了心目中理想的「好國好民」而犧牲,也啟發了解嚴後前仆後繼的改革浪潮。我相信,真正的言論自由,不該是只屬於有錢人、政治人物,或是知識分子。真正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應該要能保障台灣的所有受壓迫階級,一齊往「好國好民」的道路走去。

即使台灣真的獨立了,基層人民沒有百分之百的言論自由,真能符合「好國好民」的理想?所有的執政者在紀念言論自由日的同時,更應該正視並且停止壓迫這些基層人民的言論自由。否則,再多的追思,也不過只是粉飾和曲解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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