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方慈 / 整理
日前發生國道員警執勤途中遭追撞死亡的悲劇、近日的陳抗活動也見到警力配置擴大,間接加重警察的勤務負擔,警察作為國家機器最底層,總是第一線面對警民衝突。警察被認為是社會秩序的維護者,但警察也是個人,一天也只有24小時,在高壓高風險的工作型態下,每天可能都是「賣命」工作。
本週 《 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王惀宇談談警察勞動處境,從近日「800壯士反年改抗爭」、「警消不服從」、過勞駕駛撞死國道警員,過勞、高風險、台灣面對陳抗大型勤務管制的範圍越來越管,平常執勤又可能遇到什麼困難?
國道「重大違規才攔查」 實際執勤仍要求加強攔查
探討本次國道意外,王惀宇指出,國道警員在行駛高速的環境攔查,面對著遭受車輛撞擊的高風險,意外發生後各界再次討論將來執法是否盡量以「逕行舉法」為原則,降低勞動風險。
王惀宇表示,警工推過去也曾建議可以參考台北市電子舉發,增加「逕行舉發」的設備,縮短舉發時間,亦降低值勤危險;交通部在後續發生生事故後,也發表聲明說,要求以「攔查」為原則的規定早已廢除。不過他也說,上級可能會考量預算編制問題,或是認為民眾事後收到舉發通知沒有即時效果,直接舉發才能讓民眾即時瞭解他們違規的態樣;他也從網路上看到有國道員警透露,儘管規定已取消,他們仍被要求執行攔查舉發的勤務。
僅靠一通電話掌握現場 警查勤風險難預料
一般派出所警員平常執勤會面臨什麼風險?王惀宇指出,派出所員警同樣也會在路肩執勤,或者擴大臨檢、限縮車道擺放,也可能遇到疲勞駕駛、酒後駕車,或攔檢不停甚至衝撞警員的情況。
王惀宇表示,派出所員警處理110報案事故,民眾會報案及代表遇到不願或無法處理、接觸的事情,通常充滿風險或危險性,例如群聚鬥毆、瓦斯外洩,或是精神異常患者鬧事、持有危險物品的人;然而警察接獲的報案電話,只是一個簡短的訊息,很難藉此掌握現場全景,例如去年台大,員警到現場無法立刻得知確切案發地點,也可能員警到達現場,發現現場有超過二、三十人在鬧事。
「查戶口」走入歷史?換名目繼續作業
管中祥提到,面對越來越多聲音要求正視警員過勞問題,減少非必要勤務,內政部亦作出改革,包括廢除「家戶訪查」等,警察勞動條件是否因此獲得改善?
王惀宇表示,家戶訪查不但增成警察負擔,「任意訪查」的行為也引起爭議,例如去年台大教授李茂生在臉書提及在穿短褲在自家門口喝氣泡酒遭女警盤查一事,警工推主張刪減這類冗餘業務,讓警察專注於治安、交通等本業。
王論宇指出,內政部所謂的廢除,其實只是將「家戶訪查辦法」修正為「警察勤務區訪查辦法」,仍然有勤務編排,而原本規定每個月20小時的訪查時數下限,則改由授權各分局決定,實際上許多分局仍維持一慣作業方式,希望藉由家戶訪查,達成某些「業績要求」。
事後加給補償 無助減少勞動風險
管中祥問,國道警員殉職事情發生後,內政部立刻推動警察人員警勤加給加成給與,任職國道公路警察局員警,每月除警勤加給新台幣8435元,再加6成給與5061元危險加給;前陣子也表示為體恤警察人員,將警員薪俸由500元提高為525元,警員近年待遇是不是越來越好呢?
王惀宇指出,每當有危險事件發生,政府常常會喊出要研擬各種危險加給,或針對相關方面的檢查作加給,但以協會立場,希望的是能夠「減少勞動風險的產生」,而不是以加給為由,要求警員接受現在的勞動環境。
陳抗調派警力無上限 員警超時過勞做白工
王惀宇也提到,近年來每逢大型活動或陳抗,政府會編列大型活動獎勵金,,然而實際上警員勤務往往的時數往往超出請領獎金的上限,「像去年世大運,據他規定,每日上限800元、每日上限5000元,如果你當日執勤四小時就到達上限」,然而許多從外地調派來支援勤務的人,可能整日服勤時數就超過18小時,等於員警的勞動無法獲得對應酬勞,「不能負擔這個部分,等於大量的員警是在做白工。」
太陽花警民比1:5 去年1:2陳抗人次卻創新低
管中祥問,台灣近幾年陳情抗議漸多,而政府管制陳抗的規模也會來越高,對警察影響為何?
王惀宇表示,政府進來管制區劃設範圍擴張、派遣警察勤務人力也不斷增加,然而根據警政署統計數據,2012年太陽花運動期間陳抗人次達歷年高峰,當時出勤的警民比不超過1:5,然而去年數據顯示陳抗人次為相對低點,警民比達1:2,是前所未有的高點,顯示面對陳抗活動,政府已經習慣派遣大量警力至前線。
拒馬蛇籠護機關 警察站一線護拒馬
王惀宇也提到,政府因應陳抗活動擴大使用拒馬、將拒馬架深架高,警力卻沒有因為阻才的輔助而獲得紓減,「工具越多,警力也越多」,反而在陳抗現場排一排人牆保護拒馬,警察仍站在第一線面對警民衝突。
超時工作成常態 過勞狀態處理高壓勤務
王惀宇也談到日常工作內容,他指出,雖然勤務條例規定上班時間是8小時,但是其實各機關編排是12小時為原則做勤務編排,中間輪休、班與班的間隔可能只有8或4小時,相對勤務高壓、高張力,需要很多精神體力去處理,警員相對休息時間少,在精神不濟的狀態時,可能無法很快直接的應對。
落實司改國是會議結論 籲警政署籌組績效管理委員會
王惀宇也針對警政績效改革呼籲,他指出,協會去年在司法改革國事會議,要求警政署成立「績效管理委員會」及「教育訓練委員會」,並獲得會議通過,但警政署卻沒有後續動作,他表示,除了加快進度,也希望能有更多讓基層參與決策的機會,例如參與委員會決議或投票及相關救濟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