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高教工會
校長落跑!禿鷹董座「假辭職」!教育部應立即解散董事會
亞太師生教育部前埋鍋造飯、搭棚夜宿!要吳茂昆出面解決
亞太學院上週校長與董事長無預警紛紛辭職,丟下學校近千名師生不管,但學校董事會仍有八成皆為怡盛公司所掌控,正圖謀七月底無預警停辦,傷害既有學生於原校畢業的權益。
怡盛集團自2016年「入主」亞太董事會以來,1年多之間已更換了5位校長之譜,並且屢屢主動停招科系、強逼學生轉學、與怡盛集團不正採購,形同急於「把學校辦倒」以謀求退場後的轉型改辦利益。如果校務荒廢至此,教育部都還怠忽職守遲不依私校法解散董事會、回歸由公益董事接管,豈不是任由師生權益遭禿鷹集團犧牲,毫無盡到主管機關的職責?
因此,高教工會亞太分部、亞太教職員生自救會在5月8日(週二)下午兩點,至教育部前強烈抗議,面臨學校存亡、學生失學的關頭,教育部長吳茂昆應出面解決「亞太案」,啟動依《私校法》第25條聲請接管亞太董事會,確保既有學生依法原校畢業之受教權,「救救亞太」!
亞太師生將在教育部前「埋鍋造飯、搭棚夜宿」!強烈訴求應趕走保全財團掌握的董事會,由真正能夠代表教職員生等公益董事接管亞太,並要求新任教育部長吳茂坤出來面對師生解決問題。只要教育部一日不解散現有違法董事會,亞太教職員生絕對抗爭到底!風雨無阻!
晚上也將舉行「團結晚會」,邀請各工會與教育團體夥伴參與,並播映紀錄片《高教犧牲品 ─ 消失的永達師生》,一同為所有台灣高教產業內的教職員生未來持續奮戰!高教工會與亞太師生,一同提出兩項訴求:
一、 黃平璋「假辭職」,禿鷹怡盛仍控制亞太!教育部應立即接管,確保師生權益!
固然怡盛集團董事長黃平璋,日前對外宣稱他辭去亞太學院董事長與董事職務;然而,怡盛公司相關人員至今仍握有五分之四以上的學校董事席次,若不全體總辭,黃平璋的辭職不過是「打假球」、「假辭職」,仍能透過怡盛相關代理人繼續作幕後操作,覬覦學校退場利益;既有亞太學院教職員生的權益,則依然無法獲得保障。
根據亞太學院最新公告的董事會名單,儘管怡盛保全黃平璋、莊子慧、黃鈺婷等一家人「辭董事」後,亞太學院學校董事會現任成員五席中,仍有四席屬怡盛集團掌握!教育部若不依法聲請解散董事會,全面改由公益董事接管,任由現任董事會自行遴選新董事與董事長,不過是讓禿鷹怡盛勢力繼續把持。
亞太學院學校董事會現任成員
職稱 | 姓名 | 背景 |
董事 | 蔡忠基 | 怡盛集團、千翔保全公司監察人 |
董事 | 李岱容 | 怡盛集團、千翔保全公司董事 |
董事 | 潘睿彬 | 怡盛集團、千翔保全公司董事 |
董事 | 林昀冀 | 怡盛集團總營業處執行副總經理 |
董事 | 王浩 |
資料來源:亞太創意技術學院、怡盛集團公開資訊;整理: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我們要強烈呼籲:怡盛公司應全數退出學校董事會,讓亞太學院回歸正常!主管機關教育部應盡速依據《私立學校法》第25條[1]聲請解散既有董事,推舉包含師生代表的公益董事,重新組織學校董事會!
否則,亞太校務已不正常運作至此,教育部都還視若無睹,實際上根本是跟著「套招」,配合怡盛盡速「把亞太辦倒」。官方宣稱「校產信託」就可避免私吞,這不過是掩蓋惡性退場過程中師生遭犧牲,退場後禿鷹集團仍有三年時間可透過人事任命、與自身集團不正採購、輸送利益、買賣董事席次等方式,獲取鉅額不當利益。
二、該「退場」是禿鷹董事,不是亞太師生!捍衛學生原校畢業權利,保障師生權益!
亞太學院師生以自身血淋淋的遭遇向國人喊話:該「退場」是禿鷹董事,不是亞太師生!
亞太所遭遇的辦學困境,源自於怡盛保全入主後的人謀不臧,試圖惡意辦倒亞太來謀求退場利益,這錯誤絕非該由教職員生承擔!
面對當前學生遭遇被強逼轉學、併班授課、受教權益受損的狀況,主管機關教育部應當做的是按照私立學校法第25條聲請重新組織董事會,以保障師生權益!面對學校現金短少,但實際上學校不動產等資產仍達10億以上,接管董事會後的教育部應主動協調辦理抵押貸款,以恢復正常辦學為目標,而非再坐等其他財團為覬覦利益來接手!
退萬步言,亞太就是107學年度起停止招生,也該待全數學生安心畢業或修業年限屆滿後,才走入停辦。這也才合乎教育部頒布的〈教育部輔導私立大專校院改善及停辦實施原則〉第8條「學校停辦前,學校法人應先提報停招計畫,並以逐年停招為原則,經本部核定後執行。」、第9條:「經本部停止部分或全部班級招生之私立大專校院,學校仍應持續開班授課、保障現有學生受教品質及權益。學生無轉學意願者,學校不得強迫轉學,應依課程規劃提供課程至學生修畢應修學分為止。」對既有的學生與老師,這都是最基本該有的保障。
如果教育部配合亞太以各種理由,在107學年度就惡意停辦,則將開啟新一波強迫學生轉學(按照永達經驗,實際上將導致大量輟學),背棄「應持續開班授課,提供課程至學生修畢應修學分為止」的學校責任,以及將讓教職員大量失業,徒留鉅額校產供董事改辦分食,我們絕不同意!
我們要求教育部長吳茂昆出面承諾,保障亞太學生原校畢業的最基本權利!教育部作為主管機關,對大學做適法性監督,絕對不該「大小眼」,只做「選擇性監督」!「亞太案」正是檢驗教育部是否公平監管大學違法亂象的關鍵案例!
亞太學院自2002年被教育部接管以來,2016年又被公益董事轉手送給怡盛公司,導致一連串的學校危機,政府對此責無旁貸!在高教退場危機日趨嚴重的今日,「亞太案」將何去何從,將成為各大專院校的指標,也是私校大專轉型退場能否捍衛師生權益,回歸教育公共性的試金石。我們將持續監督到底,主管機關教育部若不正面回應亞太師生的呼籲,我們必將持續走上街頭,捍衛正常合理的高教環境!
[1] 私立學校法第25條第1項:「董事會、董事長、董事違反法令或捐助章程,致影響學校法人、所設私立學校校務之正常運作者,法人或學校主管機關應命其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或改善無效者,法人主管機關經徵詢私立學校諮詢會意見後,得視事件性質,聲請法院於一定期間停止或解除學校法人董事長、部分或全體董事之職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