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日中午,大學生權利評鑑調查小組與學生團體在教育部前召開記者會,指出全國149所大專院校裡,學生獎懲辦法中將「不得舉行集會遊行」列為懲戒項目之一,八成以上的學校將「鼓動學潮」列為懲戒項目。這些懲罰學生舉行集會遊行」、服裝儀容、鼓動學潮的校規,侵犯學生受憲法保障的「集會遊行自由」、 「人格表現自由」、「言論自由」,遞交陳情書給教育部;隨後教育部長親自出面接下陳情書,並說明針對校規部份教育部將建立「部長有約」等相關與學生之溝通平台,建立互信基礎,而學生對於教育部的處理時效不滿;隨即轉往監察院遞交陳情書,要監察院查核教育部長。
11月29日,大批學生自組反媒體壟斷抗議行動,30日傳出教育部發文通知各校「清查參與學生名單」的消息,稍後教育部出面澄清,表明僅僅發文各校「關心」抗議學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