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路竹新園農場促進協會等
震南鐵線公司在路竹設置產業園區的開發案,歷經三年之久,最終在107年2月27日由最高行政法院確定撤銷本件環評結論。但高雄市政府環保局在107年4月19日,短短不到2個月時間內,以一次環境影響評估審查委員會,就讓這件環評死而復生,這是我們完全不能接受的!
路竹新園農場促進協會蔡春紀會長表示,這次的程序與三年前一樣荒謬,居民用三年的訴訟撤銷了一個結論,震南、高雄市政府居然用不到兩個月就又讓環評通過,完全不把鄉親的聲音放在心上,不論是第一次的環評或者這次的環評,震南均未在二仁溪下游地區開說明會。三年前的說明會警察佔據通道,讓鄉親無法到達會場,三年後鄉親們回到同樣的地點參加說明會,震南的舉動只是增加鄉親不滿的聲音,居民絕對會提出法律救濟,請求訴願機關或法院撤銷環評審查結論!
在4月19日的環評大會上,有太多問題尚未釐清,委員會卻只用2小時的會議定論震南公司的設置對環境無顯著不利影響。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郭鴻儀表示,震南鐵線公司所提出工廠廢(污)水採取RO逆滲透零排放,技術上雖非不可行,但RO回收水每度高達30元,且震南沒有提供評估RO可行性所需的導電度及SDI(Silt Density Index, 可代表RO膜阻塞率)等資料,在沒有充分揭露污染防治設備及維護成本資料內容,根本無從評估震南公司環評承諾的可行性;而露天的廢(污)水處理槽,在面臨豪大雨時的應變措施,亦未見震南公司有完整說明。此外,震南公司的排水系統,早在第二次環評通過前即已動工,對外排水系統路線自始都未納入環評中予以審查,我們嚴正要求震南公司應具體說明對外排水系統路線,並將原污水排水口在居民、媒體及民間團體見證下封閉或斷管。
再者,震南公司在監測系統上亦是問題重重,張智鈞律師表示,震南鐵線公司在此次的環說書7-49頁及5-26頁固然稱,其建廠營運後,每日產生950CMD的廢水,其中24CMD可經由藉由污泥攜出、蒸散、飛濺損失,另30CMD則藉由RO逆滲透程序處理,其餘896CMD則經製程回收經由製程操作的蒸散、飛濺而耗損,以達到廢水完全回收零排放,而不會因製程操作而對環境產生污染的目標。但由環說書8-20所標示之廢水放流採樣測點處(W)可知,新版的環說書仍作廢水放流採樣。倘若震南鐵線公司果真能如環說書所說達到廢水完全回收零排放,為什麼新版的環說書仍有廢水放流採樣測點?
另環說書8-20頁所指的三處空氣測點處(A)分別為沉砂滯洪池、行政大樓及環球路(台28線),上述三處均非製程施作之地點,無益於空氣品質之監控,應當將空氣測點改於實際行事製程的表面處理廠、線材球化廠、線材精抽廠及螺絲處理廠。
最後,環說書8-20頁固指標六個土壤監測點,但在線材球化廠並無土壤監測點,為避免盜填廢棄物之情事發生,線材球化廠也應增設土壤監測點並公佈監測數據,震南鐵線公司並應保證不會於廠區內挖坑填入廢棄物!
以上監測資料均應設置看板,公開向民眾展示24小時連續自動監測的數據,震南在環評程序上已經先失信於民,之後若還想在新園農場生產,除了拿掉酸洗業務,更應該做到透明環境監測資訊。
發言人:
路竹新園農場促進協會會長 蔡春紀會長
環境法律人協會理事 郭鴻儀律師
致同國際法律事務所 張智鈞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