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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亞太學院校方突襲申請停辦 全校學生群情激憤 北上教育部

文/高教工會亞太分部、亞太學院教職員生自救會

拒絕核准停辦!要求保障原校畢業、原有師資、原有權益

6月8日,亞太學院校方臨時招集校內教職員,無預警宣布董事會決定亞太將申請在2018年7月31日停辦,將送教育部核准。教職員聽聞後紛紛譁然,表達校內仍有數百名學生要開課,教職員大多數也未安置,豈可突然停辦?而且此一過程校方也未曾依法提出停辦計畫內容,未經校內師生或校務會議實質討論;董事會僅剩3席,人數根本未達法定至少7席、以及捐助章程9席,甚至全校老師們對其「根本沒見過」,未依法補選前豈可自行宣布停辦?校方說明會上教職員現場表決,更是全數表達反對!其中41票反對停辦,僅有0票支持停辦。

惡性停辦若教育部核准,將嚴重傷害亞太師生權益

消息傳出,亞太校內學生聽聞後,也對校方決定深表不滿、群情激憤。亞太停辦一事學生不但從未被諮詢意見,過去更是接受校方聲稱「不要擔心,學校會保障學生權益」才來就讀。學生既然已經入學,亞太學院當初公開招生,也是經過政府核准,不論遭逢什麼樣的經營困難,就應該有「履約保證」,絕不能說停就停。學校要停辦,也該是先逐年停招,等到既有學生原校畢業,由原校既有師資開足課程,並且一切學習權益不變,才合乎當初入學時的約定,最後才能討論停辦。對教職員而言,如此也才有充分時間安置,而非被用完就丟,淪為失業的關廠教職員。

所謂的「停辦」,按照目前私立學校法與教育法令規定,學校按正當程序提出後,要經教育部核准才生效。但一旦生效後,校內既有教職員將被強制離退,而且既有學生也將面臨遭強制轉學、輟學,或教育權益受損。然而,董事會卻不需解散,依法仍有三年時間可以申請「改辦」、「轉型」為其他教育、社福、文化法人,導致原本應回歸公有的校產溢流。政府若不嚴格把關,將導致不正私校董事會「惡意停辦」以藉轉型改辦圖謀校產的不正誘因。工會過去一再主張,政府應當堅守「逐年停招,待學生畢業後才核准停辦」,才足以保障學生受教權與教職員工作權。如今亞太案再次成為政府有無合理退場政策的試金石。

為了表達亞太師生的訴求,近百名亞太師生將再次來到教育部前陳情,強烈要求教育部不得核准亞太校方此一未經正當程序、未保障師生權益的停辦案!亞太學生強調:要「原校畢業」、「原有師資」、「原有權益」!缺一不可!

學生群情激憤,要保障「原校畢業」、「原有師資」、「原有權益」!

兒家系的學生代表在現場發言表示:「亞太好好一所大學,在去年此時還全國公開在招生,我才選擇來就讀的。但,如今我們的課上了一半,卻突然要被喊卡,要換學校或換老師?我們無法相信教育部怎麼會放任學校,隨意匆促做如此影響學生權益的重大決定?簡直是把學生的權益踩在腳底下還不如!」

而對於政府曾宣稱,學校停辦後學生還是可以「原校畢業」,但「將要既有教職員離退,再找兼任教師開課」,謊稱這也是一種「原校畢業」,亞太師生批評這根本是敷衍充數,犧牲學生繳納全額學費應該享有的教育品質!而且顯然違反了過去教育部2015年到立法院公開宣稱的私校退場「確保學生原校畢業,再停辦」的承諾!

對此,兒家系的教師代表指出:「兒家系的課程規劃,需要由專業教師教學,這涉及到能否取得未來的相關專業工作資格,絕對不能是隨便找兼任教師任課。而且,學生到了高年級要實習,更是需要曾擔任導師的專任老師任課輔導,才能實際幫助學生。教育部聲稱停辦還是可以原校畢業,卻要把專任教師清空,根本是犧牲學生受教權益!」

時尚系學生代表也發言指出:「曾有同學投書教育部部長信箱,得到的回覆是『若停辦後,教育部會協助聘請他校兼任教師授課…』。但實際上,他校老師對亞太的學生是沒有責任基礎的,且應付完這門課以後不會再見面,請問誰要維護、如何維護我們的受教品質?是靠長官們,一學期一次的到校查訪?還是靠公文督促?還是檢討報告?希望在我們畢業前,教育部不能讓學校停辦、瞬間消失。」

教師慘遭欠薪、法定安置全落空?

除了學生之外,亞太教職員也對校方片面無預警申請停辦,表達抗議。亞太教師代表指出:「亞太教職員自5月已被欠薪!政府該要先依法處理,否則就該聲請解散董事會!而雖然正常發薪該是學校義務。但只要亞太學生還沒畢業,絕對不該停辦,欠薪水我們都願意教下去!」對於學生已畢業的老師來說,則應該要依法安置以及給予優惠離退。

按照教師法第15條規定:「因系、所、科、組、課程調整或學校減班、停辦、解散時,學校或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對仍願繼續任教且有其他適當工作可以調任之合格教師,應優先輔導遷調或介聘。」但不論是亞太校方或教育部,至今卻毫無輔導遷調或介聘的動作,卻就先說要「停辦」!連教育部曾公告學校要資遣教師前應給予其帶職帶薪「校內安置」以及三個月以上的「校外安置」(教育部台教人(四)字第 1040074686 號函),亞太校方都毫不理會。而過往專任教師於106學年度的欠薪、編制內職員105學年度、106學年度的欠薪,也毫無償還計畫!政府若放任這種無預警的「惡性停辦」,將使教職員生活立刻陷入困境。

「沒錢」絕不是惡性停辦的藉口!

出席的工會代表指出:亞太校方聲稱要停辦是因為「真的沒有錢了」,所以「沒辦法只能停辦」,甚至教育部也順此唱和。但這種說法根本不負責任!

首先,根據亞太學院會計室網頁公佈、經會計師查核的亞太學院最新的財務報表,截至2017年7月31日亞太學校資產減去負債,都仍還有11億1210萬元。再者,亞太之所以沒有現金,也是因為校方在怡盛入主後主動停招科系,又強逼學生轉學,當然會缺乏現金!但這些該歸責於經營方的因素,絕不該由師生承擔!

而且,亞太學生當初入學,招生名額也是教育部核可的。既然政府核可,就該有「保證履約」的責任與義務,就是現金不足,也該努力籌措與借貸資金來辦學履約,至少到校內學生畢業為止。否則不過是把巨額校產留下,但卻犧牲學生受教權的荒謬情境,完全違反亞太學校資產的辦學目的!對於這種停辦藉口,教育部絕對不可核准!而對若沒有辦學意願的董事會,教育部就該依法發動聲請「接管」,並以政府力量來保證教育品質,讓學生安心畢業。否則不但師生權益毫無保障,未來想惡意退場的學校都只要兩手一攤聲稱「沒錢」,就可以大方以停辦將師生清空,擅自有三年時間把校產以改辦牟利?

亞太在多名各系的學生代表與教師代表出面發言,說明面臨此一遭遇的困難處境後,並且在現場舉辦「繞行教育部」小遊行,高呼訴求,要求教育部立刻專案處理亞太教職員生權益,切勿在師生權益不保前,核准亞太停辦!

【時尚設計系學生代表發言稿】

各位好,我姓韓,
亞太二專畢業生,目前就讀亞太創意技術學院,二技一年級。

去年8月份我正在對岸工作,收到亞太老師傳來的招生資訊,再看了系上的開課計畫後,就變更了工作規劃,而選讀亞太進修學院的時尚造型系。奈何這一年來面對學校傳出停招或是停辦的新聞不斷,已嚴重影響我們的心情和受教權。

對在職進修的學生來說,我們犧牲收入個人時間和家庭生活,不是金錢可以輕易衡量的。
我們每一個人都希望能安安穩穩的上課,充實自己,順利畢業,向下一階段邁進。
同學們無法承擔轉學後延伸的重補修,學分不承認,延畢所帶來的壓力。

今年5月17號至教育部座談時,教育部次長也親口允諾一定會原校畢業,原系師資上課。
6月7號回校上課時,系上老師還在說明暑期課程的預計內容。但在6月8號下午,卻傳來董事會打算向教育部申請停辦的消息。
我們很錯愕,難道順利完成學業只是一個夢想,有這麼困難嗎?
我們都是教育部正式核准的學籍名額, 應有的保障在哪裡….?
曾有同學投書教育部部長信箱,得到的回覆有一項大約是…. “教育部會協助聘請他校兼任教師授課……。

請各位思考…..
他校老師對亞太的學生是沒有責任基礎的,且應付完這門課以後不會再見面,請問誰要維護、如何維護我們的受教品質?
是靠長官們,一學期一次的到校查訪?還是靠公文督促?還是檢討報告?
希望教育相關單位能認真聽到學生的聲音,在我們畢業前,不能讓學校停辦,瞬間消失。

我們的訴求:
希望能讓我們依「原課程規劃」、「原系師資」、「原地上課」且「原校畢業」。

【兒家系學生代表發言稿】

大家好,
我是亞太進修部二專一年級的學生代表,
我們在前天晚上聽到學校突然決定要停辦的消息,真的是非常錯愕和惶恐。過去幾個月、幾周、幾天前…學校明明還要我們安心學習,可以選擇原校畢業的,所以我們班大家說好了要一起原校畢業。可是最後卻又臨時突然說要「停辦」!
學校裡明明還有幾百位學生…學校卻要先走入歷史…?我們除了震驚/錯愕之外….真的覺得有一再受騙上當的感覺!

因為我們班有以前學分班的同學,她們更錯愕。因當初在學分班時鬧過停招風波,說集團覬覦校產,當時不知哪位校方老師還是公關說,學校資產屬於公有,無法自行擅做處理,如今卻是這般……所以當初的話語是否只是在欺騙,讓我們繼續留在亞太?選擇留下雖然是我們自己的決定,但用這種不負責任的方式結束經營,真的很惡劣。更因為我們相信政府教育部不會讓我們失去受教的權利,我們才留下來。

亞太好好一所大學,在去年此時還全國公開在招生,我才選擇來就讀的。
但~如今我們的課上了一半,卻突然要被喊卡,要換學校或換老師?
我們無法相信教育部怎麼會放任學校,隨意匆促做如此影響學生權益的重大決定?
簡直是把學生的權益踩在腳底下還不如!

過去因為有永達的案例…我高職畢業的學校就在永達的旁邊,所以我很清楚停辦就是要要強迫轉學了,我們實在很害怕被隨意轉學。
我們聽到太多轉學後衍生的問題,
即使教育部說可以讓我們原校畢業,
但~誰能在一所已經走入歷史的學校完成學業呢?
這樣的學習品質還能兼顧嗎!?

我們希望教育部能夠等我們完成學業,畢業後,再停辦學校!
我們要求教育部重視我們學習的權益,原來規畫好的課程、師資,我們要原校畢業!….請重視我們學習的權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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