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社運發電機

【新聞稿】工時原則八小時 懇請保訓會伸張正義

文/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

台灣警察工作權益推動協會(簡稱警工會)為基層警察捍衛權益,邀請公務勞權連線-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台灣法警工會及專欄作家前司法公務員蕭奕辰等友社於15日上午共同舉辦記者會。

現行的警察勤務運作方式造成現職員警身體、心理上許多負擔,而警察勤務條例所規範的【每日起迄時間自零時起至二十四時止】、【每日勤務以八小時為原則】、【服勤人員每日應有連續八小時之睡眠時間】、【每週輪休全日二次】等直接影響警察身心狀態的條文,在現行各警察機關中均完全未被遵守,除導致員警健康安全上的重大危害外,也導致其家庭關係瀕臨危機,而警察機關要求員警超時工作,卻又無法實報實銷給付加班費,更以無法休息的嘉獎搪塞員警,造成警察勞權上的多重損失。

警工會監事施嘉承向保訓會表示其再申訴並非單是為自身權益提出救濟,而是將全體警察同仁、警眷的健康與安全,寄託於保訓會手中,希望保訓會能夠滿足基層員警普遍的訴求,讓每位員警都能擁有身為人的基本權利。

警工會於記者會中提出三點訴求:

(一)政府應嚴格監督警察人員工時問題,定期檢查並要求普遍執行工時原則八小時的法定規範。

(二) 取消超勤加班費上限並比照勞基法精神,推動修改超勤加班費核發應視加班時間加成1.33至1.66倍,更不得以不等價(如嘉獎)方式搪塞。

(三)針對攸關公務人員工時與勞權的條文,要求政府機關解釋條文中所謂[必要時]的意涵範圍,並應不得讓例外的執行多於原則的實現。

保訓會王科長僅表示會依法函請服務機關函覆資料,提供保訓委員參考,裁決結果將在三個月審理期間內給予回覆,訴求皆未回應。

消防員工作權益促進會(簡稱消促會)秘書長朱智宇表示基層警消已非第一次來到保訓會進行行政救濟,消促會幹部徐國堯3年前也因爭取工時縮減遭到高雄市政府秋後算賬,來到保訓會前尋求救濟,這些基層警消的救濟行為不該被看作是英雄,或是個人的行政救濟行為,而是代表著基層警、消長期工時血汗、業務繁冗的問題,亦在政府「用過即丟」的觀念下,始終無法獲得改善,所以讓基層看到自己致死的性命危害,所以為了性命、家人站出來。

台灣公務革新力量聯盟理事長蔡明翰表示政府業務多年來不斷膨脹,政府內部的做事方法和編制員額卻不變,用舊有流程去做超量業務的結果當然會普遍超時工作;而政府機關往往發不出加班費,卻逼迫同仁超時免費加班來完成更多工作,這樣「人力加免錢、業務無上限」的情況不斷惡化,總有一天政府這個過載的系統會崩潰。

專欄作家前司法公務員蕭奕辰表示整條司法程序上從頭到尾的各機關單位公務員們,幾乎都是處於長期超時加班過勞的狀態,其本身雖因身心健康因素自公務體系離職,但許多朋友卻因生活家計問題而必須每天加班死撐下去,而大腦在極度疲倦的狀況下如同酒醉一般,工作一定會出錯,連帶損及的是當事人們的重大權益。最後,長期過勞也會引發各種慢性疾病,最重可導致死亡。

民間司改會研究員林瑋婷表示警察的勞動條件與司法改革密切相關。身心疲勞會讓人沒辦法好好做事,甚至情緒不穩。如果期待警察能有好的辦案品質,以及以良好的態度對待民眾,那我們得讓警察有不會過勞的合理的工時和勤務量,由此也才能維護人民的司法權益。

台灣法警工會理事長簡嘉達表示沒有勞動正義就沒有司法正義、社會安定以及國家安全。長期以來無論是主政者或是主管機關,皆無視法警、警察、消防員等基層公務員的勞動困境,而血汗、過勞的工作環境在現行的公部門中普遍存在。保訓會在今年四月十日,已在台灣法警工會【值班應發給加班費】復審決定書中建立了公務人員值班報酬制度的指標意涵,主管機關不應訂定內部行政規章架空公務人員保障法,以行政獎勵或其他名目之銅板報酬來犧牲公務人員勞動權益。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