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許多勞團工會組成的「勞權公投聯盟」,為了廢止今年初《勞基法》修改內容,訂立「國定假日法」保障勞工和軍公教人員均有19天國定假日,發起兩項公投提案,上週六(6/23)在台北街頭遊行宣傳(相關報導)。然而勞動部當天卻發新聞稿回應,認為廢止《勞基法》新制才是影響勞工權益,希望勞權公投聯盟不可不慎。
「無恥資動部,公投給教訓!」勞權公投聯盟今天(27)在勞動部前集結,批評勞動部意圖打壓勞工推動公投,並逐點反駁勞動部說法,根本是混淆全民視聽「睜眼說瞎話」。由於勞動部沒有派官員出面回應,勞團欲前往部裡張貼訴求標語,與警方發生推擠衝突,造成一名抗議者不適倒下,送醫治療。
勞團用公投票當武器 勞動部發新聞稿勸審慎
勞權公投聯盟為了在8月底前將提案達到第二階段門檻,必須衝刺30萬份的連署公投數量,在6/23時發起車隊遊行,在台北市街頭宣傳勞權公投,並批評台北市美國商會在歷次《勞基法》修惡擔任主導角色,呼籲民眾挺身而出,支持勞權公投、擋下《勞基法》再次修惡的可能。
勞動部在勞團遊行後發新聞稿回應,認為《勞動基準法》新制規定已兼顧勞動現場之安全與彈性,勞團發起公投欲廢止今年初才修法的《勞基法》新制「不可不慎」,反影響勞工權益。勞權公投聯盟朱智德表示,今年初《勞基法》修得越來越糟,民進黨政府與勞動部根本違反全民意志,在受到全民唾棄下通過修法。
勞工要公投 翻轉《勞基法》修惡新制
勞動部澄清第一點認為,本次新制規定,讓輪班換班間距11小時規定正式上路,除經勞動部公告之少數例外情形,雇主應於更換輪班制勞工工作班次時,給予至少連續11小時之休息時間。若公投通過、廢止此項規定,無法保障勞工輪班間隔需至少11小時。
朱智德則說,輪班間隔需至少11小時是在《勞基法》34條規定裡,但勞動部沒說的是,2016年修法時先為資方留後路「本法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另訂之」,延宕至今年初完全沒有實施。今年修法後雖原則輪班間隔11小時,但是經勞資協商及工會同意即可縮短至8小時。
朱智德說:「勞動部大言不慚的說,若一但通過公投、輪班間隔將退回11小時未上路前狀態,這是民進黨政府自己造成的,卻反過來威脅勞工?」
勞動部澄清第二點表示,此次新制規定明定補休期限屆期時,凡屬未補休之時數,雇主仍應依加班當日之工資計算標準發給加班費;違法者,得處新臺幣2萬元以上、100萬元以下罰鍰。一旦廢止,將回到「法無明文」之狀態。
朱智德回應,特別休假規定在《勞基法》38條,對照新、舊制條文文字來看,多一句但書,使得新制允許雇主積欠勞工一年特休假,可遞延一年再休特休。違法罰款部分是規定在79條罰則裡,本來在年初休法中就沒有異動過,一直都存在。
勞動部新聞稿再說,勞工本來可將當年沒休完的特休,可依需求選擇遞延隔年請休;隔年底未休完的特休日數,雇主仍然必須折發工資。勞動部稱一旦廢止規定,勞工未休之特別休假日數一律要在年度終結時結算工資,日後亦不再有依其需求遞延運用之可能,甚至有些勞工原已於明年預定好的假期行程,都會受到影響,「這真是勞工想要的嗎?」
朱智德批評,民進黨政府與勞動部先在2016年砍掉7天國定假日,勞動部如今卻說若廢止新制恐讓勞工預定的假期行程受影響。「但如果勞工有19天國假,何必得犧牲一年特休日數來換取來年更長的假期?」他認為民進黨政府根本是打臉自己。
勞權公投聯盟表示,公投提案欲廢止的新制內容,勞動部只敢挑34條、38條來講,卻避重就輕不提其他法條內容。例如休息日加班費核實計算、經主管機關同意及勞資協商後可鬆綁7休1等。
呼籲達30萬連署書 盼年底大選公投成案
華航企業工會秘書長朱梅雪則說,全台每年上萬次勞檢,但是違法裁罰的比例卻很低,並非蔡政府說的「企業會自律」,而是政府便宜行事、配合企業先準備好資料應付勞檢,隱藏違法黑數。尤其行政院長賴清德曾表示不排除第三次勞基法修法,唯有勞權公投才能阻擋後續不合理的修惡。「勞工應該支持勞權公投,保護自己的勞工環境。」
「勞動部這樣的新聞稿讓人匪夷所思。」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理事陳雨媗表示,勞權公投票有兩張,除了廢除今年新制以外,另一項是制定國定假日法。目前桃市產總在各子工會進行勞動教育時,皆向各勞工解釋新制的法條,並在火車站周圍遊行、夜市街頭向大眾宣傳。「整個勞權公投不是像勞動部說的沒有考慮,而是很扎實、認真的說明,台灣民眾才會簽下公投票。」
人民民主陣線成員黃小陵表示,勞動部不只修惡勞基法,這次的新聞稿更恐嚇勞工,代表政府會害怕勞權公投,威脅到中小企業利益。她呼籲大家運用手中的公投票當武器,翻轉勞動權益,「才可能教訓恐嚇我們的資動部」。
勞權公投聯盟尚未統計連署書數量,6月底將在全台14個地點聯合擺攤,如市場、體育場及逛街人潮多的地方宣傳連署。同時呼籲台灣民眾在8月底前加入連署,必須達到近30萬連署書才能成案,盼望在年底九合一大選時也領到一張公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