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新店瑠公圳百歲人瑞反迫遷
百年老樟與百歲人瑞,串起了新店瑠公圳源頭的美麗故事,靜靜地、與世無爭地傳唱著,陳罔市老奶奶也成為台北縣、新北市官方宣傳瑠公圳文史的重要人物,卻沒想到曾幾何時,這片土地的開發利益成為建商覬覦的對象,結合水利會以違反程序的方式,將老奶奶世居多年的家園標售給建商,老奶奶與家人全被蒙在鼓裡!標得土地後的建商,也隨即向陳罔市老奶奶與家人提出拆屋還地的司法訴訟。
今(3日)上午9:30,台灣高等法院民事庭召開新店瑠公圳迫遷案的二審言詞辯論庭,由審判長方彬彬、受命法官朱美璘與陪席法官許純芳進行審理,百歲人瑞之孫女賴碧珍小姐親自出庭,新店地區的在地居民,也與台灣各地關心此案的反迫遷團體、護樹志工一同前往聲援,並於開庭前召開記者會沉痛抗議,並高喊口號「官商勾結迫遷人瑞,人權悲歌莫再重演」、「老人老屋老樹反迫遷!黑心建商快滾蛋!」。開庭過程中建商委任律師態度極其無理傲慢,雙方律師激烈交鋒,庭後法官宣布將於7月24日上午10點進行宣判。
屋主賴碧珍:建商惡意汙蔑先祖,期盼司法還給我們一個公道!
身為新店瑠公圳百歲人瑞迫遷案陳罔市阿嬤的外孫女,同時也是這起迫遷案的當事人之一,今天站在這裡所捍衛的,除了是守護我出生成長的家園,同時也是本著人權捍衛土地正義及居住正義。
這些年來,由於拆屋還地官司纏訟,人生到此生活大轉彎,密集的開庭,導致工作被迫停擺、同時也心憂著年邁的外婆,本來今天應該待在家裡照顧剛從醫院住了近一個月、才返家靜養身體衰弱的阿嬤,可是因為法官不同意我申請延期辯論,只能委託親友幫忙照顧阿嬤,自己抽空趕過來開庭。
2006年間,當時的周錫瑋縣長風風火火地要將瑠公圳風華再現,遂於新店瑠公圳頭分段施工,在民國2010年瑠公圳開圳270週年紀念,找了外婆以地方耆老的身份拍攝代言影片,見證述說瑠公圳的興衰演變,誰知這卻是惡夢的開始!原來一切都是為土地開發而做的風華再現!隔年在未經告知的情況下,我們先祖早年一直數度想申購的土地,卻被從未在此居住過一天的建商給偷偷買走了,而且是在極短的時間內、以唯一一組人購得土地所有權,並以高於底價2712元得標!更離奇地,是水利會為規避公開上網標售,而將土地切割成數小塊,在建商陸續取得所有權後,再合併為一宗土地。
有句話說:「老樹移根,非傷即亡」,阿嬤人生大半歲月都是在這間屋子度過,無法在居住超過七十幾年的老屋安養天年,被迫離開她孰悉的家園,這是我們所不樂見的結局與遺憾。我無法理解,為什麼只因為有人覬覦土地開發利益,我們的人生就得跟著失序?就得被迫離開家園?而且他們是以疑似迂迴的犯罪手法取得土地,甚至在法庭汙衊我的先祖,說他們當初不願意購買土地就是等著將來跟人獅子大開口,但事實是我們家族早在1965~1969年間數度向瑠公農田水利會申購,均遭拒絕。試問民國五十幾年的時候,建商你在哪裡?怎可對已往生的人做此汙衊、也對我本人做人身攻擊,說我人格一文不值,我想反問的是,究竟是誰人格一文不值?
面對拆屋還地的訴訟,我們還是只能期待,只能殷切期盼司法還給我們一個公道!期盼憲法對於我們的基本權力給予絕對的保障!
委任律師葉恕宏:期盼法院維護憲法基本權與國際人權普世價值
陳罔市女士在日治時代就和她的先生蔡金木,在瑠公圳旁邊建構起這個家園落地生根,原以為可以平安快樂的生活在這個土地上面,自始至終都沒有接到過土地前任所有權人瑠公農田水利會或臺灣汽車客運股份有限公司的拆屋還地訴訟。
他們從民國39年設籍在這個房子甚至民國42年開始繳納房屋稅,那在這些年期間他們有一直有向瑠公農田水利會申請購買系爭土地,但瑠公農田水利會一直以國有地為由拒絕賴碧珍家族提出的購買土地需求的申請,但從日治時代至今長達七十幾年的時間,他們是以和平公然的狀態持續使用這塊土地。
此案最早是由賴碧珍小姐向地政事務所取得時效地上權,在取得時效地上權之後,就發現建商啟動拆屋還地的訴訟,目前案件分為兩訴訟程序進行,其中坐落於新北市新店區北宜段137、138地號土地一審勝訴,目前進入二審程序審理中;惟坐落於新北市新店區北宜段135地號土地之部份,於高等法院敗訴,目前上訴最高法院。
我們很遺憾的,法院在這個事情上面限縮放棄自我審查的裁判者的一個權力,一昧接受地政機關判斷之說賴碧珍沒有取得系爭土地時效地上權,也否認賴碧珍與家人有與前任土地所有人有默視借貸使用權的法律關係存在。我們要問:「何以同一事實、同一證據、同一法律適用、同一憲法價值、同一國際人權公約之基本人權保障內涵,卻作出完全不同心證的兩個判決?」此兩個歧異之判決,實令人費解。
我們仍然要呼籲捍衛司法者的權力,從客觀的證據審慎的判斷,賴碧珍與家人已經和平公然繼續使用長達七十年的時間,取得系爭時效地上權的要件,又或者憲法保障的基本權,或兩公約保障的人權居住權,從人權的角度從人權的概念,妥善的思考所謂的居住正義,期盼法院仍秉持著維護憲法基本權,與國際人權普世價值的公正立場,還予賴碧珍女士尊嚴地享有生存權與居住正義,懇切的希望各界朋友共同關心,讓這個案件成為居住權的指標。
反迫遷連線高蓁誼:期待法院落實兩公約,保障人民居住權!
台灣在2009年簽訂兩公約,其中居住權的意義是:每個人都有安全、和平而有尊嚴地居住的權利,國家有義務確保法律能夠提供居住權的保障。然而至今,法院對兩公約居住權仍然不熟悉,只有兩件民事訴訟是提及居住權判決居民勝訴,瑠公圳案一審判決即是其中之一,然而建商不服判決上訴二審,期盼各界持續關注此指標性案件後續發展。
松菸護樹志工王穩理:文化景觀要保存,抗議惡質建商踐踏人權!
身為新店在地人,自從知道碧潭有這樣一座日本時代七十多年的老屋,門前還有樹齡超過兩百年的老樟樹,以及耆老百歲人瑞陳罔市阿嬤,身為新店人我覺得阿嬤與老屋、老樹,都是很珍貴的在地文化。
我之所以開始接觸到這起迫遷案,是因為兩年前這座老屋門前符合受保護樹木資格的百年老樟樹,準備提報會勘前來關切,當時我親眼目睹,掠奪人民家園的建商,是如何地惡劣、當著我們所有人的面前說:「我一定把這棵樹弄走!我一定把這屋子拆掉!」可以看見這些開發土地的建商,就是這麼惡劣的踐踏人民權益!
更荒謬的是,當我們將老屋提報新北市文化局進行文資保存,文化局卻把會勘資料公文寄寄到建商那邊,反而不是通知屋主賴碧珍女士,我們真的很好奇:「新北市文化局不知到底怎麼了?」
反巨蛋游藝:新北市長參選人侯友宜跟蘇貞昌應對人權政策表態!
呼籲新北市兩位市長參選人侯友宜與蘇貞昌,應盡速前來探視陳罔市阿嬤,用具體行動展現對百歲人瑞的關懷,並表態支持落實居住正義、捍衛人權的決心,供新北市民檢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