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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礦下部落安全還在受威脅 礦業法不容立委再拖延

文/原住民族青年陣線、原住民族民族議會聯合行動、地球公民基金會、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南澳青年聯盟、泰雅族傳統領域劃設工作隊、台灣原住民族部落行動聯盟、台灣原住民族政策協會

要求原民立委承諾納入開採中礦場諮商同意 廖國棟召委立即協商定案

攸關161個位於原住民族地區既有礦場下部落安全的礦業法修正案,雖已於5月底立法院正式會期結束前審查完成,但涉及原民權益的部分條文,仍待協商定案,原民立委的態度,尤其是負責本案的召集委員,掌握協商進度的廖國棟是否積極處理,最為關鍵。由於亞泥等礦下生命財產正在受威脅的原住民族部落,原本期待修正案能在加開的臨時會期通過,眼見臨時會於最後一周時間將屆,原團要求不能再等待原民立委藉口「沒有共識」而拖延,甚至橫生枝節。要求原民立委承諾完成修法納入開採中礦場補做原基法21條所要求諮商取得部落同意重點訴求,同時也當面拜會,向負責本案的召委,原民立委廖國棟要求利用會期剩餘時間,儘速積極處理定案,以搶救礦下部落。

原基法21條規範對象是「開發行為」,也就是持續進行開採行為的礦場,必須諮商取得原住民族部落同意,否則必須停止該項行為。然而,現有核准持續開採中礦區,皆沒有踐行原基法規定。原住民立委對於該重點訴求的立場及身為本案召委的廖國棟是身為原住民籍,若能積極處理,是否立即就此協商出共識,應向殷切盼望的原住民及社會大眾交待。

今天記者會之前,團體代表直接到廖國棟委員辦公室拜會,沒有見到廖委員本人,但前一天寄送的承諾書(如附檔),已獲得廖委員的簽名承諾,同時也取得民進黨的陳瑩委員、國民黨的孔文吉委員、時代力量的高潞以用委員的簽名承諾;這些委員的承諾其實已經明確打破「原民立委」沒有共識的推託之詞,因此訴求礦業法在這次臨時會中完成協商,將明確保障原民權利的條文確立下來,送到二三讀,實質推進礦業法修法進度,是廖國棟召委的責任。

原民團體一早先拜會廖國棟委員辦公室,助理說明委員到花蓮去「聽族人的聲音」,明明是會期中委員卻不在辦公室,現在礦業法中連最基本的諮商同意權─族人表達意見的「權利」都沒有。助理仍然跳針原民立委「沒有共識」,然今日原民團體也整理各立委版本(附圖表格)並非沒有共識。原民團體也強調,6/15的協商下午一開始不到30分鐘,廖國棟便宣布因沒有共識,將於下周開公聽會,然而臨時會已過了兩周卻都完全都沒有公聽會的下文。現在虎頭蛇尾的態度對照廖國棟在本會期最一開始信誓旦旦要排審礦業的決心,令人唏噓。

「反亞泥,還我傳統領域自救會」的總幹事今天特別從花蓮北上,對於三方會談沒有「法源」支持表示相當憂心,擔心會影響三方會談的情況,即便亞泥在會談上的承諾也會因為礦業法沒有納入諮商同意權與罰則,而無法可以依循。亞泥花蓮礦區長期霸凌當地太魯閣族部落,已成為蔡英文總統推動原住民族轉型正義的指標性案例。就在去年蔡英文總統承諾礦業改革,礦業法展開修正之時,經濟部居然先行核准亞泥礦權展延20年,並以展延為舊權延續,非增新權,作出不必踐行原基法的行政裁量,其曲解法律的謬誤,已經監察院糾正在案。若此訴求未能通過,亞泥及所有仍持續開採中的礦場,得以繼續「依法」高姿態霸凌、不尊重部落及原基法,礦下部落安全繼續受威脅。

我們要求原民立委承諾納入開採中礦場需踐行諮商同意,共同督促、配合廖國棟召委立即協商處理,就此要點獲致共識,其餘提案訴求並列不強求,避免橫生枝節再拖延,以利儘速定案通過。若能積極處理完成,下會期初期即可送院會直接或表決通過,避免受到預算審查干擾而繼續延宕,礦下部落繼續受苦!

【補充資料】
1.原基法21條入礦業法爭點整理
2.礦業法修法原民立委說帖承諾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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