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北律師公會
就中國政府於2015年7月9日開始,大規模逮捕、拘留及傳喚維權律師及相關人士之重大事件,現已即將屆滿三周年,其中王全璋律師至今已受羈押超過1,000天,中國政府未曾給予應有之程序保障,亦未清楚說明羈押之原因,其家屬更持續受到眾多有形及無形之壓力,本會對於中國政府無視國際批評漠視法治之作為甚感遺憾。甚且,中國政府至今仍持續透過「行政懲戒」等方式,直接吊銷或註銷維權律師執業證,剝奪其等之執業權,近來遭註銷執照者多為709案件涉案律師或其辯護人,打壓仍然如影隨形。
本會對此等不當侵害律師基本權益事件已多次呼籲改善,惟仍未見妥善處理,故於本事件屆滿三年之際,除再次嚴正呼籲中國政府應盡速釋放不當逮捕之709事件相關人士,並譴責對維權律師權益之不當侵害外,特再聲明如下:
1.中國政府遵守聯合國1990年「關於律師作用之基本原則」,不得對維權律師為任何不當之干涉或處罰,並遵守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及中國刑事訴訟法之規定,給予維權律師們應有之正當法律程序保障,亦鄭重呼籲我國政府勿於中國改善律師執業環境前貿然開放法律服務業市場。
2.立法院雖已初審通過難民法草案,但遲未完成三讀程序,務請我國立法院應儘速通過難民法及修正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使受政治迫害之維權律師及其家屬等得至我國尋求庇護。
3.對於目前仍身陷囹圄的王全璋律師以及其他眾多仍在為公平正義奮鬥之維權律師,本會再次致上最高之敬意,本會亦將持續關注及發聲,並希令台灣各界真正了解中國法治的艱難處境,直至中國維權律師們獲得自由、獨立不受威脅的執業環境,以發揮律師應有之法治功能角色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