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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全擋車案二次開庭 大觀自救會控政府司法打壓

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大觀社區自救會5名成員、1名居民因去年「林全擋車案」被告,他們繼5月第一次開庭後,今日(7/4)台北地方法院再度召開準備庭,其中3人維持認罪,另外3人則堅持無罪,將申請調閱警方當天的錄影畫面,說明他們的行爲並未過激,屬於集會自由。

「我們必須指出,認罪,是不堪訴訟重擔的讓步。」大觀自救會成員方芯潔質疑,政府先告居民侵佔國有地,抗爭開始後再告群眾違反《集會遊行法》,若集遊法行不通,就改用其它罪名進行司法打壓。她強調,認罪的2名自救會成員仍是學生,居民黃世進則受疾病所苦,三人是被迫向法律屈服,不代表當時的行動缺乏正當性;至於拒絕認罪的鄭仲皓、蘇承志、林晉暘決定持續訴訟,也是為了爭取抗爭者的言論和集會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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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在法庭中,法官洪英花重申上次透露的心證,主動提及認罪者緩刑、免刑的機會大;原先今天會檢驗被告提出的證據,但鄭仲皓等堅持訴訟的另外3人尚未申請警方錄影畫面,因此洪英花再把期限延長,呼籲他們盡快備齊證據。檢方也再度確認數名當事人的法律系學生身份,語重心長希望他們不要再採取激烈行動。

鄭仲皓和其義務律師判斷,法官態度較友善,應該會召開第三次準備庭,待被告方準備完證據、答辯後,才進入審理階段。蘇承志進一步說明,他們會從警方影像中找到自己出現的片段,並針對現場情況、訴求、自救會抗爭的緣由進行答辯,希望推翻檢方原先認定的犯意,強調這場行動的公民不服從性質。

回顧大觀抗爭近兩年的歷史,已有十餘人因突襲總統官邸,向退輔會潑漆、舉辦遊行、阻擋施工和林全擋車案等事件被告,罪名包含《社會秩序維護法》、《集會遊行法》、《公共危險罪》等。除本次5名自救會成員依《刑法》強制罪起訴外,當時居民黃世進則是第一次前往衝突現場,擔心學生和其子黃炳勳遭警方推擠,情急中抓住一名員警而被告妨礙公務。

方芯潔認為,政府不願居民上街,但多起衝突和訴訟反倒讓外界更積極關注大觀社區面臨的困境,例如今年5月5日,退輔會再度前往社區舉辦安置說明會,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卻抱著傲慢態度,甚至在居民質疑其方案時逕自離席,缺乏溝通誠意;後續各方團體陸續參與自救會舉辦的導覽、晚會等活動,如學生社團「東海大學人間工作坊」更在暑假剛開始後,便住進社區展開訪調。方芯潔說,這些現象都證明了大觀抗爭的正當性,希望法院正視人民的言論與集會自由,勿當執政者排除異議的打手。

現場眾人也在進入法院前上演行動劇,由四名被告穿著司法打壓、妨礙公務、強拆迫遷、打壓集遊等標語的背心,直接躺在台北地院門口,並讓聲援者們撒上泥土,象徵政府罔顧人民的居住需求,拆除他們生活一輩子的家園,卻只是拿來作為榮民之家的綠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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