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就讀長庚大學的跨性別女學生小雯被校方以「身份證性別尚未更改」為由,拒絕讓她搬進女生宿舍,更在後續和校方面談期間,遭學務長、總教官等高層用言語歧視,且無視小雯已受賀爾蒙治療,有醫療診斷證明其女性身份等事實,她因此受到極大壓力而休學。昨日(7/18)性別、人權相關組織協助小雯召開記者會,呼籲長庚校方尊重跨性別者需求,推動平等教育。
申訴不成反被歧視 錄音自保遭校方提告
「我們根據國家規定,我們按照你的性別,把你放到應該放的位置。」去年9月27日,小雯和校方進行面談,陳姓教官在對話間先是強調法律沒有跨性別分類,質疑她在狡辯,甚至脫口而出「我是基督徒,我只相信真理。上帝造人只有造男跟造女。」至於學務長則回應,過去就讀長庚的跨性別者「一樣化妝、抹口紅、頭髮比你還長,他也住男生宿舍啊。」住宿組組長也叫小雯「不要刻意讓自己好像很女性化。」並指責她的行為,只是想特別引起大家注意。
「他們說,我這樣做是傷害他們對學生的愛與信任。」會議時小雯私下錄音當作證據,再向校方性平會申請調查,性平會認定教官的言論造成性騷擾,但校方並未懲處當事人,反倒因此提起刑事告訴,他們認為此錄音是妨害秘密,小雯在休學申請書上寫著「受性騷擾」是妨害名譽,她情緒不穩時傳給校方諮商輔導組的簡訊,則被諮商組交給學務長,視其為恐嚇。
先是拿著醫師「建議按照個案自身性別認同安排住宿」的診斷書爭取女舍未果,接著在申訴過程中受校方歧視打壓,小雯表示「我只想當個普通人,一個普通的女生,有個普通的大學念。」她長期忍受外界的異樣眼光,每天直到深夜才敢回房,凌晨起床逃離宿舍,這段「被迫出櫃」的日子帶給她嚴重壓力,再加上注射賀爾蒙的影響,身體健康每況愈下;而記者會開始播放錄音檔前,小雯因為害怕再聽到當天對話,便待在會場外,結束後才上台發言。
昨日小雯的家人也現身支持,她爺爺過去曾向校方反應小雯的性別認同,於是校方讓她住進男舍最靠近大門的第一間房間,但門口仍掛著「女生止步、男生宿舍」標語,小雯爺爺形容,這就像墳墓的墓碑,讓她不敢靠近;近日校方再提出,未來將把女舍外會客室改建為性別友善宿舍,此舉卻可能加深跨性別者「遭隔離」的困境,小雯爺爺哽咽發言「為什麼我們的孩子,她並沒有犯什麼錯,為什麼要用這個方法來懲罰她?」
有名無實的「性別友善」校園
人本教育基金會執行長馮喬蘭說明,長庚大學原本以法規名義駁回小雯的訴求,小雯去信詢問教育部後,教育部回函宿舍相關規範是各校權責,不可因性別產生差別對待,學校便改口稱這是校規,小雯再追問校規細節,學校最後卻又說「這是習慣」,馮喬蘭認為,校方寧可空口說白話,不願協助一個正在受苦的孩子。
小雯也補充,今年3月長庚大學召開該學期的校務會議,並決議「男女生分宿管理,其性別認定以身份證登載為準」將日前校方對她的回應正式列入校規。當時宿舍自治小組的同學們強烈反對,人本基金會事後要求校方先經性平會討論,但長庚大學依然強行通過,要她只能在普通宿舍、性別友善宿舍二選一,宛如針對跨性別者立下的「小雯條款」。
而跨性別學生無法依自身認同住進宿舍的案例並非少數,台灣伴侶權益推動聯盟秘書長簡至潔指出,許多當事人會被迫妥協,住進租金較高的家庭房並自行吸收成本,甚至被安排進身心障礙宿舍,即使少數學校同意跨性別者選擇宿舍,能自己找室友,卻要他/她們先取得對方家長同意。她強調《性別平等法》已上路14年,內文將性別定義為「性別、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性傾向」的平等,身處教育現場的職員們卻不思進取,仍用這些方式壓迫跨性別者。
馮喬蘭批評長庚大學規劃「性別友善宿舍」一事,性別友善應讓當事人自由選擇,若強迫他/她們只能住進特別房,這些方案其實就是歧視,逼跨性別者在不情願的狀況下向外人出櫃;馮喬蘭質疑,難道其它宿舍就不用性別友善嗎?校方指責小雯不接受他們的善意,這種善意只是「以自我為中心的思考,完全忽略了孩子的需求和基本權利。」
教育部:堅定保障學生性/別自主 我們做得還不夠
與會的教育部學生事務及特殊教育司專門委員黃蘭琇接下申訴書,重申教育部立場,會保障各種性別認同、性別傾向的學生們。黃蘭琇坦承,各校環境限制和大眾觀念需要改善「這是現階段不容易處理的問題,還有很大一段路。」她並非要為長庚大學辯解,其實校方也努力面對小雯的困境,只是過程中仍然造成傷害,這代表「我們做得還不夠。」
「我還要等幾年,才能再進入學校?」小雯落淚回問,且呼籲政府明訂符合跨性別者需求的規範,要求校方遵守,否則學校只會繼續宣稱「內部討論」就好,或把責任丟回給教育部。黃蘭琇則進一步表示,會用最快速度處理小雯個案,官方已把跨性別宿舍議題納入8月的全台大專院校學務長會議,將參考民間團體建議、國際相關經驗,找出實務作法,她希望杜絕類似案件再次發生。
不過從宿舍問題衍生出的訴訟案外案未解,各團體疾呼,校方言論顯示了部份職員缺乏性平意識,對小雯造成嚴重傷害,而陳姓總教官被性平會認定為性騷擾,又在工作中談論宗教信念,違反教育中立原則,濫用高於學生的不對等權力關係;他們主張,教育部應將陳姓總教官調離學校,學務長、住宿組組長調離現職。黃蘭琇僅說,已建議小雯依《性平法》32條進行申復,教育部會持續監督。馮喬蘭接著再提醒「我相信需要進行宣導,但是如果相關人士沒有被懲處,校方不會將宣導當成一回事。」
此外《學生輔導法》第17條規定,學生輔導工作相關人員需對當事人負保密義務,諮商組組長卻把小雯的訴苦簡訊傳給學務長,被當作控告她的證據,各團體認為,上述職員違反各項法條,藐視性平教育的行為,皆符合了《教師法》第14條「教學不力或不能勝任工作」敘述。簡至潔怒斥,校方只想守住自己的權威,動用制度打壓反抗者,導致小雯越傷越重。
尊重已成國際共識 台灣性/別平權仍待加強
伴侶盟理事、律師潘天慶對此說明,除了肢體接觸的性騷擾外,對「性別認同的騷擾與歧視」同樣屬於性騷擾,而性騷案件容易發生在非公開場合,許多被害者為求自保或後續法律程序,往往只能私下蒐證;本案起因是小雯學校求助不成,才會錄音留存證據,陳姓教官的言論構成性騷擾在先,他和學務長對小雯的歧視、控告明顯違反了性平法;小雯面對警方做筆錄,或未來開庭時,更要被迫向外人出櫃,重新陳述自己遭受性騷擾的過程。潘天慶呼籲,當師長不了解一件事情時,不能用自己的錯誤認知去批判「尤其她是一個孩子,是你們學校的學生。」
而經常被人們誤用的性別認同障礙(Gender identity disorder)其實早已被淘汰,該詞出自1994年的美國學術期刊,雖然當時醫學界將其視為精神疾病,但2015年該期刊改用性別不安(Gender Dysphoria)敘述跨性別者。世新大學性別研究所教授陳宜倩強調,「去病理化」已是國際共識,以前種種用語是因為大眾「不夠了解人類的複雜、多元性。」目前更有學者提倡,要再找到適合的詞彙取代性別不安,因為「到底是誰不安?明明是社會不安。」
「錯的是這個社會、奇怪的制度。」陳宜倩再拿出2015年衛福部發行的「性別不安」宣導手冊,內容介紹了跨性別議題,跨性別者的親身經驗,以及他/她們曾在職場、學校遇上的歧視案例,並由官方背書,提出改善性別平等的方法。她感嘆,即使官方立了性平法,推出各種參考資料,都無法改變大人們的觀念,難道是因為大家太忙,導致政府也只想交差了事。她說「小雯只是想讀書欸,你們知道現在想讀書的大學生有多少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