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屏東反迫遷聯盟
自救會對於屏東縣政府 所稱「沒有強徵」?「沒有強拆」?「沒有5點動工」?「都徵得用戶同意」?等發言的回應:
1.屏東縣政府無視人民意見強徵土地
屏東縣政府形式上召開公聽會,過程中完全沒有將民眾的意見聽進去 ,這樣會形成有效溝通嗎?民眾央求告知, 政府卻告訴人民已經開了幾次會,已經符合規定,這樣真的符合法律保障人民居住權的規定嗎?視人民意見如無物,這不是強徵嗎?什麼才是強徵?!
2.屏東縣政府清晨五點封鎖公勇路,違反誠信原則及信賴保護原則,不是強拆,什麼是強拆?
請問大家,如果在清晨5點, 屏東縣政府帶著大批的警力以及機具,還有水電力公司的人突然到你們家, 告訴你們如果沒有簽同意書,就要拆除你的家園,在這樣心理上的威嚇跟恐懼 是一個正當法定程序 嗎?一個追求民主法治的國家會容許作這樣的行為嗎?政府行政行為要依據誠信原則跟信賴保護原則 ,屏東縣政府在根本沒有通知住戶的情況下 ,在清晨5點帶著大隊的人馬,將公勇路路段以工程為名,封鎖起來,經過附近要進入公勇路路段的人民要被警察盤查詢問或要求改道,一個遵守法治的國家有可能在沒有通知人民的狀況下,故意在清晨五點把睡夢中的人民包圍起來嗎 ?人民相信政府行為會守法,即使要拆除他們的家園,也會事先通知,但是屏東縣政府不僅沒有事先通知,反而利用優勢警力、人力及機具,將公勇路地區包圍起來,這是一個法治國家應該做的行為嗎?有符合誠信原則跟信賴保護原則嗎?
屏東縣政府對外聲稱都已經徵得人民同意,如果人民有同意徵收,屏東縣政府有必要在清晨5點出動嗎?
公勇路的居民曾經向內政部營建署陳情,表達他們的反對,內政部營建署有數度發公文給屏東縣政府,函請屏東縣政府要緩拆,要跟民眾溝通,但是屏東縣政府卻硬幹強拆。
3.屏東縣政府引用老舊不實資料為基礎進行違法徵收行為
這個徵收案件的徵收計畫書,是引用民國98年的資料(其他資料亦多未說明年度時間),當時的時空環境以及人口結構 跟現在差距非常大,屏東縣現在是人口數下滑的區域,但是徵收計畫書卻是以人口增長做基礎,這樣 過時且不切實的徵收計畫書,屏東縣政府卻堅持要拿來用,而且還罔顧人民的居住權及正當的法定程序,這裡面是不是有其他我們不知道的原因, 讓屏東縣政府非要進行這個徵收計畫案?希望縣政府可以做個說明,也請社會大眾能夠監督屏東縣政府,因為今天強拆我們的家園,明天可能就是你們被強徵強拆了。請各位與我們一起扼止政府的違法徵收行為,保護我們的家園, 以免其他人再度受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