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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關於南鐵居民自殺身亡之緊急聲明

文/反台南鐵路東移

反南鐵東移全線自救聯合會會長陳致曉今日(25日)早上接獲居民電話,告知67歲、先生已先辭世的曾姓女士的因南鐵東移案將導致房屋拆除。又因經濟弱勢,在被拆除後將無法購屋生存而自殺身亡。

隨後,各媒體致電南市府求證,得到「該住戶並非被徵收戶」、「該住戶並不反對南鐵(東移)計畫」、「該住戶甚至向政府申請徵收」的說明。並攻擊自救會長「將此不幸事件與個人政治主張做連結,在別人的痛苦之上強加自己的政治主張,是非常不道德的。」

為此,特別做本緊急聲明。

一,南市府玩弄文字遊戲。該住戶雖非「被徵收戶」,但卻是「被拆遷戶」。曾姓婦女所居為品字形建築物,上方與右下兩個口字為被徵收拆除範圍,曾姓婦女所居為品字左下方,並非被徵收範圍。但是,因為該建築物部分被徵收拆除後,有危結構安全。土木建築公會技士曾會商居民檢討後,告訴居民整個建築物都將成危樓,而需拆除。南鐵地下化維持民國84年至96年間政府自己的不東移設計,該建築物並不需要被拆除。該住戶雖非「被徵收戶」,但卻因南鐵東移成為「被拆遷戶」。

二,照道理若該建物成為危樓,理應整體徵收。由「被拆遷戶」卻非「被徵收戶」的狀況,可見政府在東移計畫的粗糙設計。

三,又因該住戶並非計畫中「被徵收戶」,所以在過去幾年並未獲政府通知他的住屋將被拆除的狀況,未能有機會在各說明會、公聽會中與自救會接觸。同時,該住戶處經濟、知識弱勢,故亦未透過網路與自救會接觸。因此,自然無法有機會對外表示反對南鐵(東移)計畫。但是,非常不幸的是,該居民卻以自殺表示了他無法承受本案傷害的處境。

四,因為該住戶為「被拆遷戶」卻非「被徵收戶」。為求補償,自然向政府申請一併與鄰居徵收。但政府卻將他的困境解釋為「歡迎,甚至請求徵收」,非常不道德。

五,曾姓婦人所獲補償僅約一百多萬,並無法購置高達四、五百萬的南鐵安置宅,亦無法在他處安身,而至嚴重憂慮。此事實,鄰里知悉。

六,自上週五曾姓婦人自殺後,南市府已派官員要求家屬不可與外界陳述案情。故自救會資訊乃由鄰里而來。

七,目前南鐵東移案之東區、北區尚未進入土地徵收程序。自救會在323被徵收戶中,有逾兩百份「反南鐵東移聯署書」,多數居民仍持堅強反對立場。縱使南市府與鐵工局倒置程序先行動工,但也僅在公有地及部分仁德區同意戶住宅。但是,南市府卻透過地方電台放送假消息稱「南鐵案程序已全部完成,已經動工,並大量拆除民宅。沒多久,就將拆除所有房屋」來恐嚇被徵收戶,以騙取同意書。這個事實也造成周邊「被拆遷戶」的恐慌,而致今日悲劇。

八,自救會長並非政治人物,自救會所主張一向是「檢討南鐵東移公益性、必要性、合法性、最後不得已手段、符合比例原則」以保障居民基本人權。以「政治主張」來描述上述主張,是為以「政治主張」之中性,來規避本案政府違法侵害之事實。且有以「政治主張」來抹黑自救會長與自救會之嫌。

九,民進黨政府對待社會問題一向不是去正向面對、理解、避免、解決問題。而是直接解決提出問題的公民。這次南市府對媒體的誤導,無疑又是一次驗證。

十,自救會建議南市府應正視這個悲劇。這個悲劇乃因南鐵東移造成。與其對付自救會與反對南鐵東移的居民,還不如變更都市計畫,追求民國84年至96年間政府自己的不東移設計。以求「都市發展」與「人權保障」之兩全。

十一,自救會之抗爭就是要極力避免如此居民自殺悲劇。我們對政客假借公共利益之名,行掠奪剝削之實同悲、深受。再次對曾姓婦人表示哀悼,對家屬表示撫慰,對造成今日悲劇的賴清德、陳美伶、吳欣修、葉俊榮、賀陳旦、張景森、蔡英文,及一派御用學者與奴性官僚表示最不齒的譴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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