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航空業再度發起罷工!許多華航、長榮航空機師加入的「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今(7)天召開記者會宣布,因資方過往在勞資協商中對於工會提出的「保障飛安、拒絕過勞」等多項訴求,拒絕達成實質協議,經桃園市勞動局勞資爭議調解不成立後,工會依法舉行罷工投票,今宣布取得合法罷工權。
機師工會投票人數9成8同意罷工 工會:「主動宣戰」的是華航、長榮資方
今天早上9點工會進行開票,桃園市政府勞動局局長到場進行全程了解與見證工作。7/16至8/6為期22天的投票期程,工會會員人數1426人(華航878人、長榮542人、其他航空公司6人),領票人數1212人(華航投票741人、長榮469人、他航2人),投票率8成5。贊成罷工1187人,不贊成罷工20人,無效票5張。贊成罷工比例97.9%。工會取得合法罷工權。
「飛行員平常是很安靜的,這次罷工投票結果也是飛行員的心聲。」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理事長、長榮機長李信燕表示,工會對華航公司及長榮公司分別提出28項及16項爭議事項,勞資雙方在桃市府勞動局調解時是一條一條的檢視,是否就任一條爭議事項促進改善,但是資方代表不是說「不同意」就是說「無法決定,要攜回研議」,也沒有白紙黑字的承諾,逼得工會不得不採取最後罷工的手段。
「連不用花錢的事情、工會不希望機長執行任務『衝颱風』,公司口頭說已經不這麼做了,但是白紙黑字承諾不行嗎?」李信燕無奈表示,資方卻在罷工投票過程中,說是工會「包裹飛安協商」一條都不讓步,甚至用文宣、內部文件、網路問卷等方式打壓會員,企圖要求會員不要參與罷工投票。
機師工會研究員陳柏謙說,在與資方申請勞資爭議調解過程中,連調解主席都希望促成包含跟飛安相關的內容、至少完成一兩條協議,不至於到協商破裂,是資方「包裹式拒絕」工會進行實質上任何可能達成的協議。
機師工會預計,工會會給資方一週內要求初步回應,等待資方的善意,20日再發布下一階段行動。目前交通部及勞動部也希望資方能盡快進行協商,8月下旬前若華航與長榮兩家公司資方,依然漠視旅客權益及勞工權益,無法與工會達成初步協議,工會將擇期正式宣布發動罷工日程。這段時間將對會員進行罷工演習,使會員在第一時間接到工會指令後,配合工會的罷工行動。
由於機師工會還在考慮兩家公司協商的態度來決定後續罷工行動,社會最關切的是在8/12時總統蔡英文國外出訪行程及中秋連假,機師罷工是否預期會造成實質影響?李信燕跟陳祥麟都說,工會沒有預設幾天前的預告期,但一定會先告知社會大眾。是否造成實質影響要問資方如何面對工會的態度,若資方願意有效率的跟工會談,工會沒有既定作為要在何時罷工,或是華航、長榮兩家公司發起罷工的順序。
華航長榮資方發文宣、提假處分干擾工會罷工投票 仍聲稱:廣開溝通大門
華航機長、桃園市機師職業工會常務理事陳祥麟表示,2015年時機師工會也發起通過一次罷工投票,當時促成資方答應團體協約。但至今3年團協效果不彰,華航資方多以「侵犯管理權」或「未授權」為由拒絕工會訴求;長榮資方曾對媒體表示,沒有與工會正式協商過,只進行過幾次非正式、不定期的溝通。
「工會不是站在公司對立角度,甚至是幫助公司的角色,但公司要正向面對基層的聲音。」陳祥麟認為,對華航提出訴求28項,是希望公司對機師專業的尊重、管理的精進,但是華航新執政團隊上任後全盤否定工會、嚴防打壓,很多訴求不見得對公司不好,公司卻一概反對。
機師工會認為,在罷工投票22天期間到確定取得罷工權的今天,華航資方雖不斷放話要打開溝通大門,但是任何資方代表或有決定權的長官都沒有人聯繫、通知工會幹部。
陳祥麟說,要求資方釋出善意聽起來很抽象,但是公司連最基本可做到的都沒有。他提到,近3年何煖軒上任華航董事長後,沒有主動參與過團體協約或與工會見面。因此後續確認華航資方有無善意,將以董事長何煖軒是否直接出面參與或資方協商代表有無被授權為依據。若恢復跟過往沒有效率、實質協商的團體協約一樣,就不是有善意的協商。
陳柏謙補充,華航董事長是由官方任命的,半官股的公司卻把工會員工逼上罷工之路,連總統蔡英文都要好好思考如何解決。「政治責任不只有在資方,執政黨也要負起責任。」
「勞工被打壓是會被遺忘的。」機師工會理事、會員代表陳偉浩說,兩年前空服員以99.3%的投票率同意罷工,今早還有空服員在凱道為兩三年來被打壓的同事發聲。他認為,這次機師罷工如果不成,最好的狀況是因為與資方協商成功,若失敗了,會被社會遺忘,台灣勞工運動可能因此沉寂許久。
華航資方認為職業工會沒有罷工權 律師:沒有法律論據
華航7/30對於工會的罷工行動提出訴訟跟假處分,要求工會不得罷工,主張職業工會『罷工權不存在』、『罷工決議不成立』。機師工會律師劉硯田表示,華航資方向桃園地院聲請「民事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及緊急處置狀」,目前已回覆答辯狀。
劉硯田認為,華航資方一邊說要跟工會打開溝通大門、一邊聲請假處分,並認為職業工會沒有罷工權,這是資方對集體勞動權的漠視。
對於公司對於罷工聲請假處分,華航並非第一例,南山人壽對於企業工會罷工在台北地院104年度全字第556號及104年度全字第559號曾有過裁定,判定資方意在阻礙工會行使勞資爭議權,除非罷工是會造成完全不可回復的損害,因此予以駁回。劉硯田呼籲法院應基於保障勞動基本權,駁回華航的假處分申請。
劉硯田強調,華航資方認為職業工會沒有罷工權,沒有法律論據;在法院尚未裁定准駁前,工會取得罷工權無庸置疑,對工會既定行程沒有任何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