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配合內政部去年公告實施「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新北市政府在8月22日針對三峽、樹林、鶯歌等區舉辦「特定農業區檢討調整為一般農業區」說明會。由在地居民組成的「三峽龍埔里自救會」前往參與,認為麥仔園地區約120公頃的特定農業區被納入檢討調整為一般農業區,是為了加速納入麥仔園都市計畫範圍,以及做為三鶯捷運機廠用地。
自救會訴求「農地農用」,並集結384份反對調整為一般農業區的陳情書,要求新北市府不得解編麥仔園地區的特農地。居民欲在現場遞交厚厚一疊自主簽署的陳情書,遭警方包圍,原本自救會準備一袋粗糠(稻殼)要進行行動劇,卻率先被警方搶走,爆發衝突,甚至有自救會成員遭警方拉扯、吐口水。
自救會要求新北市府應承諾不得任意解編特農地,做為強奪人民農地開發的第一道手續,並協調新北市府官員應回覆人民陳情函文,結束說明會。
都市計畫、捷運開發進逼龍埔里農地 再來一個解編特農地
三峽龍埔里居民2015年起即抗議新北市「新訂三峽麥仔園地區都市計畫」案,預計徵收87公頃土地,後因涉及變更大面積農地而暫緩實施(相關報導);目前龍埔里也已規劃「三鶯捷運機廠與LB05站」開發,居民質疑規劃不當,造成迫遷人民。(相關報導)
新北市政府地政局編定管制科長黎志偉表示,內政部去年公告實施全國區域計畫修正案,為了配合中央法令進行檢討,針對新北市三峽、樹林、鶯歌等麥仔園及大柑園地區等非都市土地近800公頃範圍,劃設分區迄今已30餘年,因自然環境、土質、水源改變等因素,部分特定農業區已不符合當初劃設之條件,故有重新檢討之必要。
本區變更案7/31-8/31在三峽區公所公開展覽。黎志偉在說明會向民眾報告,其檢討變更特農區原則約有幾項,如農業使用面積小於80%地區,距離重大建設、工業區、科學園區、都市發展用地等,以及位屬直轄市等區域計畫案內劃設之「非都市土地得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或得申請設施型使用分區變更區位」範圍之土地等原則。麥仔園地區即屬去年公告實施新北市區域計畫內劃設得申請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範圍內。
新北市府:一般農業區還是要農地農用 經申請後可彈性變更
黎志偉提到,修正全國區域計劃裡,為了掌握農地需求總量與品質,目的在使農地得適地適性進行使用與管理,因此目前各縣市政府也在進行使用分區檢討,依照內政部要求盤整農地資源,如屏東針對3200公頃、桃園市4900公頃、高雄市2744公頃、台南1500多公頃進行檢討。
他也強調,由特農區調整為一般農業區,並非變更地目,調整使用分區上還是維持農地農用原則,只是能夠讓用地合法變更的項目較多。例如一般農地欲變更文教用地做幼兒園,必須跟教育局取得興辦事業計畫,再跟地政單位申請變更,再請跨局處進行審查等,審查後才有變更可能。
也有支持解編的大柑園地區李姓地主表示,他的農地附近都是蓋鐵皮屋,自己也不再務農,目前欲轉做停車場卻不允許。因此他表達支持變更為一般農業區的意見,期望日後申請交通用地使用。
特定農業區變一般農業區 是搶奪農地的第一道手續?
麥仔園地區地主陳建志表示,他的農田是一般農業區,政府要求農民不得非法使用土地,但是政府卻可以帶頭違規操縱土地,疑在重測地籍圖時,逕為分割不同區塊。陳建志堅持農地農用,他認為既然政府的理念也是農地農用,就不需要改變特農區,否則他合理懷疑「這是搶奪農地的第一道手續」,根本是為了方便將人民的農地納入新訂都市計劃、做捷運用地使用才要解編特農區。
礁溪里里長董耀琮詢問,麥仔園地區被納入2017年新訂擴大都市計畫裡,為何在目前特農區未變更一般農業區前可以被納入?行政程序是否不對?而民眾若不願變更為一般農業區,是否有反駁的機會?「還是這是既定政策、政府只是在跑程序?」
新北市府地政局主任秘書說:「麥仔園農地是否納入新訂都市計畫跟今天的案子沒有關係,本來就是兩套程序在走。」城鄉發展局官員則回應,今天調整分區與是否方便將農地納入新訂都市計畫沒有關聯。而不論有無變更分區,若因應都市開發需要,不管是特農區還是一般農區仍有可能納入新訂或擴大都市計畫的範圍,只是程序上特農區必須進行聽證。只要後續經內政部都委會通過,就是完成變更非都市土地的程序。
新北市府地政局主任秘書說:「你可能會問,一個政府怎麼這樣做事?實際上非都市土地在國土計畫跟在都市計畫是並行制度,政府都是這樣RUN(進行)的。」
哪裡的調查事實認定沒有優良農田? 人民要市府給答案
「你們認為這樣就是法令完備嗎?」自救會成員王晨翔表示,經自救會查詢後才在公展開始後10天上網找到相關資訊,而政府也不需要逐戶通知地主,人民只收到一張傳單、一堆地圖,甚至未能了解公部門依照什麼樣的事實基礎、做什麼調查報告就要解編7000多筆特農地,「這是嚴重的行政瑕疵」。
黎志偉則回應,依照內政部「製定非都市土地使用分區圖及編定各種使用地作業須知」第14點,只要在市府公所公展30天,法律規定不需要逐戶通知。地政局為了更廣為週知,才在8/10將相關資料上網供查詢。
黎志偉說,麥仔園的農地資源經農委會4年前調查,24%是第一種農業用地,優良農地列在此範圍;本區農地資源的現勘結果,經查都是閒置沒有耕作,有些興建合法或違法建物,耕作多是零星自用,沒有符合特農條件。黎志偉比喻,例如嘉南平原的水稻田若要納入擴大都市計畫,可以想見中央不會同意,可是以本案來看,經過農業單位初步審視,認為沒有符合優良農地條件。後續報部內政部後再核定是否調整分區。
王晨翔反批,新北市府進行農地變更檢討卻未告知事實數據,僅是拍照口頭說明。「龍埔里的工廠在哪?自救會調查不超過15%,有需要因為工廠把120公頃特農地解編?」他提到,當初麥仔園新訂都市計畫被暫緩,是因為龍埔里94%是特農地,要通過都市計畫很困難,遭中央退回。如今若解編為一般農業區,日後啟動都市計畫程序可以減少聽證程序,甚至當初被暫緩都市計畫的理由就沒了。
新北市地政局對於反對調整特農區的地主,呼籲個案處理,並可先查詢各地主地號的使用農地狀況再檢討。地政局官員指出,並不是800公頃一次都要變更成一般農業區,新北市政府將針對反對意見進行檢討,經查後若確實維持優良農地使用、面積達25公頃以上,可維持特農地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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