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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恐龍法官殺人 鴕鳥市府踹共——914黎明幼兒園赴台中市政府陳抗

文/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

台中高等法院於日前(9月11日)對於重劃會申請強制拆除黎明幼兒園地上物一案,判決黎明幼兒園敗訴。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於今日(9月14日)上午十點在台中市政府前進行「恐龍法官殺人,鴕鳥市府踹共」記者會,抗議市政府於2008年違法核定重劃會成立,要求其負起行政責任、林佳龍即刻出面解決黎明幼兒園一案。本案律師劉繼蔚、台中親子共學團、歐巴桑聯盟、東海大學人間工作坊、石崗反徵收聯合自救會、烏日反徵收自救會等公民團體均到場聲援,現場聲援者與警方激烈衝突,高喊「林佳龍出來」,與警方僵持多達四十分鐘,仍等不到市府的積極回應,群情激憤。林金連園長現場情緒激動,且被多位警力包圍,體力不支失去意識,最後送醫急救幸無大礙。

東海大學社會系楊友仁教授指出,單元二重劃會理監事選舉並沒有達到地主產權過半同意門檻,違反法令,依據《行政程序法》第117條「市政府違法之行政處分,原處分機關得依職權為全部或一部之撤銷」,以及《獎勵重劃辦法》第18條「重劃會如有違法法令,情節重大者,市政府作為主管機關得解散重劃會」,林佳龍市長握有足夠的政治與法律工具解決黎明幼兒園保留問題,市政府卻直到現在還沒有出面解決,以致幼兒園面臨強拆危機,明顯護航違法重劃,應作為而不作為。

歐巴桑聯盟魏佩瑩認為此判決向人民宣示:「在台灣有人拆你家並不需要理由」,黎明幼兒園擁有大片綠地,宛如水泥都市中的小森林,數十年來孕育了眾多學子。如此優質的教育環境與教學理念不應被重劃圈地犧牲,並呼籲台中市政府不應再置身事外,應主動承擔其政治責任。

台中市地政局重劃科科長余俊政出面表示:「針對法院的判決,市政府並無法撤銷,且市政府已針對黎明幼兒園一案進行充分的協調」。對此回應,現場聲援者完全無法接受,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嚴厲譴責市政府推諉卸責,除了迴避對於2008年違法核定單元二重劃會之行政過失,更顯示毫無誠意與黎明幼兒園進行協商。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強調,台中市政府不應包庇重劃會違反法令進行圈地,必須負起違法核可重劃會成立之行政責任,依法解散違法重劃會,撤銷重劃會20天後向法院申請假執行強拆之理事會決議。台中市政府如此顢頇的態度,將迫使黎明幼兒園進行更高強度的抗爭,以向林佳龍政府宣示,市府護航財團不法掠奪人民居住權與財產權,必須負起巨大政治代價。

最後,黎明幼兒園保留行動再次聲明以下三點訴求:
一、要求台中市政府撤銷單元二重劃會申請法院假執行強拆的決議。
二、要求林佳龍市長必須出面召開黎明幼兒園、單元二重劃會與台中市政府的「三方協調會」,協商解決黎明幼兒園原地保留爭議。
三、要求台中市政府針對2008年單元二會員大會理監事選舉的違法弊端以及地政局核定該重劃會成立的違法行政處分,進行徹底調查,必要時依法解散單元二重劃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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