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
聽證是透過公開論辯的程序,忠實呈現各方論點,由主持人協助各方釐清爭點、使案情辯明,以利政府作成正確決策。
內政部第1屆聽證主持人即將於今年10月底任期屆滿,2016年內政部自學術、實務界遴聘了9位聽證主持人,並訂定《內政部舉行聽證作業要點》,卻僅僅以「新竹公道三」與「桃園航空城」辦了2場聽證會議便退縮不前,甚至在第1屆主持人任期屆滿之際,內政部也未有續聘或遴選下屆聽證主持人的公告。讓我們不禁想問內政部的聽證制度是否將隨著葉俊榮部長的離任而消亡?徐國勇部長是否有意續推聽證制度?聽證是否能成為政府決策的常態?對此民間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法律人協會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邀請時代力量新竹黨部與黃國昌立委於10月25日上午9時30分立法院中興大樓102會議室召開聯合記者會表達訴求。
內政部別裝睡,盡速選任第二屆聽證主持人
台灣人權促進會居住權倡議專員余宜家表示,內政部是許多重大土地開發案件的審議機關,掌管例如都市計畫、重要濕地、海岸管理、都市更新與土地徵收等事務,這些重大建設不單是行政部門的計畫與政績,更直接影響既有的環境及在地人民的生命、居住與財產等基本人權。而「聽證制度」即是一個實質的管道,給受計畫直接影響的相關人士,在計畫定案前,以公開、且對行政機關有相當約束力的方式,捍衛自身的基本權利。
2年來,內政部分別以「新竹公道三」與「桃園航空城」案舉行聽證,作為聽證制度的起頭,我們肯定內政部在體制內建立新的民眾參與管道,也極力呼籲內政部應重啟聽證制度相關作業,而第1屆主持人任期將於10月31日屆滿,卻遲遲未見內政部有選任下屆主持人的作為,2016年從遴選到公告也花了近2個月,我們強烈要求內政部盡快公布主持人遴選辦法並選任第2屆主持人。
肯定內政部舉辦聽證,但應以新竹公道三與桃園航空城經驗立即檢討聽證制度
曾參與過分別由民航局、桃園市政府與內政部舉辦的兩次桃園航空城聽證的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子琳律師表示,從兩次航空城聽證的經驗就可以明顯感受到,由民航局與桃園市政府舉辦的航空城,在主持人選任、選定當事人與陳述意見時間等程序上都有許多與聽證精神相悖離之處。到了由內政部舉辦的航空城第2次聽證,部份問題已有解決,不僅聽證主持人皆為公正且專業的一時之選,選定當事人制度及陳述意見時間的規範也相對周全,這是在既有制度施行下滾動修正的成果,我們予以肯定。
但聽證制度仍有許多待改進之處,以航空城聽證為例,從1月初的協調會到2月3日正式舉行聽證,僅短短1個月的準備期間,對於以釐清問題為目的的聽證來說實在過於倉促,且桃園市政府及不認同剔除127公頃的民眾未於聽證前提出任何事證及論據,造成彼此資訊不對等,並無法達到真正的實質辯論,更可看出程序作業上的草率及粗糙。目前已有許多爭議案件皆要求舉行聽證,若內政部於此時故步自封,不願繼續檢討聽證制度的問題,葉前內政部長欲建立的完善聽證制度將遙遙無期。
擔任新竹公道三案不認同方代理人的時代力量新竹黨部北區主任林彥甫表示,在「新竹公道三案」上,聽證程序不過是一個「走過場」的行政程序,其中最大的問題在於,居民期待聽證程序能釐清爭點,做出結論,但這場聽證會中所做出的「聽證結論」,根本是毫無結論、議而不決。
在聽證結論中,針對我們最關鍵的質疑,主持人敘明:「在經濟效益分析部分,當事人(新竹市政府)似未特別說明。」與「對於不認同方主張替代方案用地取得費用、地上物拆遷補償費用成本較低,當事人卻未加以說明。」最後內政部都委會在審議本案時,竟然對新竹市府迴避關鍵問題視而不見,就逕行通過本案的開發。實在荒謬透頂,顯然違背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709號解釋中,要求內政部應該「斟酌全部聽證紀錄,說明採納及不採納之理由作成核定」的要旨。我們強烈要求內政部應儘速補正聽證制度,不要再欺騙大眾。
立即修正聽證作業要點,舉理修法公聽會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研究員林彥廷表示,從這兩次的聽證經驗可以發現還有許多程序需要加強,若未就積極檢討,修正聽證作業要點,接下來內政部所舉辦的聽證,同樣的問題就會持續上演,並使地方政府在參酌內政部聽證作業要點,制定聽證相關規定,會複製相同的問題,使得原本舉辦聽證的美意蕩然無存,釐清爭點、使案情辯明的重要功能也無法體現,更嚴重造成政府無法作出正確決策。
社會上對於聽證有很多期待,蔡政府把「開放政府」作為施政重點,內政部做為天下第一大部,更是實踐此一政策的重要部門,雖說內政部聽證作業要點僅是行政規則,但其牽涉的案件之廣,影響的人民之多,立即召開修法公聽會,廣納大眾意見,以回應社會對聽證程序的期待勢在必行,請身為法學博士的徐國勇部長展現踐行聽證程序的決心,在葉俊榮前部長的基礎上,完善聽證制度。
立法委員黃國昌表示,聽證程序扮演落實正當法律程序的重要關鍵,聽證過去的問題就是淪為和公聽會一樣,讓人民與政府盍各言爾志,政府依舊照既定政策執行,蔡政府上台後,前內政部長葉俊榮致力於讓聽證程序回歸行政程序,希望這樣的努力不要走回頭路,而新任部長更是責無旁貸,相信徐國勇部長非常了解過往聽證的弊害與該如何實踐,面對聽證制度很有可能中斷的情形,徐國勇部長應該立即出面提出具體明確的政策,讓未來台灣的聽證程序能落實釐清爭點、案情辯明,以利政府作成正確決策。
主要訴求:
一、內政部別裝睡,盡速選任第2屆聽證主持人
二、肯定內政部舉辦聽證,但應以新竹公道三與桃園航空城經驗立即檢討聽證制度
三、立即修正聽證作業要點,舉辦修法公聽會
出席團體:台灣人權促進會、環境法律人協會、環境權保障基金會、時代力量新竹黨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