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理 / 陳淑敏
性交易,在台灣一向是涉及高度爭議,違背大眾道德想像的犯罪行為。然而最近一起性工作者運毒案再次引起關注,8名60至70歲之間的婦女性工作者因經濟壓力,涉及跨國運毒犯罪。3年前小玉、阿芬等人遭販毒集團說服跨國運送海洛因,後在桃園機場被捕,本案日前三審定讞,她們需面對8至15年刑期。近日也收到入監通知,將在10月30日入獄。
令人訝異的是,在台灣現在社會,仍然有人需要透過性交易謀得生存嗎?為什麼明知運毒不可為,仍然涉險犯下重罪?這幾名已屆六、七十歲的高齡婦女,為了「十萬元」的代價,最後卻幾乎賠上餘生。
本週燦爛時光會客室邀請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主任蕭怡婷與當事人小玉,一起來談談流鶯小姐背後難以翻身的人生,以及性產業的問題。
性工作,在台灣到底是什麼樣的產業?在過去其實有著獨特的發展脈絡。
日日春協會持續推動性交易合法化,社會大眾對於性產業抱有遲疑,但許多人不曉得的是,性工作在台灣早期屬於政府管制下的特許合法性產業,在台灣1960、1970年,台灣省政府到台北市陸續頒佈「娼妓管理辦法」。直到1997年時任台北市長陳水扁積極掃黃,在台北市議會施壓下,廢除「台北市娼妓管理辦法」。2001年後,台北市公娼館走入歷史,台北市性產業全面地下化。
相較於其他色情產業,公娼因收費低廉,為性產業中最底層一環,公娼管理制度廢除後,並沒有使性產業完全消失,仍須仰賴性工作的流鶯娼妓失去合法交易的保障,只是遁入另一層更危險更邊緣的個體戶、「街頭流鶯」。之後更發生好幾起流鶯自殺的悲劇。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多年來也不斷向政府陳情訴求性專區合法化。
蕭怡婷回顧過去公娼納管合法化的年代,政府管人、管業者、管地點,性工作者需要實名登記,配有妓女證,定期做健康檢查,政府跟小姐抽成三七分。在公娼地點則設置於大同區歸綏街。蕭怡婷也指出,即使在公娼合法的年代,合法空間站少數,仍有不少進入不了合法區域的性工作者,聚集在周邊做性交易,而形成私娼區域。
1997年陳水扁擔任台北市長,主要政策便是大力掃黃、掃毒,針對八大行業斷水斷電加強取締。某一次的市議會質詢中,國民黨議員秦慧珠在議會裡面質詢陳水扁「一面掃黃、一面發妓女證」,挑起陳水扁的掃黃政策矛盾,陳水扁在二十四小時之內,勒令廢除公娼自治條例。當時有128位公娼靠性工作謀生,陳水扁倉促廢娼,後續引發公娼小姐展開一年七個月的抗爭運動,最後爭取到兩年緩衝。
兩年之後,原本一百多位公娼小姐,仍然有七八成冒著犯法風險轉入私娼,但當時政府「罰娼不罰嫖」,導致許多性工作者轉入面臨更險峻的性交易風險。
蕭怡婷指出,性專區非法化對性工作者而言環境更加危險,不少小姐遇到客人白嫖,甚至出現客人強迫小姐提供不合理性服務。蕭怡停強調,過去公娼小姐遇到客人不合理的對待,其實都可以直接報警處理,讓公權力介入處理。如今流鶯小姐頓失保障。管中祥也提到,娼妓一旦與客人發生糾紛,「在那個房間內,什麼事情都說不清楚」。
不少人會質問,「公娼為何不轉業?」
公娼廢了,性產業並不因此消失,生活依然困頓,小姐們還是要想辦法活下去。
蕭怡婷指出,「剩下的兩成,有一成就像官姊、白蘭、不是自殺、不是癱瘓、不是憂鬱,剩下的一成,在非常非常稀少的狀況下,才有可能不做這個行業。」
正式廢娼之後,小姐頓時失業,轉行困難,有幾名背負債務的公娼小姐最後在走投無路之下,選擇自殺,如公娼自救會會長官秀琴。
性工作在台灣長年背負污名化,許多小姐抗爭過程都把自己的面目緊緊包裹,唯有公娼自救會長官秀琴,在抗爭過程,無謂眼光,始終以真面目示人。如此堅強的官秀琴,卻在2006年投海自殺。
日日春輔導小姐 轉業門檻高
一名公娼白蘭,在日日春協會的協助下,試著改開檳榔攤,但對自小家貧13歲就被賣到華西街的白蘭,人生到了三十幾歲突然要轉作其他工作,對他來說,轉職的艱困,非常人能夠想像,連簡單的計算機加減乘除,對白蘭來說都會出錯;檳榔攤撐了十個月,經營不善倒閉。2017年白蘭因病過世。
蕭怡婷談到,公娼自救會副會長麗君在投入公娼抗爭運動之際,罹患乳癌切除乳房,無法繼續性工作,畢竟小姐的年紀、身材,也影響到性工作者的交易市場。後來日日春與麗君等人也曾一同發展「春夫人事務處」,與前公娼小姐們探索其他轉業的可能。
「長年在勞動壓力下,各種工傷身體狀況,在轉業也遇到非常多困難,日日春協會有很多年輕人跟阿姨合力,才有辦法。」蕭怡婷說。
一場大火揹300萬債務 單親媽媽轉作流鶯小姐
小玉是一個單親媽媽,在從事性工作之前,原本在KTV上班,因為一場意外大火背上民事賠償,要賠給鄰居三百萬。
「我的身體已經不好了,這不是藉口,每個月所賺的錢根本沒辦法負擔一個沈重的家庭。」單親家庭要扶養小孩又揹高額債務的狀況下,不得不從事性工作還債、賺取生活所需,小玉就此一腳踏入性工作二十多年。
管中祥問到,就算經濟陷入困境,不少人仍會質疑「好手好腳」為什麼不做其他工作?甘願做流鶯?
對小玉而言,她不是沒有試過其他工作,但像他這樣學歷不高,沒有知識、工作技能的人,要他當一個收銀員都很困難。再加上從事私娼工作,沒有正常收入來源,連跟銀行借貸都很困難,最後伸向錢莊,更跌進了利滾利的深淵。從原本的三萬元滾到十萬,最後選擇冒險運毒。
為了十萬元 走上運毒車手
蕭怡婷指出,這起運毒案有八位中年婦女涉入,其中七位婦女都曾經做過流鶯,其中三位年紀已經六、七十幾歲。為了運毒酬庸十萬塊鋌而走險。蕭怡婷認為這個案件反應了那些條件較差的中高齡流鶯的貧窮問題。
「今天就是因為我們是非合法的工作,因為沒錢,借貸沒辦法伸向銀行,只能伸向錢莊。從三萬塊,利息一直加上去,我們是年老的一群,工作上賺不到,利息一直算上去。今天會走到運毒,外界不會理解我們底層人民,你們可以跟銀行借貸。我們生活在非法之下,走入地下。」
沒有人想去走這條路
小玉提到,因為運毒被羈押,在羈押所親眼目睹煙毒犯毒癮發作的痛苦症狀,讓她非常後悔,「當時沒有考慮到這麼多,不知道海洛因這麼嚴重,進到羈押所,看到吸毒者戒斷,嚎啕大哭、手腳被腳鐐靠著,搥胸垂地。如果不是我們,就不會造成這些。為了十萬塊,逼不得已之下,才走上運毒車手。」
小玉回想運毒被逮的這幾年,一直在懊悔與自責中度過。
「這三年來過得非常痛苦,這個惡夢永遠永遠忘不掉。法官給我們輕判八年,剩二十天就要入監服刑。這八年,我可能要老死在獄中,依我們的身體跟年紀可能出不來。」
性專區可行性?
管中祥提到,一般社會大眾憂心娼妓合法會引發更多社會問題,但性工作者個人的生活與困境又該如何解決?
蕭怡婷強調,性工作權其實與其他勞工基本權利環環相扣,如果公娼合法化,公娼小姐可以享有最基本的勞動保障,「如果今天性交易合法,有合法身分跟銀行借錢。一般失業勞工可以低息、免息借貸,會有其他社會福利保障。」當法律納入性工作,成為合法管制,或許避免更多憾事發生。
2011年,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法,從「罰娼不罰嫖」變成「娼嫖皆罰,專區除外」,更增訂91-1條,看似鬆綁性交易產業授權地方設置性交易專區,但至今七年來台灣仍然沒有合法性專區。
社會秩序維護法第91-1條:
地方政府得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得從事性交易之區域及其管理。
2017年8月,柯文哲對性專區存廢曾表態,「需要的是管理而不是禁止,不是假裝這個東西不存在。」今年7月,童仲彥也在網路i-voting提案「於林森北路設合法性專區 稅收幫助街友等弱勢團體」,經台北市政府初審,要求提案人「再聚焦,明確劃出所謂專區設置建議區域」。
蕭怡婷認為,回到91-1條也只是形式上合法,地方政府『得』而不是『應』;性專區事前的規劃,也不單單以民調問市民同不同意、接不接受那麼簡單。
日日春關懷互助協會在柯市長任內,曾採取十次爭取性交易合法的陳情行動。蕭怡婷認為,柯文哲除了口頭表態之外,尚未提出一個具體政策,日日春認為台北市政府應更務實面對現實狀況,因地制宜考量現有性工作者的區段。先前i-voting林森北路性專區提案中,童仲彥主張將萬華區其他區域的性工作者一併移入林森北路,蕭怡婷也不完全認同,她主張,「各個行政區仍有冒著非法的性工作營業地點,像這樣的區位需要更細膩思考公共政策如何具體(實施),合法化的思維,對小玉附近的居民,更有機會讓公共政策改善當地社區環境。」
管中祥認為,從事娼妓,運毒,都是大多數人不能夠接受,甚至厭惡感,回過頭來討論。娼妓問題絕不只是道德問題,涉及工作權,工作能力,以及生命的嚴肅議題,是社會大眾要共同去面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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