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張心華
由日商新立化學公司(KH NeoChem)、中油公司、兆豐銀行合資成立的曄揚公司,預定在高雄臨海工業區設廠,將生產石化中間原料異壬醇(INA)及丁烯三聚物(BT)等高值化石化產品,投資金額高達137億元,目前正由高雄市環保局審查設置許可。但因工廠預定地緊鄰住宅、小學,地球公民基金會、金煙囪文化協進會及環境權保障基金會今(11/8)日上午前往環保署遞交公民告知函,要求環保署依《環境影響評估法》針對曄揚公司的開發行為實施環評。
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王敏玲表示,2011年國光石化確定不開發後,當時的馬英九政府宣布台灣石化業將朝向「量在外,質在內」高值化發展。然而,曄揚的廠址雖設置在高雄臨海工業區內,但距離鳳鳴國小僅約200公尺。
王敏玲指出,石化製程排放或逸散的揮發性有機物(Volatile Organic Compounds,簡稱VOCs),如:人體致癌物「1,3-丁二烯」,將可能嚴重影響居民們和120位學童的身體健康。王敏玲痛批,曄揚設廠未經環評,因此民眾對於會產生多少汙染量、物質等資訊,完全一無所知,這樣的高值化石化廠,是血腥、不正義的。
律師簡凱倫表示,《環評法》規定,對環境有不良影響之虞的開發行為,就應實施環評。透過環評程序才能了解對環境的影響與居民所面臨的健康風險,並擬定相關對策進行控管。
現行的《開發行為應實施環境影響評估細目及範圍認定標準》,將工廠設立是否實施環評,依工業類別分成兩種標準(附表一及附表二)。
附表一的工業類別,只要興建或增加生產線,就應實施環評,例如金屬治煉、煉油、水泥製造工業……等等。附表二的工業類別,如半導體、石灰、造紙工業……等等,在都市土地申請或累積開發面積5公頃以上、非都市土地10公頃以上興建或擴建,才實施環評。
而石油化學中間原料工業同時在兩種列表之中,只有「園區內外」的差別。設置在工業區、科學工業園區等園區外的,就被列為附表一。園區內的則屬附表二,開發面積未超過10公頃就不用環評。
也因此,曄揚公司設置在工業區內,開發面積9.248公頃,恰好不用做環評。
簡凱倫認為,儘管立法理由是鼓勵進駐於工業園區,石化中間原料工業既然被移列為附表一,就不該分成園區內、外。更別提高雄臨海工業區在設置之初根本沒有經過環評。
此外,簡凱倫指出,曄揚公司的土地是從中油公司的土地分割出來,若把曄揚公司開發範圍9.248公頃與另筆土地2.4735公頃(上圖藍色區域)加總起來,就等於11.7215公頃,已超過附表二的面積規範,質疑曄揚是否藉此規避環評,簡凱倫呼籲政府應依職權釐清另筆土地要做何使用,是否有擴建、分階段開發的規劃。
在地居住70幾年、金煙囪文化協進會發言人陳玉西表示,臨海工業區有800多根煙囪,居民飽受汙染之苦,當地里長經常接到生重病的居民來申請住院補助,陳玉西感嘆,經濟要發展,也要注重環境永續、人民健康,她希望石化廠停止開發,不要再加重汙染。
鳳鳴國小家長會副會長林宏歷說,鳳鳴國小有59年的歷史,從他的父親開始到他的小孩,三代都是就讀鳳鳴國小,數十年的轉變,從良田到工廠矗立,污染量已經飽和。林宏歷強調,他代表鳳鳴國小的所有家長,堅決反對石化廠設置在國小旁邊。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律師郭鴻儀表示,今年8月剛修正通過的《空氣污染防制法》第24條規定,有關固定污染源設置及操作許可的申請核發,已納入資訊公開及公民參與決策程序的精神。郭鴻儀說,地球公民基金會也在11月2日發文要求高雄市環保局,公開曄揚申請設置的相關資料,提供民眾查詢以表達意見,並依據民眾意見作為核發許可證的參考依據。
記者會最後,眾人在陳玉西的帶領下,手牽手唱起改編自童謠「我家門前有小河,後面有山坡」的歌曲,盼環保署聽見居民和學童家長的心聲及訴求,歌詞為「我家門前有油槽,旁邊有石化廠,煙囪實在有夠多,還要再增加。我家門前有油槽,旁邊有石化廠,煙囪實在有夠多,不要再增加。」
環保署則派出綜合計畫處科長陳彥男接受公民告知書,但環團和居民不滿一大早從高雄北上陳情,卻只有科長出面,經過等候,最後由主任秘書蔡鴻德出面接下。蔡鴻德表示,自己是第一次看到曄揚開發案,是否需要環評,會再進一步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