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27早上南投發生規模6.1大地震,華光社區居民當時也正歷經一場家園的大地震。
今年農曆年後,法務部開始對華光社區進行拆除房舍作業,開始騰空地上物,在3月27日這天是針對還有人居住的房舍進行強制拆除。當天現場聲援的學生團體動員近兩百名聲援民眾到場守護兩戶人家:位於杭州南路二段53巷楊家跟林家。群眾用肉體去包圍這兩戶住了數十年的房舍,訴求「反迫遷、要安置」,批評法務部「強拆暴政、罰款殺人」。而法務部的拆除作業還會持續到九月拆完,之後華光居民可能不得已妥協或是被迫離開家園。
「違建戶佔國有地」的背後,去聽居民林雅琪怎麼說,他們一家七口被法務部告,淪為必須自行拆屋還地、有門牌號碼的違建戶?看當天被迫遷的林蘇華無奈以對,政府開發金磚土地背後,他們流的淚?
也許有人會說,違建戶占用國有地若占久了,假如為了保障他的居住權,而讓國有地變成他家的這樣很不公平!但華光一直以來的訴求就是「反迫遷要安置」,拒絕法務部用訴訟恐嚇人民的方式,一邊說要和解,一邊是凍結居民帳戶部分存款,訴訟對象是戶籍裡有多少人都告。和解內容卻是要求居民償還不當得利,也就是說你住在這邊要付出住在這邊所獲得好處的代價,賠償金額數目達數百萬不等。最後還要居民自己拆房子走人,拆成空地才算數。居住權是讓人民享有安穩的居住環境,安排社會住宅、安排優先承租都是落實居住權的方式,但是法務部,或說是整個政府都沒有這種概念,有的只是依法行政,後續生活請百姓各憑本事,讓他們自生自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