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在臺中榮民總醫院擔任派遣傳送員的吳月霞,同時也是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理事長,因去年10月接受電子媒體採訪講述派遣工勞權議題,事後疑遭中榮要求派遣廠商威務公司通知調職,致使當事人恐懼工作不保。吳月霞在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及勞動視野工作室的協助下,就調職一事向勞動部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今(15)天召開第一次裁決庭。
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在庭後召開記者會並遞交陳情書給勞動部 ,要求勞動部應明察要派公司台中榮總才是侵害勞權的幕後黑手。同時呼籲台中榮總直接雇用傳送員,勿藉「假派遣、假承攬」將雇主責任推給招標廠商,真正擔起雇主責任。
勇敢的派遣工 不畏惡劣勞動結構組工會發聲
「若我不挺身而出,不講沒人會知道。」在臺中榮總派遣工作18年的吳月霞,執行由醫護人員指派推送病床、病人資料等工作。雖然吳月霞與中榮多數傳送員一樣為持續性工作,然而其18年資歷就換了5個派遣廠商。因派遣契約不累計年資導致年資歸零,損失特休假及資遣費,許多中榮派遣工加入工會爭取勞權。(公庫相關報導)
吳月霞擔任台灣勞動派遣產業工會理事長,去年10月以理事長身分接受電視台採訪,表達派遣工勞權議題,採訪當天即被中榮院方阻止,事後被招標廠商威務公司通知可能要調職,調到中榮什麼部門也不知情。雖後續院方並無採取調職手段,吳月霞卻心生恐懼,不但擔憂自己工作不保,更會影響工會運作。
台灣護師醫療產業工會理事長陳玉鳳為派遣工聲援,她提到旁聽裁決時、中榮否認雇主責任,但是自身護理師臨床經驗來看,護理師與傳送員在職務上必須直接打電話溝通指派工作,不可能由醫護人員打給威務公司再指派傳送員工作。
工會法律顧問、律師翁瑋表示,中榮利用派遣承攬進行實際指揮監督工作,透過履約管理要求招標廠商威務公司嚴加規定派遣工的言行舉止,規避雇主責任。工會理事長在工作場所接受採訪被院方立刻阻止、斥責,事後約談調職,不僅是對工會理事長個人的不利,也是對工會運作的不當妨害,因此向勞動部提起不當勞動行為裁決。
派遣公司、要派公司與派遣工的三角關係 要派公司不能免責!
協助工會的勞動視野工作室學者張鑫隆則表示,工會有證據顯示是中榮要求廠商要將理事長調職。雖然派遣制度看起來雇主是派遣廠商,但是真正指揮監督工作的發包公司或要派單位也不能免除責任。
張鑫隆舉例,去年協助中榮派遣工向上一標廠商「萬成航空科技公司」提起請求資遣費一審獲勝,判決認為中榮透過不同招標廠商反覆聘任同一批勞工,傳送員皆為繼續性工作,存在實質雇傭關係,派遣廠商若結束標案或不安排工作,必須給付資遣費。
由於目前多數派遣公司都沒有支付資遣費,張鑫隆認為若相關法院判決能確認必須支付員工資遣費,日後將促使發包公司在發包業務時計算進資遣費的成本,無法降低人事成本「就沒有使用派遣的誘因」。
「政府不立法保障全台為數眾多的派遣工,勞工只好靠工會及法院裁決來改變勞權。」張鑫隆說,發包公司就是為了逃避雇主責任及節省人事成本才用派遣;一直處於低薪的派遣勞工卻因要派公司不是直接的雇主,要派公司可以規避跟工會協商?因此本案希望能確立要派公司作為實際雇主有構成不當勞動行為的責任,要派公司也要有協商義務,工會將進一步改善派遣工的勞動條件。
全台為數眾多派遣工 被用過即丟
桃園市產業總工會秘書葉瑾瑜提到,去年行政院長下令「零派遣」卻沒有配套措施,此舉導致公務機關反將派遣改「承攬或外包」,使得非典勞工權益保障更低落,承攬制更脫離《勞基法》或工會的保護。
「不穩定的勞動體制,要靠勞工自己不斷爭取。」台北市產業總工會秘書黃健泰說,由國家出資的原住民族電視台,去年發生勞工組工會抗議承攬制。比派遣更糟糕的承攬員工必須自己負擔工傷風險、勞健保等,原民台承攬員工與正職一起工作,一年多損失12萬。終於在原民台工會抗爭後,資方承認僱傭關係,今年開始轉成正職。(公庫相關報導)
勞動派遣產業工會再披露,國家教育研究院一名蔡姓派遣工,被國教院以不服管教為由要求派遣公司不續聘;台中國立美術館今年要求標案公司將派遣工數十年的年資歸零,並令新廠商不予續聘曾爭取資遣費的詹姓員工。工會批評,派遣工被要派公司打壓狀況比比皆是,呼籲勞動部應有所作為,終結假派遣、假承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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