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婦女救援基金會
近日連續發生「父為肉圓沒加辣狠打妻兒」、「未成年媽疑似虐死女嬰」等家暴案件,義憤填膺的民眾也不約而同以包圍民宅和警局的方式,試圖透過教訓施暴者來為受害者討公道,一時之間,社會上瀰漫著一股「以暴制暴」的高漲情緒。
投入家暴服務防治工作已超過20年的婦女救援基金會認為,由此現象可看出「家暴非家務事」的觀念已獲得多數台灣民眾的認可,然而,「以暴制暴」絕非伸張正義的的正確手段,如何從政府、社區到個人,全面加強暴力預防工作,並為受暴者建立一個友善支持的環境,才是防治家暴案件的有效方式。
婦女救援基金會在此提出幾點呼籲:
一、政府應多投注資源在家暴前端預防及後端長期復原:當前婦幼保護工作聚焦在家暴事件發生後緊急人身安全與危機處理,但相較於事後的救援,事先防範於未然更加重要,我們建議政府相關部門從加強暴力預防教育著手,透過社區、學校等多方管道進行宣導,讓反暴力運動成為全民共識。
另一方面,在暴力受害者的協助上,以婚暴婦女為例,目前只能提供個案3到6個月「救急」性質的短期服務,建議政府應投注更多資源在受害者創傷復原與生活重建的長期工作。
二、伸張正義有步驟,學習當個「友善路人甲」:家暴或兒虐事件發生後,社會大眾對加害人肉搜甚至動用私刑,不但無助於制止家暴,反而可能對受害者造成另一種困擾與傷害。伸張正義應有方法與步驟,與其事後群情激憤採取激烈手段,不如從日常生活做起,在暴力事件發生前提早察覺加以制止。
婦援會近年來推動「友善路人甲」行動,提出「關心,讓暴力喊停」的口號,就是鼓勵民眾多關心周遭的人事物,遇到疑似暴力徵兆或暴力狀況發生時,不冷漠亦不盲動,而是運用「直接關心」、「轉移注意」與「尋求支援」等三種策略,想辦法安全介入制止暴力。唯有人人都成為「友善路人甲」,有能力與意願提供協助,才能成為受害人安全有力的保護傘。
三、媒體報導應遵守自律原則:媒體在報導重大家庭暴力事件時,經常聚焦在暴力的嚴重程度,巨細靡遺的描述施暴過程,不僅危及受害者的安全與權益,也容易讓社會大眾陷入暴力事件後的集體焦慮與憤怒。
尤其部分媒體為了吸引閱聽人的注意,使用聳動標題,甚至暗示私刑暴力可以被接受,更可能造成極大的負面影響。我們呼籲媒體遵守自律原則,除了保護受害著的權益,也不應鼓吹使用暴力的風氣,搧風點火成為製造更多亂象的幫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