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
請長榮航空盡速和本會就機上受辱事件討論後續處理,讓空服員看見公理和正義
本事件當事空服員,因情緒狀況並不穩定,為能與長榮航空公司間妥善處理後續相關事宜,故已簽署委託書,請本會協助處理。本會並於1月23日以公文方式通知長榮航空公司,希能盡快和長榮航空公司間,就制度性的改革和個人性的訴求一併開啟討論,現仍暫未有回音。
本會所提各項訴求,其一為長榮航空公司應「拒載」此有傷害空服員行徑之外籍乘客,確立職場保護機制、更避免影響飛安和其它乘客,回應空服員集體的憤怒和恐慌,捍衛基層尊嚴,並以儆效尤。
然據本會側面瞭解,固然報載長榮航空公司曾「拒載」鄭姓和彭姓乘客,但是否「拒載」此外籍乘客,涉及他國法令,有諸多複雜之處,本會也能理解,但確立職場保護機制等係為基層員工之迫切需要,本會希能和長榮航空公司開啟討論後續處理,是否有更妥切方案,以落實職場保護機制並具體落實在未來情況和此案例身上。
其次,長榮航空公司日前所稱,願支持與協助空服員採取法律行動,但具體作法並未說明,也涉及外國法令,本會希能一併討論。
再者,有關公傷假,本會再次重申,公傷假是雇主本身即有認定之權力,也請長榮航空公司盡速依據醫囑,核予公傷假,給予當趟空服員事後保護,讓空服員看見長榮航空公司對基層員工的具體支持。
希望長榮航空公司能廣納基層意見,就上列事項盡速和本會開啟討論,讓此事件能真正妥善處理,也讓持續關心此事件後續的空服員、社會大眾,看見公理和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