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李明哲救援大隊
今天(1/29)是李明哲被中國政府任意關押逮捕第681天。
中國赤山監獄以李凈瑜於2018年12月18日會見李明哲後,「公開發表的言論與事實嚴重不符」為由,禁止會見李明哲三個月,時間從2019年1月23日起算,到4月22日為止。李明哲妻子李凈瑜、李明哲救援大隊、尤美女立委,於農曆過年前,1月29日,共同召開記者會,予以回應。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就在家家戶戶都要過年團圓的時候,中國政府再度以這種不人道的手法,拒絕家屬探視,非常可恥。2018年12月24日與家屬所召開之記者會,所講述之內容包括家屬寄去的書被退,親情電話卡一直無法開通,這部分都是家屬這端就可以確認的事實。其他部分,包括李明哲體重下降三十公斤,被監獄丟棄保暖衣物,凍結現金帳戶,超時工作,實用腐壞食物,信件無法收到等,皆為被監禁之當事人告知之事實,不論是當事人或家屬,都沒有理由要故意說謊,以換取可能的懲罰。中國政府如果認為家屬及救援大隊說謊,更應該開放,讓所有人都可以過去探監,確認到底是中國政府說的是事實,還是當事人及家屬說的事實。此外,中國政府即將在三月人權理事會開議期間,在聯合國宣布關於去年十一月的普遍定期審查(UPR),中國政府願意接受及採納的建議。我們也要在此呼籲國際社會共同關注中國政府侵害台灣人權捍衛者的言論自由、人身自由及在監所的不人道待遇,共同加以譴責。」
立法委員尤美女表示:昨天中國審判中國維權律師王全璋,他是709大抓捕最後一位受審的律師。他被控「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罪名成立,被判處有期徒刑四年六個月,剝奪政治權利五年。同時,李凈瑜昨天收到湖南赤山監獄的告知書,上面說因為李凈瑜上次探視李明哲後,回台灣開記者會所陳述的李明哲在獄中待遇,與事實不符,干擾李明哲的改造,故禁止李凈瑜探監三個月。中國的行為等於把限制李明哲的言論自由延伸到家屬,要她封口,完全違背家屬監獄探視權的普世價值,也違反自己有參與修正的《聯合國囚犯最低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2015年修正)和中國的《監獄法》(2013年施行),包括《聯合國囚犯最低待遇最低限度標準規則》第58條:「囚犯應准在必要監督之下接受探監。」我們必須嚴厲譴責,也呼籲中國立刻恢復李凈瑜的監獄探視權。
國際特赦組織台灣分會黃尚卿表示,「國際特赦組織分別在2017年底與去年年底,連續兩年針對李明哲的案子發起全球緊急救援。李明哲的情況,不是只有台灣或中國,是全世界都在關注。我們呼籲中國政府立刻無條件釋放他,並在拘留期間能定期、必要時不受限制地獲得與家人接觸的機會及醫療資源。昨天,收到赤山監獄禁止李淨瑜前往探訪李明哲的通知,我們都感到相當震驚。這樣踐踏言論自由的通知,再次表現中國政府罔顧國際法律,藐視最基本的人權自由。當中國政府不讓家屬定期探監、就違反了關於在押人士權利的國際人權標準。而且李明哲的健康狀況令人擔心、如果家人不能探監,在完全沒有外界監督的情形下,更有可能在獄中繼續受到酷刑或其他不人道對待。國際特赦組織,再次嚴正得促請中國正視這件事情,給李明哲家屬定期探監的權利。並尊重言論自由,立即無條件釋放李明哲。」
青平台劉璐娜表示,「這段時間,在公開場合聲援李明哲的人看起來很有限,但是,請注意,我們背後有一群人,正逐漸增加中,他們都很想知道,李明哲怎麼了?李明哲犯了甚麼滔天大罪,以至於中國政府需要粗暴地對待李明哲?而,台灣政府和台灣人民可以做什麼?怎樣做才有用?台灣是個民主國家,當中國以暴力的手段控制和壓迫人民和在中國的外國人士,這些事情是會被討論和傳播。中國禁止使用Line、禁止Google,甚至也開始禁止無害的BL同志小說、禁止花美男、禁止男生穿耳洞打馬賽克、網紅Youtuber言論要送審、禁止如懿和姸禧這類的是宮廷劇,只是表示他們政權極大的不安和沒有安全感,這樣的恐懼和壓制將會加速這個國家的危機。我認為台灣人民必須嚴謹以對,不可輕忽。最後,也是目前最嚴肅和危急的事情,就是,從李明哲身上,所謂訓化和教化,都是為控制和壓迫。而中國政府所謂的和平協議從來不是和平,而是用和平的外衣包裹了暴力的本質和殘暴的羞辱。李明哲的事顯示中國可以羅織各種罪名糟蹋人權。台灣人不但要警覺,也要抵擋這樣的手也正魯莽粗暴地伸向台灣。我們都可能是李明哲。面對中國的壓迫和威脅利誘,台灣人必須團結和凝聚共識,不可天真的坐以待斃。」
永社副秘書長洪崇晏表示:「首先,如果中國政府、中國的監獄這麼脆弱,僅僅因為一個探監者的人權言論,其運作就會被干擾,這意味著這個政府、這個監獄的運作根本就建立在錯誤的基礎上,這樣扭曲的政府乾脆解散算了。再來,中國因「探視者的言論」而「限制探視」,完全是非常明顯的不當連結,中國就算覺得言論與事實不符,也應該、必須依照他們管制言論的其他規定來處理,而不應該去限縮李凈瑜「探視親人」的最低限度權利。進一步檢視,我們可以發現中國政府用盡手段阻止李明哲、李凈瑜發表人權言論,這恐怕就代表中國政府害怕這些言論,害怕這些言論揭露了中國政府的醜陋與錯誤。最後,李明哲無罪。希望李明哲能早日回家。希望在臺灣的人們共同關注這個事件,因為下一個被中國政府壓迫的,可能是我們之中的任何人。」
李明哲救援大隊日前,也已經於臉書上發起「寫給李明哲的365封信」,鼓勵大家持續以寫信的方式聲援李明哲,讓中國政府及監獄感受到壓力,目前已經有七十幾封信寄出。同時,救援大隊也發起了「陪李明哲一起吃年夜飯」的網路聲援活動,鼓勵大家在2月4日除夕這一天,一起在臉書打卡並標示「李明哲」及「陪李明哲一起吃年夜飯」,透過網路串聯的方式,讓台灣社會不要忘記,還有一個台灣人,只因為他的網路言論,而被關在中國監獄裡面,施以不人道待遇。
2019年3月19日,是李明哲被中國強迫失蹤及任意逮捕的二週年,李明哲救援大會也會舉辦活動,呼籲台灣社會不要遺忘、持續關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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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凈瑜聲明:
嚴正抗議中國政府枉顧良心犯之人權
取消家屬人道探視
安眠藥不能讓我入睡
酒也不能
我越來越累
我想停下來
但神不允許我要一直走
走到很高的地方往下俯視
感覺我所能到達的高度
我要走── 劉霞 《癔語 二》2003
刑求、虐待人犯,歷史上沒有任何一個正在進行中的施暴者會承認。
大前天是「國際大屠殺紀念日」,據統計,歐洲仍有百分之五的人拒絕承認發生過種族滅絕大屠殺。
十幾天前,台灣社會也仍有蔣介石的支持者鄭惠中們,不願承認蔣介石屠殺異議份子的罪行。
但,這些打不倒我,我將繼續走下去,不管有沒有人與我同行。
揭露暴行的路途不會是平坦的大道,我知道。
我要一直走。
因為李明哲不是罪犯,李明哲是一個良心犯。
我對公眾發言,我對世界呼籲,我的政治目的就是要全世界關注一個僅僅因為關懷政治受難者的家屬生活,僅僅因為宣揚自由的普世價值,此刻正在承受監禁苦難的良心犯,我的愛人同志李明哲。我的政治目的是公公開開的,沒有任何不可告人之處。
在自由的地方,任何政治目的都沒有不可告人之處,只有在獨裁的地方,才會指控別人有「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在台灣,如果我宣布要競選總統也不是什麼「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
李明哲與我的會面,皆在貴國政府的監視中進行,我返國後舉行記者會,只是如實地陳述了我看見的、聽到的「李明哲處境」,我記得最清楚的,就是他是那麼急切地在最後交代我:
「你就給我記下來,回去講,回去台灣說,去到處說,說給全部的人聽。我還有一堆沒有說欸,他們再這樣繼續亂搞。要搞大家來搞,我看幾千年前、幾百年前的書,干現在什麼屁事,還叫我簽同意退回。那是我不想為難底下拿來給我簽的人,我知道做決定的不是他。你就出去講,到處去講。我還有一堆沒有說欸。」
貴國聲明:「我罔顧事實,公開發表的言論與事實嚴重不符⋯⋯」那麼請貴國直接公布會客錄音錄影帶。
我的先生在貴國的監獄裡,我有什麼「說謊」的條件?如果我有謊言,你們馬上可以拆穿。
人權不是貴國法律裡的「有礙罪犯改造」?何況李明哲不是罪犯。
普世對受監禁之人的人權標準在於《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十條:「自由被剝奪之人,應受合於人道及尊重其天賦人格尊嚴之待遇。」
劉曉波自2008年12月遭中國以「涉嫌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刑事拘留後,國際救援與關切從未間斷,貴國始終以劉曉波在獄中受到人道待遇回應,拒絕國際人權組織的探視,甚至以官方視角的「樣版」視頻的播送滅火。結果,2017年6月國際傳出劉曉波肝癌病重的消息,1個多月後,劉曉波就病逝。肝癌是一個漫長的慢性疾病,貴國不知掩飾了多長的歲月?貴國這種「不可告人的政治目的」舉世皆知。
人道探視是囚犯與家屬的天賦權利,我要求貴國若不歡迎我去探視,必須要開放讓「國際人權組織」與「中華民國陸委會」代表我去探視。我不接受任何的「台商人士」,他們的處境「寄人籬下」,很為難。
謝謝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