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比西里岸部落青年會、比西里岸文化教育促進會、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
寶盛水族生態遊樂區於3/1進行施工,比西里岸部落青年會、比西里岸文化教育促進會、珊瑚礁體檢潛水志工、及地球公民基金會、台灣環境資訊協會及東部居民,於開發案旁邊的基翬漁港舉辦出航快閃行動,阿美族人划獨木舟出海,在水上都拉起布條快閃,高呼訴求:還我乾淨基翬,守護傳統領域;而珊瑚礁體檢潛水志工潛入海下,在珍稀一級保育類珊瑚-福爾摩沙偽絲珊瑚旁舉起布條,為珊瑚生存權發聲。
寶盛開發區域位於基翬,此地是高台分支下的四個部落-基翬、芝田、高台、比西里岸中一處,為阿美族傳統領域,也代表這四個部落同根同源。比西里岸部落青年會總召Fusay rekal(林筑涵)表示,比西里岸部落非常關心基翬開發案,因為這地區是部落過去到現在共同的生活圈,也是族人與傳統連結重要的土地,因為比西里岸部落的阿美族有45年的文化斷層,而部落積極努力地進行文化振興,他強調「我們沒有可以再失去的本錢」。特別是寶盛開發預定地下方的潮間帶,是族人重要的採集地點,豐年祭前會青年帶領部落孩子認識老人家生活的採集路徑,這些與過往文化有與連結的土地都須好好保護,並擔憂影響到原住民族文化傳承。
比西里岸文化教育促進會發起人黃苑蓉,他感嘆在進行文化復興過程,發現傳統領域受到很大威脅,不是像開發商說只是開發部落小塊土地而已,各開發案加起來讓部落面臨到極大的開發壓力。從早期三仙台遊憩區,到近年高台地區興建自來水廠,拿走河流水源供給東海岸開發案;加上部落北側壘球場開發成露營區、高台稜線BOT開發成飯店;甚至部落公墓被遷移後,要蓋成婚紗公園。這些開發決定都不是與部落討論或受到部落認同,都是「部落被決定」。他痛批:「寶盛的土地是三十年前收購,那時部落青年都還未出生,為什麼我們這一代的未來要被上一代甚至上上一代不當決定所影響,這是明顯世代不正義!」
成功鎮居民代表宋明燕質疑寶盛開發將設置海洋文化館及海洋餐廳,是否真的能夠吸引到觀光人潮?他明言地方不需要財團在這裡蓋一棟建築物提供在地居民工作機會,成功鎮居民衣食父母是這裡的好山好水、這些珊瑚、風光明媚的藍天與綠地,觀光客也是為了這些風景而來。而地方特色是要靠在地文化內涵而來,這些開發案破壞傳統領域後才說要給在地居民利益,這是不可能有的,他直言成功鎮當然需要發展,和宜、適度的發展才是重要的,不是宜發展,拜託別再發展了。
而基翬是天然港灣,也是重要珊瑚礁棲地。憂心基翬區域珊瑚遭受破壞的珊瑚礁體檢志工們,在這一個月內到基翬潛入海底三次,除進行珊瑚礁體檢調查外,本次也在記者會前下水於大群珊瑚礁旁舉起布條,為珊瑚生存權發聲,呼籲開發業者重視水下生態。台灣環境資訊協會珊瑚礁體檢專案執行唐寧襄現場說明水下珊瑚調查情況,他提到此處珊瑚生長狀況良好,但本次泥沙記錄為2014年以來水下調查數據之冠,且底質泥沙堆積有逐年增加的趨勢,泥沙若過多覆蓋於珊瑚表面時,泥沙覆蓋使共生藻無法行光合作用,會導致珊瑚死亡;他擔憂基翬的一級保育類福爾摩沙偽絲珊瑚會因動工後表土受雨後沖刷,泥沙下海覆蓋而無法存活。他呼籲政府應停止動工,重新評估動工對珊瑚影響,並要求政府要有實質政策保護保育類珊瑚。
地球公民基金會花東辦公室主任黃斐悅指出,寶盛案2009年的環評時漏作珊瑚礁調查,質疑環評許可是否有效;同時並強調,寶盛大部份面積是私有地,所以很多人以為它不用按照原基法21條進行部落諮商同意,但事實上,它是有5公頃面積的公有地,上面僅有設置道路、草坪、公園涼亭,這麼大面積的開發對部落影響甚鉅,要求原住民委員會一定要查清本案是否應該要依原基法21條諮詢部落同意。
重申以下訴求:
1) 原民會應釐清本案是否應依原基法21條取得部落同意,正視原住民對其傳統領域的使用權利;
2) 環保署應要求寶盛開發商補作珊瑚礁調查;
3) 營建署、海保署等海岸權責單位不得再拖延制度建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