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樂生 1210樂生景美人權園區行動(3) 2007-11-11 我們今日的行動,除了向過去曾經遭受人權侵害與政治迫害的人權鬥士致意外,更要求陳總統「人權立國」要說到做到,政府應立即停止迫害樂生人權。因此,我們要向陳總統提出下列訴求: 一、立即展開樂生院的古蹟審查作業,指定樂生療養院全區為國定古蹟;儘速規劃樂生院為下一個見證台灣人權歷史的「台灣人權樂生園區」。 二、確保院民原地續住與安老之權利,不得強制搬遷樂生院民。 三、立即立法保障漢生人權,恢復病友名譽,洗刷冤屈。 標籤: 丘延亮, 國際人權日, 景美人權園區, 樂生, 樂生保留自救會, 樂生青年聯盟, 警察, 郭力昕 關心更多議題 【新聞稿】零死亡紀念日:守望微光 【聲明】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案判刑 【新聞稿】台灣跨國企業監察發表《印尼台商人權與環境影響報告》及《台灣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法》民間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