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為公庫資料照)
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板橋大觀社區將在5天後面臨拆除,今早(3/13)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在立法院接受質詢時,提出同意戶可免除罰鍰、提供10萬元補償等新配套,並於下午召開記者會詳細說明。對此自救會則回應,退輔會要求居民在明天公務員下班前給出答覆,目前只剩一個晚上能考慮,形同威脅弱勢者配合,應先暫停動工再重啟協商。
大觀社區原屬於婦聯一村附設菜市場,眷村廢除後部份承租攤位的居民因未受妥善安置,便在政府默許下續住,逐漸形成非正規聚落,住戶多是榮眷、城鄉移民,且多以底層工作維生。而根據土地債權人退輔會統計,當地仍有50戶未同意點交,其中29戶已搬離,僅21戶有人居住,21戶中則有12戶是沒有其它房產、生計遭遇困難的經濟弱勢。
自救會成員唐佐欣表示,目前退輔會提供的數字無法反映「租客、連棟號」等特殊情況,由於部份參與抗議的居民並非屋主,沒有地上物權,所以未被納入官方的各項配套內,也有經營檳榔攤的一家人由於擁有兩個門牌號,便被算進12戶中,讓所謂「可接受補償」的戶數看起來很多。
而李文忠針對今日進展說明,即使有歷史因素,大觀社區仍屬侵佔國有土地;目前50戶不同意戶只要簽下同意書,就免繳2014年因侵佔國有地敗訴的罰鍰,以及政府執行拆屋的費用,其中12戶弱勢居民可再得10萬元搬遷費,並優先抽籤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後續退輔會將爭取租屋補助,甚至「若21戶全數配合,退輔會將向新北地院聲請1到3個月緩拆。」
唐佐欣認為,不論結果如何,政府都要先調查每戶人家的狀況再研擬方案,不能單用數字論定資格,再對外宣稱已有全面協助。她強調,若不先解決安置問題,任何補償都只是延後迫遷,也代表政府未對歷史錯誤做出反省
配套內容 | 適用範圍 | 適用規則 |
不主動追繳尚未繳納之不當得利及拆屋還地費用 | 50戶 | 個案同意 |
針對沒有房產之弱勢民眾,尋求資源協助每戶10萬元搬遷費用 | 12戶(退輔會認定弱勢) | 個案同意 |
願意搬遷之民眾,協助搬遷
暫無適當居所者,提供特約飯店一個月以內之暫住服務 |
21戶
12戶(退輔會認定弱勢) |
個案同意
全體適用 |
原協調新北市政府提供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等優先適用協助方案,搬遷後仍由李文忠副主任委員持續協商 | 12戶(退輔會認定弱勢) | 個案同意 |
現住該地的21戶如全部同意,並承諾短期間返還土地,向新北地院聲請暫緩之訴求,同意協商 | 21戶 | 全數同意 |
註:12戶為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以及不符合該法,但名下未有大觀社區以外房產之居民,ㄧ門牌號為一單位
唐佐欣回應,金額相關配套是監察院介入調查,且部份立委持續關注後的結果,各方曾先參考「三鶯部落」範例,研擬由政府切割用地,再轉租居民「原地續住」的可能性,但退輔會表達有困難,才接著進行到補助部份,自救會感謝各層級官方代表的協助。不過唐佐欣也透露,居民昨晚才得知這些新方案,卻要在明天下午馬上做結論,這種方式就像把刀子架在居民脖子上,說這叫「善意」與「協商」。
至於安置配套,唐佐欣重申自救會過去兩年的長期訴求,他們以板橋社宅為例,每人月租金在8300到13000元之間,租期只有三年,但退撫會列載的12戶,以及未被納入的其他弱勢居民多是中高齡者,從事清潔工、搬運工等低薪工作,現有方案都無法符合其長照需求,退輔會也未實際說明「租金補貼」的細節。
李文忠對此表示,截至上週為止,退輔會已透過許多管道向居民傳達新方案,避免外部力量介入。而今晚還有一場協調會,他認為官方已盡最大努力,縱使實施後必須和各機關協調,甚至違反現有規定,但「所有政治責任由我負擔。」李文忠更強調,這些進展「絕對與抗爭無關,不是因為抗爭讓步。」
唐佐欣駁斥,居民和自救會是今天下午才得知晚上有協調會,追查後發現是由「已搬出大觀社區」的居民向政府申請,自救會已表態拒絕出席,他們今晚會召開居民大會討論後續方針,明日原訂的遊行如期舉行,早上將從退輔會出發遊行,先抵達2013年拆除的台北市華光社區,再以六步一跪方式前往終點總統府陳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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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庫專題:
同鄉的異鄉人 ─ 大觀社區迫遷案專題報導
其一:面對政府執行拆遷 連土地公也無能為力
其二:法律與人權相抵觸 迫遷烽火不斷的關鍵
後記:下次見到你,會是什麼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