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土徵 華光社區12戶拆除 聲援團體與警爆衝突 2013-04-28 24日拆除當天早上,法務部一行人進入現場竟要求在場採訪區內所有平面與電子媒體,全部必須登記換證後;才能在封鎖區內進行採訪,但記者換到的卻是以臺灣台北看守所的證件抬頭來做辨識,令許多媒體相當不解,也是在媒體界第一次發生在採訪公共區域現場必須換證才能拍攝的情況。 經營三代的廖家牛肉麵,第3代負責人廖媽媽說,法院的強制拆除過於倉促,沒有足夠的時間將整理家當;如今她只希望保住賴以維生的工具,在下個落腳處重新開張。 標籤: 法務部, 華光社區 關心更多議題 【新聞稿】零死亡紀念日:守望微光 【聲明】香港民主派初選47人案判刑 【新聞稿】台灣跨國企業監察發表《印尼台商人權與環境影響報告》及《台灣企業永續盡職調查法》民間版草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