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板橋大觀社區原訂在3月18日進行拆除,瀕臨最後期限的自救會於兩週內前往行政院、退輔會抗議,期間多人因衝突遭逮捕,並有居民向官方下跪陳情,昨日(3/15)他們更以「六步一跪」苦行緬懷過去同樣遭迫遷的受害者,隨即當晚和退輔會重啟協商,在長達9小時的會議後,於凌晨無奈簽字同意點交房屋,換來3個月暫緩執行、免除罰鍰等「妥協」。
昨晚7點開始的協商由監察委員高涌誠、立法委員尤美女主導,傍晚剛結束苦行的數位居民、聲援者皆列席,並和退輔會副主委李文忠協商至約凌晨4點。
據了解,自救會接受點交的原因,主要是退輔會在3月13日公布「免除住戶不當得利、拆屋強制執行費」等新配套,但昨日遊行中,自救會成員唐佐欣也曾強調,由於此金額龐大,弱勢居民在遭凍結帳戶、出面抗爭近三年的情下,無法再付出數十萬元費用,眾人才不得不考慮接受。
至於安置方面,退輔會自2017年提出「社會住宅、包租代管」優先抽籤和租金補貼後便無大幅調整,導致自救會擔心多以底層工作維生,甚至家中有長者、病患的居民無力負擔。此項在昨晚會議中,雖然大方向不變,但退輔會昨晚承諾在「3個月」緩拆期後,若居民仍找不到新住處,將為其提供短期異地安置。
而唐佐欣日前指出,退輔會原認定有「12戶」弱勢居民可得10萬元搬遷補助,導致部份未擁有地上權,房東也未參與本案的貧窮租客被排除在各項配套外,昨晚退輔會也認定,應會擴大為16戶適用。
由於退輔會在13日召開記者會重申配套,要求居民14日下班前給出答覆,15日(週五)才能聯繫各機關開始執行,否則18日(下週一)便將拆除。此時限讓自救會面臨「一無所有或被迫妥協」的矛盾,唐佐欣形容,這種善意和協商,就像架在居民脖子上的刀,逼著弱勢必須配合。
「我們的苦行不是為了向任何政黨求情,是為了記住過去曾經發生的所有迫遷事件。」自救會也在昨日活動中不斷強調,儘管大觀居民可能從此妥協,但政府仍未對造成非正規聚落的歷史錯誤做出反省,他們希望本案能幫助同樣受政策犧牲的迫遷戶,得到更多機會爭取權益。
抗爭雖暫時落幕,不過近3年抗爭期間有數十位聲援者、當地居民遭提告,包含林全擋車案、退輔會潑漆案等訴訟程序仍在進行;若有住戶在3個月緩拆期過後仍找不到適當安置處,目前也未有更具體的詳細方案。
原配套內容 | 原適用範圍 | 原適用規則 | 協商結果 |
不主動追繳尚未繳納之不當得利及拆屋還地費用 | 50戶 | 個案同意 | 參與自救會之住戶皆同意點交 |
針對沒有房產之弱勢民眾,尋求資源協助每戶10萬元搬遷費用 | 12戶(退輔會認定弱勢) | 個案同意 | 自救會:爭取擴大為16戶,盼金額提高至20萬,以負擔長照服務、補償目前已繳交之罰鍰
退輔會:20萬有困難,會再嘗試,另榮民榮眷發給5萬元,不併入此10萬內計算 |
願意搬遷之民眾,協助搬遷
暫無適當居所者,提供特約飯店一個月以內之暫住服務 |
21戶
12戶(退輔會認定弱勢) |
個案同意
全體適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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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協調新北市政府提供社會住宅、包租代管、租金補貼等優先適用協助方案,搬遷後仍由李文忠副主任委員持續協商 | 12戶(退輔會認定弱勢) | 個案同意 | 自救會:爭取擴大為16戶,若3個月後有居民仍未找到新住處,不應視為違約
退輔會:3個月後未完成搬家者,可提供3-6個月短期安置 |
現住該地的21戶如全部同意,並承諾短期間返還土地,向新北地院聲請暫緩之訴求,同意協商 | 21戶 | 全數同意 | 21戶已全數同意 |
3月11日突襲退輔會大樓,遭提告妨害公務、損毀公物之抗爭者後續訴訟,退輔會承諾不追究刑事責任 |
註:原12戶為符合《社會救助法》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以及資格不符但名下未有大觀社區以外房產之居民,ㄧ門牌號為一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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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庫專題:
同鄉的異鄉人 ─ 大觀社區迫遷案專題報導
其一:面對政府執行拆遷 連土地公也無能為力
其二:法律與人權相抵觸 迫遷烽火不斷的關鍵
後記:下次見到你,會是什麼時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