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權, 外稿, 媒體, 身心障礙

媒體與精障的距離|當事人觀點:媒體應從多元角度看待精障者

文 / 洪山力

一般精神疾病,在初期時有多少症狀? 有多少狀態、狀況和需要? ㄧ般社會大眾了解嗎? 經過自傷傷人而強制就醫,雖然相關單位會介紹新的條文,以表示有尊重人權,但卻沒有提供相關的有效資源作連結,而且在報導過程中比較著重提高收視率為主的ㄧ些內容。

真正該注意的疾病,例如思覺失調症、躁鬱症,除了住院、服藥,還有其他資源,像是照顧者專線、家連家課程、會所模式等等,應該簡單的介紹,提供觀眾更多元的角度來看待病患。觀眾觀看新聞的過程中,都累積ㄧ些對精障者的行為比較負面的印象,ㄧ竿子打翻一船人,而且在犯罪率方面媒體都沒有正反面報導相關的資料,再加上媒體面對這些需要深入探討的犯罪報導時,往往變成是在趕稿。

一個好的報導應該是真實的報導;精神疾患者是被害者還是加害者、事件的發展過程其實不是醫護人員想要去特別理解的,但對於被強制送醫的人來說,卻是很重要的。這個問題的脈絡、它的前因後果,不是媒體播放它想要的畫面就可以讓人了解事實的面貌。

久而久之,不斷有重複的案件,問題沒有解決,而且問題更加複雜化。再加上藉由媒體的播放,反而讓社會大眾彼此互相敵視,離開了可以重新建立對話的機會,無法修復友善的關係。上述從多元的角度來看待精神病患,需由媒體導正報導開始,讓大眾對精神疾病及其多元治療的面向了解更正確,而非僅存留給一般人負面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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