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稿, 教育

學生買單─現行大學「教師評鑑」的代價|大學教師限年升等系列徵文

編按:「大學教師限年升等」的規範合理嗎?過去實務上施行的經驗,遭遇過怎樣的問題呢?
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舉辦系列徵文活動,一同來了解第一線教育工作者們怎麼說。

文/貔珠(東吳大學理學院教授)

比諸葛萊美音樂獎,大學教師的專業性不惶多讓。葛萊美獎是由美國唱片工業所成立,音樂界專業人士組成的「美國國家錄音藝術科學學院」負責;源自唱片工業,此獎可說是世俗映照出的光環。眾生相關-必要建立信度,因此獎項評選有一套相當嚴格的制度和程序(參考wiki):確認參賽產品進入到正確類別;鼓勵評審投票只投自身專長類別;禁止餽贈行為等。當然,評審原則也要設定:品質而非銷售業績。 

大學教師的工作比葛萊美音樂獎更專精,再加上工作內容包括「教育學生」——成果有「延遲顯現現象」(所謂百年樹人,不比唱片,錄好上市,成果就已完成)。如果要評鑑大學教師,求個準度、信度,理當比葛萊美獎更困難、更需有嚴謹程序。評鑑大學教師求個準度、信度重要嗎?如果你覺得大學教師會塑造未來的社會人力樣態,那就比葛萊美音樂獎重要。

葛萊美獎(上述部分)評審過程,與多數大學「現行教師評鑑辦法」,可觀察到至少在兩個面向有重大差異:

(1)專業領域的相符(評審夠格嗎?):多校的評鑑「指標」訂定是以院為基準(更有身居校務評鑑自評委員者,倡議應以校為基準),全院同尺規受評於系/院/校教評會「同儕。但同一系所的同事也未必有相同專業領域,遑論院、校的同事(類比於葛萊美獎評審投票不顧類別)。「非內行」評鑑內行,「必然」導致下述(2)的結果。

(2)量化甚於質化(藥多病除?):教師評鑑指標多淪於量化計算(易),而非品質的評估(難)。(類比於葛萊美獎只比銷售量)

即便擱置(1)(2)專業的問題,還有最根本的是:每個學校教師評鑑「目的」是否釐清?是「門檻式評鑑」(檢驗教師是否符合「學校自我定位」下的「適任」門檻)?或是「績效式」評鑑(檢驗教師績效/KPI;但教學績效因為有遲滯作用、不易展現,此種績效重點落在研究成果或產學合作數量上)? 評鑑「目的」沒有釐清,牽動大群教師跟跑,再怎麼號稱大學是思考、智識發揮的場所,場景上也難服眾。

這麼高度專精,且影響廣度遠超過葛萊美獎的行業,「膚淺的」評鑑會使大學教師【精進】還是【失能】?大學教師跟眾生連結性會超過葛萊美獎,是因為工作內容有「教學」;眾生的子弟在專業學習與未來發展的CP值,跟教師的「教學用心度」成正比。扭曲的評鑑,驅使教師忙於量化的業績表現(宛如唱片業的銷售業務當了主角);為了生存,「降低教學用心度」是合理反應(況且這麼專業的教學,少用心,誰會知道)。總的來說,制約於生存法則,評鑑指標下的教師,某些量化數字的部分似乎「精進」了;但不易量化(尤其是教學)的部分「失能」了–【零和遊戲】。

目前大學教師評鑑的樣態,「忽略了這個行業的特殊性」,只基於「有領錢就要評鑑」;亦或是目睹這些所謂的學術菁英份子惶惶惑惑,少了尊嚴,(各種行政高層)有民粹式的快感;更有甚者,有本事製造「量多質(值)輕」業績者,有些真的沾沾自喜、頤指氣使起來;或有教師們在教評會建立人脈(閉鎖)系統以策安全——導致學術環境政治化等等。

扭曲的指標,常使劣幣理直氣壯的驅逐良幣;殊不知大學教育場所(尤其是以教學為主的大學)也「由此崩壞」:付出代價,買單的是學生。

【延伸閱讀】
學術自由因專業偏見與學術階級受到殘害|大學教師限年升等系列徵文

標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