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莊居民不反對蓋派出所,但新莊居民甚至市府各相關局處,不需為警察局在都市計劃前,未提出應有適當廳舍配置疏失之責而背書。新莊綠地已經夠少了,為現在,為二十年後,為百年後新莊人的生活與幸福感!一塊都不能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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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莊過往發展略顯遲滯;捷運建設啟動新莊更大的發展契機,民國98年更堂而皇之邁入四十萬人,近期中港大排美化成功,年前捷運新莊通車,新莊副都心如火如荼的建設,機場捷運通車在即,環狀線也在建設,新莊交通及城市發展進入很關鍵階段;其間,新莊副都心建設完成可能引動十幾萬人進入新莊,更使新莊成為大台北地區城市發展重鎮;面對此一形勢,新莊是要發展成永和、中和那種環境擠壓,綠地不足,生活窘迫的社區生活環境?還是努力於綠地、公園及巷弄友善的生活場域?就看這一代新莊人,尤其政治人物的眼光和堅持了。
其實,新莊目前綠地公園的處境並不好,許多綠地因各種不同理由消失或被分蝕掉;若用都市計畫法明文的10%公園綠地規定,新莊目前只剩下5.9%;現在還在設想分蝕掉或?除掉新莊公園綠地之中。
因此,我們積極主張跨局處協調的通盤檢討:
1.為解決地方因居住人口激增派出所增設的問題,市長應召集各局處相關首長,盤點、整理出目前新莊區,到底還有多少公共設施用地,符合所謂的〝都市計畫公共設施用地多目標使用辦法〞,再沿襲過去在新莊施作重大工程(如中港大排)時,公部門耐心辦說明會與在地居民溝通的優良典範,讓居民決定派出所應設之地點,而非任由警察局像無頭蒼蠅般四處覓地。
2.新莊區所有公園綠地面積,在未達都市計畫法45條規定之不得低於全部計劃面積10%前,任何水泥化建築均不得使用公園綠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