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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百佳員工五一發起抗議 不滿企業重組後打包轉售工人

本文由公庫合作夥伴惟工新聞提供

五一勞動節當天,廣州百佳超級市場近百名員工抗議企業將部分股權轉售予廣東永輝超市和騰訊,改名為「百佳永輝」新公司。

據員工在網上張貼的公開信顯示,這次股權轉售在上年10月25日已發出通告,並在上月13日正式宣告組成新公司。不少在百佳工作二十年,平均年齡已有40歲左右的員工們不滿自己像打包商品一樣被轉賣,而沒有得到任何安置和補償。

一名廣州百佳公司的基層管理在網上表示,自己的工作地點需經常轉換,奔波於廣州、珠海、深圳等不同地方,連節假日都少有休息,長期以來未獲國家規定的法定加班工資。以往,他「相信會與百佳相守相依,共同輝煌」,但事實卻被「無情拋棄」和「打包售賣」。員工的公開信則表示,這次業務變動共牽涉3千名員工及家庭。工人要求企業保證員工與家人安穩過渡,不會失去生活來源。另外,工人亦要求企業補交醫保、社保、公積金,結清工齡後才加入新公司。

業務重組不隻股權變動 工人有權確定日後工作條件

打工仔可能覺得企業並購重組只是單純的股權變動,跟員工沒有任何關係。然而,企業重組會為員工前景帶來極大不確定性,包括薪酬制度、員工人數等工作條件都有機會出現變化。2014年,深圳IBM工廠約千名工人發起罷工,抗議企業將低端服務器業務賣給聯想集團,不滿轉入聯想後的工資和補償條件。2015年,法國食品公司達能(Danone)將旗下品牌多美滋(Dumex)轉售給蒙牛的雅士利後,數十名原公司員工便不斷離開,僅餘十人不到。

面對並購轉售等情況,員工有權確定和參與制定以後的工作條件,而非只是作為商品一同轉讓。中國《勞動合同法》第4條指出︰「在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實施過程中,工會或者職工認為不適當的,有權向用人單位提出,通過協商予以修改完善。」《公司法》亦有規定︰「公司研究決定改制以及經營方面的重大問題、制定重要的規章制度時,應當聽取公司工會的意見,並通過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其他形式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工人可在業務重組及企業轉售時決定是否延續工齡。假如工人不願繼續在新公司工作,或不信任新加入的企業,可以提出買斷工齡。但買斷工齡對工人是蝕底居多,因為工齡以後要重新計算,少了年假日數及病假工資等福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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