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性別平等大平台
針對今日立法院院會上,國民黨團及親民黨團聯合提案,將教育部《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十三條修正由既定「備查」交付教育及文化委員會審查一事,性別平等教育大平台有以下三點聲明:
1. 教育部本次修正合憲合法,不該因反性平團體及部分立委、黨團之煽動而交付審查,浪費社會資源!
教育部會進行本次《性別平等教育法施行細則》第13條之修正,正是因應公投第11案結果之「必要處置」,在反性平團體各種抹黑、施壓與攻擊下,教育部仍參採公投理由書內容,並努力促使條文遵循《憲法》平等權、母法《性別平等教育法》、《公民投票法》、《兒童權利公約》、《兒童權利公約施行法》等規範,使得此修正符合『合憲合法』的基本規範,此在相關修正說明中皆已明確解釋(http://bit.ly/2X2ufZf)。故此修正並不符合從備查轉交付委員會審查相關法規中「違反、變更或牴觸法律者,或應以法律規定事項而以命令定之者」之任一條件,國民黨團及親民黨團的本次之提案不僅毫無道理,更已違背相關法規,徒然造成社會資源之浪費!
2. 本次修正內容已綜合衡量憲法、母法、兒童權利公約和公投結果,反性平團體勿再造謠誤導!請委員及黨團認知正確資訊!
本次教育部修正,正是基於「尊重與實現公投結果」,過程中搜集了多方廣泛的意見,且審慎研議之後才做出的修正。其中,教育部不僅多次諮詢公投提案方「下一代幸福聯盟」,且在修正中也已納入其諸多意見,包含更加明確標示出公投提案方堅持提出、早已施行多年、明定於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本就是性平教育中重要部分的「性侵害、性騷擾、性霸凌防治教育」。教育部的本次修正皆符合母法之規範,可說是在『合憲合法』下做出最大涵蓋,不應再被刪動!故我們在此呼籲,反性平團體勿再抹黑造謠!並請委員及黨團共同瞭解正確資訊,勿在此誤導下傷害台灣長期耕耘的性別平等!
3. 懇請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之委員堅守教育專業,讓民眾更加了解其真正內涵,共同守護校園安全與完整的性平教育!
教育部本次的『合憲合法』的修改,使得內涵更為明確,促使施行細則與母法一致,也更加符合兒童權利公約等相關規範「確保兒童在性別、性取向、性別認同,以及青少年在性傾向,有不受歧視權」,也讓國中小課程有更加明確的依據,性別團體與教育團體肯定此一方向與努力!感謝今天在現場捍衛以及長期以來支持性平教育的委員們,懇請後續教育及文化委員會之委員能夠堅守教育專業,用「開明」以及「疼惜孩子」的心共同守護完整性平教育,讓民眾更加了解其真正內涵,別讓謠言誤導造成校園安全的損害;讓學生認識及尊重不同性別、性別特徵、性別特質、性別認同與性傾向的人們,減少校園及社會上的誤解與偏見,讓所有學生都能在校園中不再受到嘲笑、貶低、傷害與霸凌,讓每一個學生都能在性平教育的守護下、平安自在地長大!讓台灣社會走向更美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