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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6/20 世界難民日 台灣應盡速通過難民法

文/台灣人權促進會

6月20日,世界難民日,聯合國難民署公布,全球被迫流離師所者,已高達七千萬人,其中有二千五百萬難民,四千一百萬的境內流離失所者,有一半都是兒童。他們有利比亞人,有羅興亞人,都是為了躲避母國或戰爭的迫害,而離開家園。根據統計,至少有十一萬的兒童,被迫與家人分離,獨自求生存。今年世界難民日的主題是【#StepWithRefugees】,就是在世界難民日採取一個行動,也鼓勵大家透過跑步、健行或騎車等方式,累積大家的公里數,來為難民聲援集氣。

台灣人權促進會、人權公約施行監督聯盟、西藏台灣人權連線、同志諮詢熱線、台灣基督長老教會、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等團體也在這一天,再次呼籲台灣盡速通過難民法,建立難民審查及保護機制。

難民法草案從2005年民進黨第一次執政提出送進立法院,2008年國民黨重回執政也列為優先法案,2016年民進黨重新執政,此草案在國民黨黃昭順委員的排程下出委員會審查,不保留任何條文,無須政黨協商。但是直到2019年的今天,國、民二黨都再沒有再將此草案排程進入二三讀。2020年一月,立法院即將重新改選,難民法草案將重新回到原點。

然而,草案沒有通過,台灣每年卻仍然有來自中國、香港、西藏、敘利亞、烏干達、土耳其等國的尋求庇護個案,再沒有明確的庇護申請程序下,有些個案直接遭到遣返出境,有些個案則持續成為黑戶,無法享有任何權利,整天躲躲藏藏。

因為我國「移民法」沒有符合「不遣返原則」的條文,台灣在2014年及2019年曾經直接遣返二次來自敘利亞的六位庫德族人,這已經明顯違反國際法的「不遣返原則」。而由於遲遲不建立一個明確的難民審查機制,也曾讓二位已經在泰國曼谷拿到聯合國難民證的中國尋求庇護者,在桃園機場滯留生活超過四個月。也曾經因為跟澳洲政府簽屬合作備忘錄,而將一對伊朗難民母子,送回惡名昭彰的諾魯島,讓他們繼續過著自殘、精神崩潰的生活。也因為沒有「難民法」,讓有些因為政治或性別、性別認同、性侵向等因素來台尋求庇護者,即使沒有面臨被遣返的命運,也無法享有任何基本人權,只能過著非法的黑戶生活。

尋求庇護,並不是犯罪。對於尋求庇護者造成迫害的國家,才是犯罪。民間團體再次共同呼籲立法院盡速通過難民法,也呼籲移民署應遵守【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七條的「不遣返原則」。

6/20下午,台灣人權促進會與親子共學教育促進會也將透過「讀繪本」的方式,挑選「戰爭來的那一天」及「旅程」、「容得下你,容得下我」這三本兒童繪本,讓更多家長及小朋友了解,這個世界為什麼會有難民,及對於難民移民的不同思考。「讀繪本」活動地點請參考以下地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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