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立法院在昨(20)日召開臨時會,針對《工廠管理輔導法》修正草案(以下簡稱工輔法)進行黨團協商,部分條文內容目前仍有爭議,保留到下周繼續討論。不過,臨時會召開前 ,環團公布一份關於經濟部官員雲瑞龍在「農地工廠重要政策說明會」中的錄音檔及逐字稿,向監察院提出糾舉,並在20、21兩日表達抗議訴求,要求立法院暫緩審查。
《工輔法》的目的在於管理及輔導農地違章工廠,目前以今(2019)年3月行政院提出的「政院版草案」作為主要修法方向,立法院也在5月完成政院版草案審查。環團認為,政院版草案仍有許多條文趨向鬆綁,特別是關於工廠的落日期限、汙染認定以及公民訴訟三大部分,若通過極可能造成農地與食安危機。
在20日的抗議行動中,地球公民基金會副執行長蔡中岳表示,由於民進黨立法委員林岱樺曾經在《工輔法》討論中說出「農地稻草會影響農地工廠的生產」等荒謬言論,因此環團特意在立法院門口外拆開數包菜渣反諷林岱樺,希望菜渣也能影響修法過程。
而有關「落日期限」及「汙染認定」的部分,地球公民基金會山林國土組專員吳其融則指出,政院版草案中28條之5、28條之7、28條之8、28條之10環環相扣,不僅讓違章工廠沒有落日期限,也將汙染認定權交給經濟部,換句話說,只要經濟部認定是低汙染的違章工廠,不論產業內容,即可就地合法。吳其融痛批目前經濟部的修法就是在漠視其他部門,倘若行政院、立法院也不聽環團的建議,進行較嚴格的規範,那就要保障人民使用公民訴訟的權力。
至於環團關注的「公民訴訟」,蔡中岳指出,目前政院版草案並無相關規定,不過,大部分在違章工廠旁的農民朋友,往往檢舉十幾二十年都沒有成效,檢舉名單甚至還被公部門洩漏給違章工廠,造成農友身家危險,蔡中岳說:「我們希望行政、立法護航的時候,至少還有司法的效力!」
主婦聯盟環境保護基金會專員黃思敏也提到,原本以為如果要改善食安問題,只要鼓勵消費者思考「從餐桌回到產地」,並且和生產者站在同一陣線即可。但現在的問題是政府鬆綁法規,要讓全民活在違章工廠的威脅底下,不僅和政府不斷提倡的食安五環有所違背,甚至在沒有公民訴訟相關規範的情況下,消費者和生產者該也無法和違章工廠抗衡。
吳其融指出,環團在19日發送緊急新聞稿,並公開6月17日「農地工廠重要政策說明會」的錄音檔及逐字稿,說明會主講人是經濟部中部辦公室簡任技正兼科長雲瑞龍,他同時也是目前政院版草案的主要規劃者。雲瑞龍在說明會中提到自己動員民間連署,也指導廠商未來如何規避汙染責任等經驗,這些發言引起環團不滿,認為雲瑞龍無視法規與行政倫理,因而向監察院提起糾舉。
環境權保障基金會專職律師郭鴻儀痛批,雲瑞龍常說違章工廠是弱勢團體,要顧及他們的生計,但反觀工廠旁邊農地被汙染的農民,難道就不是弱勢嗎?
而在20日的黨團協商過程中,部分立法委員對於「公民訴訟」的認知有所誤解,甚至認為有了公民訴訟條款之後,環團會對13萬間違章工廠提告、造成影響,因此環團也在21日召開記者會說明。
環境法律人協會秘書長林子琳強調,早在環境基本法、空氣汙染防制法等相關法律裡,已經有「公民訴訟」的條款,當地方政府機關不處理當地的環境汙染時,人民可以進行公民訴訟保障自身權利、要求政府有所作為。
律師郭鴻儀補充,公民訴訟的被告對象是政府機關,而非廠商或民眾。尤其目前在《工輔法》的規範中,有「檢舉」與「中央代行」兩套機制,當民眾自行檢舉沒有效果、中央政府也未代替地方政府執行違章工廠的處分時,就可以提起公民訴訟,提醒政府應該要做哪些事情。
環團也重申五點訴求,希望行政院及立法院重新檢討《工輔法》修法草案、納入公民訴訟條例,並且針對「特定工廠登記」設定落日期限、中高汙染違章工廠明定處理年限,以及要求由環保署、農委會進行工廠的污染業別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