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自今年九月一日起,「私立醫院的住院醫師」就將納入適用《勞動基準法》,可以受到勞基法中的眾多相關勞動保障。然而,同樣被以「專業工作者納勞基法窒礙難行」為由,而一再遭阻的數萬名大學兼任教師們,從2015年起便開始不斷向政府與社會大眾疾呼爭取適用勞基法,這個當年潘文忠部長丟下的爛攤子,都已經等到潘部長再次回鍋教育部,部長卻遲至今日仍舊裝聾作啞,無視大專兼任教師「無法」保障的艱困勞動處境。
最近學期末工會又開始頻繁的接到兼任教師的電話,表示遭「無理由」不續聘,但卻因無任何相關的工作權保障而求助無門。因此,高教工會協同6位各校大專兼任教師,今日(6/27)上午召開記者會,再度呼籲蔡政府:應盡速規畫讓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動基準法》。
高教工會表示,勞動部原本已於2017年,預告「大專編制外未具本職之兼任教師將於2017年8月1日起適用勞基法」,然而當時切割「有無本職」的作法(僅適用無本職,不適用有本職兼任教師),卻使得大學校方在預告上路前,開始大動作粗暴的解僱「無本職」兼任教師。這是一個因教育部向勞動部施壓所產生的惡果,面對錯誤的切割政策,勞動部與教育部唯一該做的就是讓大專兼任教師不分「有無本職」一體適用勞基法,並且在聘期(學期)中預告、聘期(學期)結束前直接施行,避免學校再假借續聘程序而做大量解僱。
然而,作為認定受雇者是否適用勞動基準法的主管機關勞動部,至今卻是反其道而行,對外宣稱要先取得社會(校方)的共識,因而暫緩(事實上是無限期擱置)大專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的期程。形同配合教育部一齊讓兼任教師淪為勞動保障的孤兒。
至於教育部身為教育主管機關,本應從健全完善整體教育環境,保障師生權益的角度出發,來看待兼任教師不受法令保障的問題。但在兼任教師爭取適用勞基法的歷程中,我們卻發現教育部卻總是扮演著最強烈阻饒兼任教師受勞基法保障的角色,對外傳遞各種違背事實、打壓兼任教師勞動保障的訊息。
對此,工會特別整理了教育部釋放出的三大假消息提出回應:
一、兼任教師由教師法體系周延規範,較能符合教育場域之特殊需求?
教育部不斷對外聲稱兼任教師已有教師法體系的周延規範,讓社會大眾乍聽之下誤以為兼任教師也有受到教師法的保障,但這其實只是教育部混淆視聽的一種話術。
大專兼任教師因作為「編制外教師」,根本沒有適用僅針對「編制內教師」的教師法的任何保障規範。也因此,兼任教師經常被恣意不續聘,也不用像教師法要審查有無「教學不力有具體事實,或違反聘約情節重大」的要件。就是教得再好的兼任教師,都可能隨時在新學期被拉下講台;工作的不穩定,也無助長期備課計畫。這種毫無保障的聘僱方式,對師生都有害,政府卻視為理所當然?繼續謊稱學校是特殊場域,該特殊解決,就不該有勞基法保障?
從私立醫院住院醫師有了《醫師法》保障,當前還是可以適用《勞基法》的案例我們也可知:對兼任教師來說,《教師法》或《勞基法》保障,不用是「二選一」的問題。一個是依照教師職業做特別規範,一個針對受雇者權益做基本保障,兩者並沒有衝突。諷刺的是,目前大專兼任教師卻是「兩者皆空」,主管機關卻還繼續裝聾作啞?
二、兼任教師已有「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的完整保障,無須納入勞基法?
教育部不斷宣稱,已增訂了《專科以上學校兼任教師聘任辦法》的諸多規定(包括請假權利、勞健保不中斷…等),用這個辦法拿來保障兼任教師足矣。但事實上教育部的說辭根本是在欺騙社會大眾。教育部沒說的是,這個聘任辦法雖然看似洋洋灑灑列了許多保障,但卻欠缺了勞基法當中最重要的工作權(續聘)保障。並且對於違規的學校,因為「無法可罰」,政府只能作道德勸說。
增訂的聘任辦法上路後一年,根據高教工會做的一份問卷調查中顯示,近八成兼任教師表示該辦法根本用處不大,原因很簡單,如果學校掌握了可以不具理由隨時解雇的生殺大權,兼任教師卻無法爭議違法解雇,那麼又怎會有人敢依據此辦法主張自身的權利?就是依法可以請病假、請產假,卻不保障「回得來」,對請假者又有何意義可言?
三、不讓兼任教師有「續聘保障」是為了保持課程的多元性、保障學生的受教權?
教育部大力阻擋兼任教師納入勞基法,宣稱是為了保障學生的授課多元性,因此須保留彈性讓學校可以任意解雇兼任教師。教育部長潘文忠甚至曾說過是為了「讓學校能聘到最跟上時代知識潮流的老師」。然而實際上這個說法完全站不住腳。
以世新大學為例,三年前世新大學帶頭大砍「無本職」兼任教師,致使許多深受學生好評的課程與教師都一併砍掉,引起校內兼任教師與學生強烈反彈,當時世新大學校方面對師生抗議所做的回應是:「學校解雇兼任教師是為了改聘任專任教師」。事過三年後,我們根據教育部統計處的資料可以發現,世新大學從104學年度至107學年度,減少的兼任教師高達192名,但卻僅增加了24名專職教師,完全不符比例(依照政府公佈的生師比折算,4名兼任教師可折算為1名專任教師)。換言之,世新大學大砍兼任教師的做法,帶來的後果就是生師比的惡化,課程數的大量減少,衝擊的不僅僅是這些兼任教師的工作權,學生的受教權益更是遭受嚴重侵害。
而教育部長所稱「讓學校能聘到最跟上時代知識潮流的老師」,更是踐踏教師專業的說法。實際上,缺乏勞動基本保障的兼任教師,並沒有餘裕來跟上最新知識潮流,或進行長期的研究來提升教學品質。謊稱靠犧牲勞動保障,就能跟上潮流,不但是對現實的誤解,而且是毫無勞動人權觀念的說詞。
這兩年多來,工會不時地接到兼任教師的反映,期末學校突然發了「不續聘」通知,有的是以「課程規劃」等模糊不清的理由,有的甚至連個理由也沒附上。老師若進一步向教育部尋求協助,教育部也僅是做個「代發、代轉公文」的角色,過段時日再將學校回覆給教育部的公文轉發給老師,然後再多加上幾個「尊重大學自治」等應付字眼,就讓大量優秀的兼任老師自此消失在校園中。對於政府的怠惰不作為,我們已經忍無可忍。我們要強烈呼籲,立刻正視大專兼任教師的基本訴求,否則我們將採取一連串的抗議行動:
一、勞動部立刻指定大專兼任教師適用勞動基準法。
二、教育部應徹查公布過去三年來惡意裁減專兼任教師之大專校院,並救濟相關教師的工作權益。
三、全面檢討編制外專兼任教師的工作權益,使其與編制內教師依工作時數取得等比例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