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去(2018)年7月文化大學法學院長許惠峰出任推廣教育長後,以「組織業務緊縮」、「財務虧損」等因素為由,導致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約480名員工爆發大量離退、解雇潮,甚至有人在今(2019)年6月28日收到解雇通知,要求10天後離開職位。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在昨(8)日赴教育部抗議,要求教育部立即查核文大財務狀況,並且徹查許惠峰任內的不當解雇案件。
文化大學推廣教育部每年開設上千堂課程,堪稱文大最賺錢的單位,被認為是文化大學的「金雞母」。高教工會指出,自去年許惠峰上任以來,藉由發放內部信件的方式,指稱推廣部虧損高達十億元,藉此剝奪員工的工作權利,針對員工進行離退、解雇。
校內高層惡鬥 基層員工民不聊生
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指出,文化大學在過去一年經歷人事變動、董事會高層惡鬥等狀況,甚至將惡鬥的權力關係展現於員工身上,導致在一年內發生大量解雇事件,不僅造成推廣部超過110名員工離退,還解雇了50多人,其中有非常高比例的解雇理由難以成立,且有違法的疑慮。
文大推廣部公關部長、高教工會文大分部召集人翟靖宜即是受害者之一,他提到,由於自己也是勞資會議的勞方代表之一,為了在會議前讓其他同仁有表達意見的機會,因此他們在6月28日中午發放問卷,讓同仁利用午休時間填寫,而在當天下午,翟靖宜與其他員工無預警收到資遣信件,並且被告知7/9是上班最後一天。翟靖宜痛批:「我們希望透過安全管道讓教育長知道民意,但是卻反過來被欺負!」
翟靖宜表示,去年許惠峰上任一個月之後,平均每4到5天發出一封E-mail,內容大多與威脅恐嚇員工有關,例如「違法函送」、「予以免職」、「調查懲處」等字眼,長期下來造成部分同仁精神耗弱,只要在E-mail信箱看到許惠峰的來信,就會心神不寧。甚至連私底下跟已離職的同仁聚餐吃飯,像朋友一樣聚會聊天,事後還會被許惠峰的部屬探問:「為什麼你們還有往來?」翟靖宜反問:「這不是精神暴力是什麼?」
同時,翟靖宜指出,文大推廣部在過往48年期間獲獎無數,向來是終身教育界的領頭羊,但許惠峰不斷強調推廣部虧損慘重,甚至預估未來赤字會更多,翟靖宜質疑,這是否也代表著許惠峰在過去一年的經營管理過程中出現嚴重瑕疵,才會導致推廣部不斷虧損?因此翟靖宜認為,許惠峰自身也應負擔相關責任,而非一味解雇員工。
此外,他也指出,許惠峰常說推廣部的經營管理制度屬於「利潤中心制」,必須自負盈虧,翟靖宜反問:「那為什麼過去這幾年以來,推廣部賺的錢都要上繳校本部,還協助校本部優化設備?」認為許惠峰的說詞與事實有所落差。
同樣在6月28日被惡意解雇的,還包括在文大推廣部任職10多年的A小姐,以及在推廣部行銷部門進行媒體製作的張先生。A小姐表示,自己的評鑑考核成果平均中上,卻在沒有任何替代方案的情況下,無預警收到資遣通知。張先生則提到,在收到資遣通知之前並沒有任何約談與協調,且校方要求10日後離開工作崗位,有違勞基法第16條的規定。
另一名在今年5月被解雇的受害者蔡小姐,曾在推廣部工作14年,負責校本部學生餐廳的商場管理,服務對象為文化大學的師生,過去業務交辦窗口大部分是「華岡興業基金會」。其中,「華岡興業基金會」與「文化大學」分別是兩個獨立的法人性質組織。2017年媒體報導指出,由於華岡興業基金會執行董事張冠群涉嫌掏空推廣部資產、成立子公司,因此文化大學董事長張鏡湖提起告訴,指控張冠群涉嫌侵占、洗錢等,後續也影響到文大校長遴選等事件,風波不斷。
蔡小姐指出,許惠峰上任後不斷想向他取得華岡興業基金會的資料,曾在被詢問是否有意願轉任其他單位時,也被要求必須先提供華岡興業基金會的相關資料。蔡小姐認為,若許惠峰認為過往華岡興業基金會有哪些管理不妥之處,或者想要索取相關資料,應該直接發公文向對方要求,甚至可以到學餐商場進行詢問,而非為難、資遣員工。
蔡小姐強調:「為什麼身為員工,卻要被攪進這些鬥爭的狀況裡?」他認為部分被資遣的員工都是曾在華岡興業基金會底下工作過的人,因此對比現今管理階層在信函中將員工視為「冗員」,甚至懷疑蔡小姐利用代墊款項的名義挪用公款,讓他覺得多年的努力被扭曲、難以接受。
財務內容與事實相違背 盼教育部介入處理
陳柏謙指出,許惠峰雖以業務緊縮、財務虧損為由進行離退及解雇,但卻同時新聘80多名新員工,甚至經過高教工會保守估算後發現,許惠峰擔任推廣部教育長之後,年薪增加超過350萬元,在在顯示說詞與事實相違背。
同時,高教工會透過文化大學的公開財報資料,找到106學年度決算書與107學年度預算書之間的漏洞。陳柏謙進一步說明,在107學年度編列的預算中,「推廣人事費」是3.6億元,對比106學年度的決算金額5.24億,總共減少1.64億、約45%的比例。照理來說,「推廣人事費」與「退休撫卹費」會呈正相關影響,因此當107學年度的「推廣人事費」下降比例達45%時,「退休撫卹費」也應該要有相似的變化,但是在107學年度的預算中,「退休撫卹費」有1,602萬元,和106學年度決算的1,624萬元相比,僅落差20萬元左右,約為減少1%的支出,更是和「推廣人事費」的減少幅度45%相差甚遠。
陳柏謙認為,這一份財務報表對比呈現出兩種情形,一是文大在106學年度決算書中的「推廣人事費」有嚴重浮編嫌疑,二是文大在106學年度編列的「退休撫卹費」有明顯違法短少提撥的狀況。陳柏謙指出,無論是哪一種狀況,都直接證實文大已明確涉及違法。
前來回應訴求的教育部高教司科長吳志偉也坦承,基本上公私立大學的預算書及決算書必須回報給教育部進行審核等程序,因此校方若有財務上的違法情況,將會依《私校法》處理,必要時也會請會計查核,並將調查結果作為勞資爭議的認定資料內容。同時,若校方確實有不法嫌疑,將會依《私校法》第55條扣除招生名額或是補助款等。吳志偉強調,教育部處理的是教育法規的部分,至於勞資爭議的部分將會督導文化大學依照勞基法處理。
抗議過程中,高教工會研究員陳柏謙發現,許惠峰個人律師事務所的律師也來到現場關心,並全程錄影,當他詢問該位律師是否有其他要回應的內容時,對方則搖手拒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