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林盈慧(國立中正大學輔導中心諮商心理師)
如果我沒有說出來,就會像有人做了性騷擾、性侵害案件。因為沒有人敢指證、行為人覺得可以一而再、再而三、一再地去做這些侵犯人的事件。
社會現今重視性騷擾、性侵害的事件議題,要感謝一些勇敢的關鍵少數,把這件事說出來。性侵害和人格的侵害都是一種權力的侵犯、權力對人造成的侵害事件。
而職場暴力、職場霸凌—大欺小、強欺弱、眾暴寡、用霸權、權勢、濫權來欺壓權力小的型態—需要被看見、注意,並且積極營造友善的職場環境與氛圍。
中正大學的前主管逞個人私慾及其同夥,結盟了整個更大的中正大學的體制,霸權濫權侵犯了我個人隱私、人格、工作權與名譽、造成種種的傷害與影響。
有人告訴我算了,從此閉口不再談它。
我堅決說:「不,如果這樣做,就像是被性侵害,我既不能告他們,我還不能哭~」有一些人勸我不要打官司,小蝦米無法勝過大鯨魚。一個人無法贏過一個官官相護、龐大的霸權官僚體制。我知道大家都是關心我也害怕我受傷。我知道我一定要打這個官司,如果我沒有打這個官司,我會死不瞑目。
我也想告訴所有關心我的人,謝謝你們的愛與關心,我做到了!
欲加之罪何患無辭?
2015.7.31中正大學輔導中心在近中午時給我一份公文:「懲戒性解職」。
我覺得不可思議,我在中正將近七年的時間,我曾得過全國友善輔導人員獎、年度生命教育大專組分享人、在學校數次得過優良教師。我是工作熱情、認真、負責的人,怎麼會得到這樣的對待?我完全沒有對不起中正大學,也沒有對不起輔導中心。主管對我的進修請假經常出爾反爾、刁難、工作上的差別對待,問一些奇怪的問題,原來是要框我,並毫無預警讓我解職中最嚴厲的懲戒性解職?
當天的中午,我平靜去買了午餐,在一片稻田中,邊流著眼淚邊吃完午餐。接著要趕著把東西交接。但僅有半天是不夠的。我要求是否假日讓我整理資料、收拾也被拒絕。傍晚交出印章鑰匙,因為五點後已經沒有做諮商的空間,所以和學生在學校餐廳邊吃飯邊討論他們的感情。並且,告訴他們明天之後我沒有在這裡了…。
解職的當天晚上,我感到所有的髮根都在痛。離開後的第一天醒來2015.8.01我聽見神告訴我:「你一定要相信你自己」。因為這句話讓我有很大的內在信心。
2015.8.02有一位想自殺的學生傳了FB給我。當下緊急我回了電話,我知道如果他真的自殺,我將會被責難。但我心想就算是陌生人,我們都一定會幫忙,何況是我們自己的學生。隔天去寫紀錄並交接此事,負責這個學院的老師卻只表示,會將我的東西封存,說我已經是校外人士了,可以拿著我的東西離開…。我覺得很不可思議,後來,去學校某處調節心情寫勞資調解信。中午回學校我的電腦密碼未經同意已經擅自被更動,我無法使用,更一再被催促錄影交接、幾位同事監督我移資料。我的一舉一動都在錄影中。我覺得自己好像十惡不赦的罪犯被壓著做這些事。
2015年主管將我的考績打乙,我不明白為何是乙。同仁也覺得我都是辦重案件的,怎麼可能?我已竭盡所能辦理全校性的多場活動。要很感謝當時運競系同學們同心協助的生命微笑校園系列活動。有龐大的同學們參與射箭比賽、水上活動、定向越野、夜跑團等,藉由運動促進人際互動。我詢問組長沒有任何說法,人事主任不方面透漏,但表達通常乙等是指:做事懶散、不盡責、不認真…,我聽了這不是我,故提出疑慮。而我的請假也屢屢受到刁難,主管出爾反爾讓我請又不讓我請,甚至要我寫下不是去進修的請假原因,但這並不符合事實我無法照辦。幸好我沒有照辦恐怕會拿來變成偽造文書。
好好的年假變曠職。主管和其團隊在網路上搜索。不斷提供錯誤訊息從一審延用至二審,我已屢屢告知其為錯誤資訊,但他們完全不予理會,並自行推估我去嘉大實習四天不到校。但其實是碩士班的全職實習,並非適用於我的,我是博班課程實習,僅利用下班後及假日其中一天。但他們完全不理會持續用錯誤的條例。
簡而言之,因為我覺得學生問題越來越多越來越複雜。我想利用自己的時間和假去進修。我相信主管為我著想一學期等過一個學期、再一學期,怕影響主管對校長或人事交代有人進修無法補人。我也因此休學了,但過了好幾學期,補了人是否可以讓我進修?結果同意又反悔。我提出也有其他人進修快畢業為何我不可以的疑慮。最後一天才知,實際上是主管有意見卻不明說都推給了校長和人事室,最後解職當天才得意洋洋告訴我,她從來都沒有打算要讓我進修。
而之前被錄影匆忙收拾的資料,說要封存的個案紀錄被混亂處理,後來做為想懲罰我的工具。在一審一一在法庭上給法官做檢視。中正大學輔導中心違反個案保密、也傷害了個資,不僅動用更改了我的電腦、又將學生的隱私資料拿來作為懲罰的工具。不僅罔顧友善校園,甚至為了私慾罔顧學生資料保護。
在一審(2017.6)勝訴後,中正上訴二審(2017.7)這些個案資料等議題又再被拿去衛生局做自我檢舉。像是把人殺了以後還要繼續鞭屍。他們用一審這兩年的時間將所有其他人輔導資料補齊,來說明只有我的不夠齊全。讓衛生局裁罰我,中正這不僅是報復手段也牽涉不實證明或偽造文書:在一審官司大家都有不足,到衛生局檢查大家都完備了,只剩我有問題。而給衛生局的資料並非全貌。
我提出訴願,中正送到衛生署的高關懷系統是3.0版,想定罪我的不足。慶幸我在一審資料看到我當時的適用的是2.0版。他們故意用了3.0版自行加多條款,混亂視聽。而高關懷系統本來的用意是讓全校教職員可以共同來幫助學生的系統。我和之前組長和相關單位、各系一起建置的。如今輔導中心故意用此來想羞辱我、諷刺我。但實際是他們沒有想到在一審時他們也提供了我當時所在的版本。在高教工會持續支持協助,最終訴願成功中正的提告和衛生局的裁罰被駁回。
在二審的期間,中正不僅在訴狀上寫不實內容和有污衊的話語。還報復的提供片面資料要衛生局裁罰我。並再提刑事檢察署對我做不實指控,說我詐騙學校和讓公務人員登載不實罪。企圖用法律的手段追殺我,讓我疲於奔命。慶幸在今年也不起訴處分。但中正不服而聲請「再議」。如此沒完沒了浪費國家資源、浪費納稅人的錢。將一個善良努力認真的人逼迫到如此境地。所謂法律中著名的故事「不要殺死一隻知更鳥」,知更鳥其實對人類有益、還會唱好聽的歌給人聽。
有人質疑我是怎麼了?為何讓人傾注全力來對我。我想也許要慎重地將焦點放在這些人怎麼了?為什麼要傾注全力、權力來傷害一個人?
這種事其實在社會上到處都有,也不是一件陌生的事。從小到大一個或一個群體有權力,就認為自己可以濫權去傷害人。可以把人妖魔化,這樣可以增進自己的自尊、增加團體的凝聚力,把所有的問題都丟給他人、以為少數或沒有權力的人。於是大家都沒問題都是那個代罪羔羊的錯。
今天這件事發生在國立大學的大學校園,還是教育部推動友善校園的輔導中心裡。當這件事臨在我身上,我也應該勇敢去爭取自己應該有的權力、清白和正義。洗清我的冤屈。而我不是唯一的一位,在我之前之後類似的事件一直再發生。我真心希望我們可以減少這樣的傷害,保有和諧的環境,才能身心都健康。
當然這是一個艱難的過程,從解職的第一天起,我該怎麼告訴我的家人、朋友、我要怎麼面對請我工作的單位,有時會需要變動或調整時間,因為要出庭?要怎麼面對調解不成,又要如何面對官司?和令人覺得噁心不舒服的對方訴狀?為什麼一條官司卻又變成了三條。在許多從法院開車回來的路上我都在哭泣,我了解到為什麼會有人會想自殺,覺得活在這個世界上很孤單,會不會有人真心地相信我?我也很慶幸,我曾經幫過許多這樣的人。而我也因此有很多貴人來幫助我。我看見良善的循環~
為什麼一定要堅持打官司恢復原職?
1.洗清冤屈
杜絕職場霸凌,避免權力濫用,濫用法律資源及手段惡質傷害及侵犯。我要洗清冤屈,還我人格尊嚴、正義和清白。也想要避免類似的事持續發生。
2.停止一切傷害,友善對待
如果沒有把這些的惡劣行徑說出來。職場霸權、霸凌現象不會被關注,台灣的職場亂象不會被改變。尤其在國立大學的高等教育現場,很諷刺的是教育部委託的友善校園的執行單位輔導中心,逕自做出這類傷害侵犯事件。友善校園環境不只是學生、教職員之間、社會上都需要彼此友善的對待。
3. 復職後請提供友善、安全、自在的環境,避免回校後被報復對待。
因學校在一審上訴後,做出更多匪夷所思的法律逼迫手段,故身邊關心的人幾乎都會擔心我回學校後的處境。有人也叮嚀我要處處小心,避免被抓到甚麼,又得罪甚麼?那我是否要呼籲希望社會大眾監看學校,不要再讓學校做出這樣的傷害事件、不僅浪費國家資源,也有辱高等教育之社會責任。另外,我也思考為什麼是我要處處小心?我們只是一般百姓,有一份工作發揮所長,當然也會小心行事、做好工作、過好生活。但如果處處都要小心、處處都感到危險、需要防備。那麼這樣也表示這個環境不安全、不友善,到處都要戰戰兢兢。
4.高等教育的社會責任和為錯誤道歉負責
資方尤其國家機構單位,主管認為順我者昌、逆我者亡,加上恣意妄為都有學校權力體制和人民納稅人出錢買單。不僅浪費國家資源。也容易造成誤解,誤以為此人如何才會讓學校採行如此手段。而事實上我完全沒有對不起中正大學,可能對中正還滿好的。中正如此的大陣仗惡意追殺,國家或學校是沒有培樣好人才去做勞資的協調?還是,資方仗著權力,不願意協調的心態。故學校持續浪費錢在官司和律師費,也不願多關切事情發生及處理。人的寶貴時間和生命也在這過程中被剝奪和傷害,國家資源被浪費和誤用,學校和律師難道沒有職場道德的疑慮?
5.教育體制真的大大的有問題,有的太沒有資源或有的過多資源。學校在逼老師、逼迫教職員工、沒有蛋還要再生出金雞蛋來,否則就如何。遇到事情是需要解決,而不是把責任錯誤都歸給下屬或較沒權力的人,如此只會徒增更多壓力事件、共構一種彼此在虛耗相殺的情況,沒有進步卻退步。
堅持打官司恢復原職,只是改變這些重重問題,小小的一步。
這整件事,像是有人放火燒了房子?
像我在努力在蓋房子,我也只不過是要遮風擋雨,
有人把他放了一把火燒了它,
因為懷疑蓋房子的必要性或正當性,
一把火就把房子給燒了,還寫了莫須有的罪狀。那些受傷的地方?那些放火的人呢?
那些原本就很堅固的鋼筋和水泥,被因此外露著,受日曬雨淋、還有人為的不斷摧殘。持續受到二度、三度、四度的傷害。
我希望可以停止這樣持續的傷害。並且給我應得的補償,修補受到的傷害。
中正的翁姓主管及其同夥團隊做錯了事,應該道歉。不應該整個體制再繼續而為。如果做錯了,不願道歉,還再持續傷害員工身心健康,實屬不應該。
如果學校在我的事情上處理好,對整體學校教職員工會有正向的觀感。不要再用過去的殺雞儆猴的作風,一方面因為我並沒有對不起中正大學。另一方面這可能變成一種暴政、暴力,有時候一些人有一些不同或新的作為想法,並沒有惡意。可能是為了組織和整體的環境更好。而因此恣意誅之,不僅是扼殺了無辜人才,也讓整個社會停滯不前,持續處在大家都知道不好、不對,但是沒人敢說話。
也許有人不小心因為無法忍受虛假,成了說國王新衣的孩子。但是,罪不該至於死。
我請求國家的保護,幸好台灣的法律保障了我。幸好有法律扶助蘇律師協助、在一審二審官司都確立了僱傭關係存在,看到律師的專業與用心,為勞工權益的努力。感謝勞工系退休的許教授給我勞工相關資訊、重要的核心價值與信心。
感謝協助我從事件開始,申訴、協調到一審、二審和訴願與檢察署等等一路陪伴、協助熱情專業的高教工會,特別感謝柏儀主任在這四年裡持續的非常專業的幫助,其獨到的見解與分析,不僅幫助我解惑也讓我安心。而最初是學生關心我的事件,介紹我在中正高教工會的尚志等老師協助我,進而得到所有高教工會一系列的協助,感謝為我發聲、關心我的學生們。
也感謝這段時間邀請我工作的單位和承辦工作者給我工作發揮的機會。我很幸運有給我溫暖給我愛的父母家人、朋友們、工作的朋友、老師們、同學們、學生們的關心、鼓勵、愛與支持。感謝神~*感謝生命中來到我身邊美好的人、事、物,感謝所有的貴人與天使~*
【延伸閱讀】高教工會新聞稿|心理師v.s.中正大學「四連勝」,終恢復原職並確認解僱違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