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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稿】適用勞基法就無法淘汰不適任教師? 忍無可忍!高教工會檢舉教育部釋放假消息!

文/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歷經多年的爭取,高教工會於日前6/27再次召開記者會,要求教育部與勞動部應盡速協調讓大專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使這群多達2萬多人「無法保障」、「既不適用教師法,也不適用勞基法」的第一線基層教學人力,能享有最基本的勞動保障。

然而,教育部不但依舊未嚴肅檢視此一訴求,反而向新聞媒體發佈新聞稿表示:「勞基法尚難處理不適任兼任教師問題,若大專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勢將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及校園安全」,拒絕理性評估適用勞基法有無真實窒礙難行之處。

對此高教工會嚴正駁斥,教育部此種言論,根本就是「假消息」!其不但把廣大的大專兼任教師都視為「不適任教師」,而且訛稱「適用勞基法就難以處理不適任教師」、「勢將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及校園安全」,全然與法律和事實皆相違背,教育部卻向全國媒體一再公開散佈,用假消息阻撓公共政策之客觀討論。

為了撥亂反正,高教工會與大專兼任教師17日上午至警政署公開檢舉:教育部涉及散佈「假消息」,要求警政署之「假訊息查核小組」立刻受理檢舉並啟動調查。

教長檢舉假消息?自己就是製造者!

今年6月14日,教育部長潘文忠曾針對安定力量主席孫繼正在公開場合表示「學校教孩子肛交、多人性愛與用藥」等言論,向警政署公開檢舉此為「假消息」,要求查處。潘文忠並且對媒體宣示:「作為一個教育工作者,絕不能姑息那些人破壞社會對教育工作者專業的信任」。但看在基層大專兼任教師的眼中,潘文忠卻言行不一致,一邊高調嚴打假消息,一邊自身卻又在製造假訊息。

對於教育部所稱「勞基法尚難處理不適任兼任教師問題,若大專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勢將影響學生受教權益及校園安全」,實際上,勞基法從來就不存在有「無法處理不適任教師」的問題,這個假消息一直以來就是因為教育部深知社會大眾在意不適任教師的問題,而刻意拿來操弄、製造社會虛假的恐懼,並藉此製造出來的恐懼用來阻擋兼任教師受到法律保障。

按照勞基法第11條第1項第5款的規定,勞工對於所擔任之工作確不能勝任時,雇主得得預告勞工終止勞動契約。另按第12條第1項第4款的規定,違反勞動契約或工作規則,情節重大者,雇主得不經預告就終止勞動契約。倘若兼任教師真有不適任之情事,按照這些法令學校仍可予以解雇,正如同各行各業員工受勞基法保障,但嚴重違規仍會被解僱一般,絕不會有適用勞基法就「無法處理不適任教師」、「影響校園安全」的狀況!

何況客觀而言,大專兼任教師不但通常被要求更高的教學評量標準,例如:若兼任教師單一課程授課之學期教學評量未達3.5分甚或4分(滿分5分),則將不被續聘;相對而言,專任教師通常要連續未達3.5分,才會評鑑未通過。而且兼任教師通常連個人研究室、休息室都沒有,與學生接觸僅在教室中,且在課外通常即無互動機會,要如何能夠「影響校園安全」?教育部之言論著實令人匪夷所思!

基層兼任教師只是爭取最基本的工作尊嚴

對於教育部這樣公開散佈假消息,基層大專兼任教師得知後紛紛譁然,感到怒不可遏。長年在大學從事教學工作的兼任教師也出席檢舉記者會,指出:「當兼任老師待遇較差,辛苦教學,教育部遲遲不給我們保障就算了,如今甚至還把我們這群合格老師說成是『狼師』、『不適任教師』,宣稱依法保障就會『造成校園安全疑慮』!?這完全是謊言!勞基法早已適用各行各業,難道有不適任員工就無法淘汰的狀況嗎?有造成各行各業職場安全的疑慮嗎?教育部這根本就是在公然散佈假消息,做最壞的示範!」

對於假消息的監督和防制,已成當代公共事務上的重大課題。如果沒能防治假消息的散佈,將導致公共領域沒有客觀的溝通空間,使得人民受錯誤的訊息而相互攻訐,難以促成共識與社會進步。對此,今年4月教育部長潘文忠也曾公開教導全民辨識假訊息,提出三步驟:1、「警」覺訊息真假;2、「查」明背後目的;3「證」實事情真相。

如今,教育部為了阻擋大專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甚至不惜就成為「假消息」的散佈者,看在廣大的教師眼中真是情何以堪?為何不落實「警」、「查」、「證」的程序,再發佈言論?

高教工會除呼籲警政署對其徹查外,也要求政府應跨部會立刻嚴肅面對大專兼任教師適用勞基法一案。應當立刻指定適用,而切勿一再拖延!相對地,執政者若只想以假消息回應公共政策辯論,這樣充斥謊言的部長,並不適任擔當我國教育部門之主管,全國大專院校教職員工將監督與抗議到底,直到真實之狀況有被理性客觀充分評估,以確實保障最弱勢的第一線教學人員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