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永達技術學院在2014年停辦後,董事會積欠教職員薪資和公保年金,更透過多種名目轉移校產,而教育部今年3月底向屏東地方法院聲請解散董事會至今仍無下文,今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再度召開記者會揭露,永達董事成員以校方名義向親戚借款,再由債權人向法院聲請支付命令,恐有「校產變私產」的疑慮。
高教工會辦公室主任陳書涵說明,永達名下雖無現金,但仍有土地、硬體設備等資產約10億元,此剩餘校產應在屏東地院裁決解散後回歸公共使用,並由官方籌組公益董事會進行退場程序;現任董事長謝金龍卻在2017至18年間,以校方名義向他的親屬謝碧霜、李欣潔分別借款2410萬元和300萬元,且謝、李兩人已向屏東地院聲請支付命令,透過「還債」方式把校產變成自家人的私產。
而根據屏東地院6月21日作成的支付命令,兩項債務的年利息為2%,違約金則是3%-18%,若累積六年再加上本金,共計將高達4742萬元。陳書涵質疑,永達董事會應在解散前有所警戒,不再試圖挪移校產,但從此違背常理的借據來看,更像是「趁在被解散前快點借錢。」且校董謝金龍和二等親內之親屬借錢,明顯違反利益迴避原則,也觸犯《財團法人法》第15至17條的「利益衝突」規定。
「永達案牽涉未來其他私校退場的情況。」高教工會秘書長陳政亮強調,永達技術學院是全台第二所停辦的大專院校,也是高教工會第一項長期追蹤的個案,在越來越多學校傳出危機的大環境下「永達能否順利退場?」將成為往後的重要案例,他表示,成立一間私校需有各界挹注,當私校不得已停辦,便必須將這些來自官方或民間捐贈的資源回歸公共化。
高教工會對此提出訴求,要求永達董事會說明近三千萬借款用於何項校務,立即公開金流去向和董事會會議紀錄,出示是哪些人於何時開會,同意向謝碧霜和李欣潔簽訂不平等借貸契約。
他們也質問教育部,是否同意永達董事會向親屬借貸,事前是否知悉該交易內容?並要求教育部依《私校法》第53條規定,委請會計師檢查永達停辦後的財物流向,將涉案董事移送檢調機關,進行相關偵查與起訴,杜絕私校董事掏空校產的行為。陳書涵痛批「這就是教育部不積極作為的後果,如果當初永達停辦時教育部盡快善後,就不會有數億元下落不明。」
教育部技職司專委柯令尉稍晚則向媒體回應,謝金龍在2018年1月才當選永達董事長,因此2017年以校方名義簽署的借據有違造文書嫌疑,將向屏東地檢署告發,而借款應屬「私人借貸」和學校法人無關,校方不需還債。至於高教工會提出的各項質疑,教育部去年已函知校方不應將此借款列入帳務,今年5月也委託會計師查帳,並彙整不法情事函送屏東地院,目前解散董事會案仍在審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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