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公庫記者洪育增
香港反送中抗爭至今逾2個月,除了香港各區持續進行集會活動,台灣也有相關人權團體舉辦聲援活動。由香港邊城青年、台灣青年民主協會、台灣人權促進會、台灣公民陣線等民間團體組成的「香港人權關注在台灣」,11日下午在華山中央藝文公園集結超過300位民眾進行人體排字活動,呈現「FREE HONGKONG」字樣聲援香港。
「香港人權關注在台灣」指出,2017年台灣人權團體也曾來到中央藝文公園,以人體排字呈現「China Free Li」要求中國無罪釋放李明哲。兩年後,再次來到同樣的場地進行排字活動,傳達對於香港人民追求自由、民主的支持,兩次活動凸顯台灣民眾追求自由民主的決心,現場也設置「連儂牆」供民眾寫下對香港的祝福與鼓勵。
婦女新知基金會、台灣女性學會、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等團體也到場聲援,他們特別針對香港多起女性陳抗者被性羞辱事件表達抗議。台灣女性學會理事勤定芳指出,在6月12日包圍香港政府總部示威遊行中,一名女性陳抗者被男性員警拖行12公尺,過程中被員警拉起上衣導致內衣露出,當她向員警要求停止拖行、整理服儀時,竟遭員警拒絕。
除此之外,勤定芳也提到8月5日天水圍集會的案例,當時有位女性陳抗者遭男性員警拉扯裙子與內褲導致走光,甚至還被員警辱罵「臭雞」、「八婆」等。事後警方甚至將不當執法行為怪罪在該位女性陳抗者身上,認為是女性陳抗者穿裙子,才有執法過程中走光的風險與問題。
勤定芳認為,兩起事件凸顯女性陳抗者在抗爭現場除了受到武力鎮壓影響之外,還必須面對性別歧視、厭女文化等性羞辱。勤定芳呼籲,任何人的衣著、身體、性別、性都不應該被當作羞辱目標,該感到羞恥的是香港員警。
性別平等教育協會翁麗淑指出,「欺負女人」是歷史上層出不窮的事件,包括教導女性三從四德、綁小腳、燒死女巫、打死蕩婦等,對女性而言充斥著羞辱與恐懼。如今在性別意識逐漸抬頭的社會下,仍可看見香港警方對女性的羞辱與粗暴,強烈呼籲香港政府必須檢討不當執法過程,尤其是透過羞辱身體展現強度暴力的方式。
翁麗淑認為,身體就是政治,身體上的每一種裝扮與樣態都可以是一種抵抗,所謂的街頭抗爭不應該侷限在「衣冠楚楚」、「不應該穿裙子」、「不卑不亢」、「溫文有禮」等主流價值的規訓,任何服儀的女人都可以上街表達意見。
台灣青年民主協會理事、前台大學生會長吳奕柔提到,從六月初開始全台各地學生團體、公民團體開始關注香港議題,如今香港特首林鄭月娥遲遲未回應五大訴求,包括:撤回送中條例、收回對於示威活動的「暴動」認定、撤銷所有抗爭者罪名、追究警方濫權暴行、實行雙普選。吳奕柔指出,近日警方甚至濫權逮捕學生,像是香港浸會大學學生會長方仲賢被逮捕即是因為攜帶觀星筆,被警方認為持有攻擊性武器。吳奕柔認為,台灣在國際局勢與社會上所要面對的問題其實與香港相同,呼籲台灣學生開學後持續關注香港議題。
台灣人權促進會秘書長邱伊翎表示,香港警方在諸多抗議場合中以粗暴方式對待記者與陳抗者,不僅違反香港基本法,也違反國際人權公約。尤其以性羞辱對待女性陳抗者的方式,更是違反聯合國《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痛批警方的暴力行徑與性別歧視,並呼籲台灣各界站出來共同聲援香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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