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

官方稱三年前補償協議不具法律效力 收費員抗爭再起

文/公庫記者許詩愷

國道收費員自救會在2016年和政務委員林萬億、前勞動部長郭芳煜簽下補償協議,但三年後補償金仍未全面發放,收費員也不滿官方提出的年資計算公式,便對此提起行政訴訟;豈知官方改口稱協議只是林萬億個人和自救會的「君子協議」,並非正式「行政契約」,今(8/16)收費員前往凱道要求蔡英文出庭作證,並宣告重啟抗爭。

自救會律師邱柏青說明,君子協議意指非正式,或無強制力的協定,但自救會從2016年4月起和相關部會協商,共歷經七次會議,直到8月16日才簽字,當時林萬億、郭芳煜皆在場並簽署協議,應有行政契約之實,如今政府才改口說協議只代表林萬億個人意見,勞動部是參考君子協議進行補償,這讓自救會無法接受。

自救會顧問吳靜如也強調,該年8月20日時,總統蔡英文向媒體表示「解決國道收費員案是以前政府做不到的事。」並在9月執政百日時把收費員案列於政績上。吳靜如質疑,協商過程都有官方代表在場,蔡英文更公開背書,外界都以為收費員案真的結束了,實際上根本沒有完成救濟,現在自救會已經告上行政法院,難道政府還能說,那紙協議和他們毫無關係嗎?

國道收費員案起源2013年馬英九時期,他們因政府實施國道電子收費(ETC)而被大量解僱,接著收費員組成自救會爭取年資補償、轉職等權益,從2014年起展開百場抗爭。直到2016年8月16日,自救會與剛上台的蔡英文政府達成協議,由交通部、勞動部、遠通電收三方共同出資賠償。

邱柏青針對三年前的協議內容解釋,補償金總額分為遠通49%、政府51%,雖然遠通已把錢交給政府,但由於卡在「人數、級距」兩項重點,政府尚未撥款第三階段的款項,自救會也拒絕領取,才會衍生行政訴訟,並在「如何認定協議的法律效力」一事上衝突。

自救會會長孫秀鑾表示,原先協議第一項明訂「一年1.6基數 * 平均工資 * 年資」計算補貼金,事後勞動部卻逕行新增金額上限;以自救會內年資最長的收費員為例,她工作了26年,協議版和事後版的補貼將差到80萬左右,還有9名收費員在2013年底大量解僱前就被列入啟用ETC第一階段的精簡人力,卻被排除在政府協議之外,不得加入現在的求償行列。

「我們先被國民黨派警察打,接著被民進黨騙。」從2013年起便協助收費員抗爭的台灣國際勞工協會成員陳秀蓮痛批,收費員進行了上百場體制外行動,也未放棄過和體制協商,但向國民黨抗議就被抹黑成民進黨打手,向執政後的綠營抗議就反過來被罵是藍營側翼,政黨輪替了,政府卻沒有真正重視過這些受害者們。

陳秀蓮舉例,工商團體曾在上次大選前「面試」三位總統候選人,當天許多勞工團體到會場外抗議,促成尚未當選的蔡英文在2016年1月4日和各個社運組織見面,直言她有誠意解決問題,承諾會成立專案小組協助收費員案,而同年8月18日,前行政院長林全再度和社運人士們會談,甚至全程網路直播,當天晚上收費員便和林萬億、郭芳煜簽署協議。陳秀蓮強調「如果當時林萬億就認為這只是『君子協議』,你們就不要馬上邀功說解決了收費員案。」

由於本案仍在行政訴訟程序中,自救會要求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傳喚蔡英文為證人,證明林萬億到底是不是根據中央旨意簽字,接著自救會繞行總統府前的凱達格蘭大道、公園路口近十圈,高呼「蔡英文出庭作證」、「拖三年,沒解決」「連任前,先面對」等口號,並宣告國道收費員抗爭正式重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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