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人本教育基金會
105年10月20日,台中市烏日國小一位患有先天性心臟病的A學生被導師要求到操場跟班上同學一起練跑,跑完兩圈操場後,A生回到3樓的教室不到1分鐘,人便休克倒地。10分鐘後,學校叫了救護車,但A生因為腦部缺氧過久,成為植物人。
不是先天問題,是人為疏失
A生自出生即患有先天性心臟病,從幼稚園到小學,A生只要換了一位帶班老師,父母都會重複提醒學校及老師,烏日國小的學生生命安全資料卡也記載著,A生無法做激烈運動。
然而,出事當天,烏日國小從老師、校護到學校的緊急傷病處理全部出了問題。
該班級明明有一半的學生是到別的教室上英文課,另一半的學生被盧姓導師要求去操場練習跑步,盧師自己則因為腳受傷不方便下樓,而獨自留在3樓班級教室裡休息。老師明知A生有先天性心臟病,卻要求A生跟著班上一半的同學到操場跑步,也未請其他老師或行政人員代為看顧。A生跑步回到教室後不到一分鐘便休克倒地,班級教室內備有電話,但老師卻沒有立即打電話叫救護車或打內線電話通知校護及校方人員,反而派了班上一名學生到位於一樓的健康中心找校護。
離譜的是,媽媽還接到學校的電話,詢問是否可以叫救護車。而且學校打119的時候,通報的是學生癲癇發作。
其實早在同年4月,A生就曾經因為打籃球暈倒被抬進健康中心。當時練姓校護電話告知家長A生癲癇發作,請A母馬上到校載A生去醫院就醫。但經過台中榮總的醫生診斷,A生是心臟問題而非癲癇發作,當時A母便已轉知校護A生沒有癲癇問題。沒想到過了半年,A生再度昏倒,學校仍然錯誤告知119為癲癇發作。這學校到底出了什麼問題?!而學校明明設有AED自動體外心臟電擊去顫器,校護的急救卻僅施行了CPR而沒使用AED,讓人不禁懷疑校護每年的相關研習課程到底學到了什麼?
因為學校的緊急傷病處理出現極大的漏洞,導致A生從昏倒到打電話叫救護車,中間已隔了最關鍵的黃金10分鐘,從此成為植物人。
學校未落實相關法規,罔顧學生生命安全
依據學校衛生法第12條之規定,學校對於患有心臟病…等重大傷病之學生,應加強輔導與照顧;必要時,得調整其課業及活動。烏日國小在已知A生患有心臟病的情況下,不但未提供加強照顧,還逕自幫A生報名路跑活動,而且路跑活動並非正式課程,為何沒有發家長同意書就強制參加,已有明顯違失。又,事發當日練跑並非全班學生都到操場跑步,該班導師明知A生為先天心臟病學生,卻要求A生到操場練跑,又沒有請其他老師代為看顧,顯然違反加強照顧之規定。
從學校的處理流程來看,烏日國小顯然沒有落實《教育部主管各級學校緊急傷病處理準則》第4條及第6條「學校應訂定下列緊急傷病處理規定,並公布之:…」與「學校應協助教職員工及學生定期接受基本救命訓練課程至少四小時及緊急救護情境演習…」辦理。而事發至今已將近三年,烏日國小仍未訂定自校的緊急傷病處理要點。我們不禁想問,沈俊達校長,你真的檢討了嗎?
定調意外事件,惡夢不會結束
烏日國小從事發至今,對家長沒有任何一句道歉,學校只幫家長申請了學生保險及教育部急難救助金2萬元的費用。自學校知道家長提告後,便再也不與家長連繫,連檢察官請雙方調解,校方也拒絕;從此未再關心過A生及其父母。A生家長除了孩子進醫院的第一天有見到教育局的藍姓督學,督學給了一張名片之後,教育局便再無連絡。從學校到教育局,顯然把這次事件定調為意外事故。
但是學生在學校運動休克至植物人並非單一事件,光是在台中,101年豐原國中也曾經發生一起學生身體不適參加大隊接力競賽,在抵達終點後失去意識,變成植物人的案件。才短短幾年,又發生烏日國小的案件。
從學校到教育局,如果每一次都把類似事件視為意外事故,而不檢討系統性的問題,教育局不主動啟動調查,就表示不願意檢討所轄學校在緊急傷病處理流程或者教職員急救訓練上的缺失。醫生已診斷證明A生有先天性心臟病老師卻不以為意、緊急傷病處理準則學校不落實,政府不願擔負起監督及預防的責任,那誰能保障孩子進入學校的生命安全?
為此請監察院訪談本案關係人(烏日國小校長沈俊達、體育組長、校護練OO、導師盧OO;現任台中市教育局局長楊振昇、時任台中市教育局局長彭富源、藍淑美督學及相關承辦人員等)以查明查處程序問題,並依事證糾正台中市政府教育局、烏日國小,彈劾相關失職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