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鳳鐵旁重劃案迫遷爭議未平 自救會要求監察院調查不法

文/公庫記者楊鵑如

在高雄鳳山車站旁被迫參與公辦市地重劃的居民,組成「鳳山鐵路地下化反重劃自救會」,昨(9/6)天前往監察院陳情,訴求監察委員應調查本重劃案程序違法之處,保護人民生命財產權。來自台中黎明幼兒園案、東勢「山城科技園區自辦重劃案」等全台反迫遷團體也組成「台灣土地正義行動聯盟」前往聲援。

高雄市政府為配合高雄鐵路地下化延伸至鳳山的計畫工程,將鳳山車站周圍8公頃土地規劃為第85期市地重劃範圍,本重劃案2004年通過內政部都委會決議,2013年公布細部計畫,2016年內政部核定公告實施。

反迫遷住戶陳美孜表示,重劃案範圍原本有113戶,至今剩5戶,政府自核定本案後並不理會反對戶所提出的程序違法之處,2017年起高市府即依據《平均地權條例》、以妨礙施工的理由,可代為拆除反對戶的家,居民隨時面臨迫遷命運。

鳳鐵地下化反重劃自救會

反對戶陳家質疑重劃案不具正當性,由於陳家所在範圍被劃作15米道路使用,實際上台鐵管理局有國有土地可供道路開闢使用,高市府未優先審酌使用國有土地,卻將私人土地劃設為公共設施用地,與《都市計畫法》第42條規定不符,導致人民的財產權、居住權受到高市府的侵害。

反對戶陳文華表示,一家人住在鳳山火車站旁已經第四代,現行重劃政策使重劃區範圍內居民,即使提出異議也無法不參與。他提到鳳山火車站地下化主要計畫在2004年經過內政部577次決議函提到,請高市府在五年完成細部計畫,卻遲至到2013年才擬定,質疑未依法行政。

陳文華提到,自己也不斷在內政部核定前的公辦說明會、座談會提出異議,以為高市府會依照《市地重劃實施辦法》16條重新修正後再報內政部,然而高市府地政局在未回覆異議者的情況下市府,仍「蠻幹」送內政部在2016年核定通過。自救會要求監察院應調查本案不法之處。

「不分藍綠,無法拼經濟,卻拼百姓的財產當經濟!」陳美孜說,高市府無視反對戶提出的異議,逕行配地與提存補償金,隨時面臨拆遷危機。若被迫遷後因土地不知何時還回,得自行承擔租屋費用,恐怕補償費用都得付出租金,日後有了配地也沒錢蓋房子。

土地正義行動聯盟成員鄭宇焱則說,也有反對戶坐落在國有土地或沒有產權者,在重劃政策中未處理安置,只能倚賴地方政府的社福資源。

鳳鐵地下化反重劃自救會居民陳文華

「全國級的交通運輸周邊公共道路,卻由一小群居民來承擔成本。」鄭宇焱說,市地重劃原本的精神是讓一小區的居民能夠改善生活環境,鳳鐵案爭議點在於高市府透過鳳鐵週邊市地重劃行為,因應國家大規模公共設施。

鄭認為鳳山車站旁的公共實施本應由政府財政負擔,卻透過公辦市地重劃方式,從中取得抵費地與財政收入再來建設公共道路,這樣的設施遠超過鳳山車站周邊地區的人民所負擔的。

根據《平均地權條例》規定,地方政府在共同負擔不超過45%的情況下,就可以免除所有土地所有權人的同而實施重劃案,因此鳳鐵重劃案在陳家不斷表達反對意見的情況下,政府可不採納或不回覆,人民的參與監督流於形式。

鄭批評,政府透過市地重劃獲取抵費地,往後還能在鳳鐵車站周邊「賣容積」,可以讓開發商購買蓋房容積率,變成政府大量獲取財政收入、土地利益的政策工具,盼請監察院針對鳳鐵重劃案進行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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