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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明】欲改善大專師資結構 教育部該增加公共教育經費 而非砍兼任教師補助  

文/台灣高等教育產業工會

日前,教育部宣稱將於109學年度修訂私校獎補助款的教師補助指標,取消「四名兼任教師折算成一名專任教師」的計算,宣稱希望透過此政策引導私校多聘專任教師,以改善大專師資結構,並減少流浪教師。

對此,高教工會表示:長年以來我們不斷呼籲教育部應正視大學為節省人事成本,大量聘任「兼任教師」與「專案教師」取代專任教師,所造成的不正常高教環境。教育部終於遲至今日有所反應,然其所祭出的「政策工具」非但無法根本改善結構問題,以「砍補貼」而非「增加教育經費」之方式,也可能造成私校教育資源與兼任教師之處境雪上加霜。

兼任教師作為補充性教學人力,本來就應該獲得一定比例的教育資源。教育部的「砍兼任教師補助」的政策工具,其最可能帶來的效果將是:兼任教師原本就所剩無幾的勞動保障更趨於惡劣,同時也將衝擊私校學生的教育資源。

對私校來說,聘任兼任教師的成本縱使扣除教育部的補助款,仍舊是大幅低於專任教師。因此該政策對於促使大學校方改聘專任教師的效果實難顯著。所可能造成的後果反而是私校「挖東牆補西牆」:既然兼任教師的補助款變少了,那學校就砍兼任老師的鐘點費與教學資源、威脅兼任教師不要在學校投保勞健保,以惡化兼任教師的勞動保障來填補被教育部砍掉的經費;又或是宣稱私校教育經費不足,因而提出「調漲學生學雜費」的要求,讓私校原本就以學費為主要教育經費來源的扭曲現象更加惡劣。

工會強調,面對現下大專院校唯成本考量的辦學方針,教育部倘若真希望改善大學師資結構,更該採取的作法有下面三個方向:

一、增加聘專任教師的補助而非取消兼任教師的經費補助

為減緩上述對兼任教師與私校學生的不良衝擊,教育部與其「砍兼任教師補助」,其更該採取的是「增加聘專任教師補助款」之充實資源的作法。如此既能確保不會壓縮兼任教師與私校學生的資源,同時也能鼓勵私校多聘任專任教師,還能進一步改善現行私校以學費辦學的不良體質。

若真要改變折抵方式,教育部該做的也是從生師比的計算公式下手,例如:按照聘僱每名專兼任教師的人事成本落差比例,變更現行「四名兼任教師即可折算為一名專任教師」的基準(實際上,以每位兼任教師平均任課四學分,每月收入約一萬元、寒暑假不支薪計算,則大約十名兼任教師的人事成本才等同一位專任教師),以核實計算。而非用砍補助如此萎縮教育資源的粗糙做法。

二、法制化保障兼任教師與專案教師之勞動權益 

另一個能真正落實讓大學正常聘任的政策方向,其實是該讓所謂「非典型教學人力」(包括兼任教師、專案教師、約聘教師…等)都能獲得合理且有法律保障的勞動待遇。大學之所以走歪風,不聘專任卻大量聘任兼任教師的根本原因,並不是因為教育部提供兼任教師補助,而是因為兼任教師薪資勞動待遇太過低廉差勁,便宜耐操卻又隨時可以用完即丟,學校不用負擔任何雇主應盡的法律責任。

倘若教育部真有意願改善這等問題,就應該從根本改善非典型教學人力的勞動處境,包括在鐘點費與薪資待遇上應該與專任教師「同工同酬」,包括應盡速讓兼任教師一體適用勞動基準法與教師法的法律保障。如此搭配提供私校聘請專任教師的充足補助,才能從根本改善高教師資結構。只要教育部一日還放任校園內存在有「次等人力」、「免洗人力」,那就是不斷提供誘因讓大學不願聘任正式的專任教師。

三、邁向「教育公共化」,針對公、私立大專院校政府應全面擴充高教經費

最後工會呼籲,台灣目前的高教目標應以朝向「公共化」之方向前進,大學校園內之所以有越來越多不合理的教育現象產生,包括:學校不再以創造良善的教學與研究環境為主要目標,大學老師反而變成招生與產學業務員,就是因為多數私校多仰賴以學生之學雜費辦學,所打造出「唯成本考量」的辦學方向。唯有徹底改變私校經費來源的結構問題,回歸辦學應以創造學術自由、良好求學環境為目的,在此目標下,大學辦學者才可能改變目前「最小化教學成本」的心態,回應校內專任教學人力的需求,而非以便宜人力進行取代,犧牲教師勞動權與學生受教權。 

綜上,對於教育部此錯誤政策可能帶來對兼任教師與私校學生的不良衝擊,高教工會認為教育部應該更加審慎進行長期規劃考量,吸納民間教師團體與學生團體的意見與評估。否則宣稱要「改善大學師資結構」,祭出的卻是如此粗糙不堪的政策工具,反而讓人質疑教育部是否僅是假改善師資結構之名,行真砍公共教育經費之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