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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廢災民首次開協商會議 行政院:再研究

來自蘭嶼、北海岸、台東的「核廢災民」及反核團體,在7/29與行政院召開首次的「民間與官方核廢料處置協商平台 」,提出各地的訴求。

蘭嶼居民與核廢料已經共存三十年,蘭嶼部落文化基金會秘書長希婻瑪飛洑訴求「立即遷出核廢料」,應與選出最終候選場址脫鉤。

台東廢核反核廢聯盟秘書長蘇雅婷則說,台東達仁鄉南田村目前被選為最終候選核廢場址,她批評政府將蘭嶼核廢料無法遷出的責任,推到還沒決定最終場址,是很弔詭的事情。

北海岸居民則是反對核一廠進行核燃料棒的就地貯存,政府與台電決定在8月進行「熱測試」,全無當地居民參與決策。

今天會議的議案主要有三項:

一、媒體報導經濟部可能將修法《低放射性廢棄物最終選址設置條例》裡所規範的「全縣公投」,縮小範圍至「鄉鎮公投」,減少選出核廢最終場址的阻礙。「核廢災民」要求經濟部應停止錯誤修法規劃。

二、行政院長江宜樺4/3與各地核廢災民見面,口頭承諾思考將蘭嶼核廢場遷出與低階最終選址脫鉤,期望政府有實際作為。

三、核一廠所存放的核燃料棒擠放在濕式貯存池內,台電在8月將進行移至露天乾式貯存箱內的「熱測試」,預計乾式貯存可存放四十年。北海岸居民痛批台電宣稱的「中期處置」,沒有在地居民參與決策的程序,要求在正式啟用前辦理正式地方公投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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