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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與惡》被槍決的「李曉明」 是否還活在你我身邊?

圖片堤供 / 公共電視

文 / 夕羽

台劇《我們與惡的距離》中的「李曉明」在電影院開槍隨機殺人,令人直接聯想到2014年於台北捷運犯下駭人聽聞、大規模隨機殺人案的鄭捷;儘管鄭捷於2016年槍決伏法,但仍留給社會許多的疑問,「一個正常成長背景、看起來與身邊孩子、同學看來無異的年輕人,為何會犯下如此滔天大罪?」

李曉明與鄭捷犯案後皆無明顯悔意、拒絕與家屬見面、封閉自己抗拒外界接觸;而死刑執行令同樣來得突然,讓辯護律師措手不及,導致其犯罪原因與動機也在槍響後消逝,社會再也無從得知。

台灣廢除死刑推動聯盟執行長林欣怡表示,鄭捷遭槍決後意外接到許多支持的電話,很多民眾納悶這個與自己小孩、同學無異的鄭捷為什麼會變成這樣?我們是否隨時會成為下個受害者?「死刑也許讓素樸的正義感及情緒獲得宣洩,但根本問題依然無解,政府也無法提出解決之道。」

鄭捷青春期時所撰寫的詩作

鄭捷辯護律師黃致豪曾說,「鄭捷不是打娘胎出來就拿了兩把刀的。」鄭捷沒有精神疾病、成長於中產家庭、未有受暴經歷、文筆更是出類拔萃,完全就與你我身邊的每個人無異;黃致豪從與他接觸過程中觀察,「疏離狀態」與「自我成就感缺乏」不斷累積使他萌生惡念,在缺乏最後的聯繫與羈絆時,就產生犯罪行為。

台灣精神醫學會秘書長、林口長庚醫院復健及社區精神科主任張家銘認為,犯罪不是突然生成,從日常的字裡行間內就可找到蛛絲馬跡;依自身臨床經驗,曾遇過一個孩童的每幅畫作都是各式爆炸、血腥屠戮的景象,這憑這條線索就提醒著親友、專業人員須盡速介入關心。

張家銘強調,台灣監所缺乏獨立精神病間,許多犯人除了受懲罰也須受治療,如果擱置不處理只會不斷再犯,但現況中監所矯治及心理輔導人員仍嚴重不足;張認為,社會須從每個生命中學習,只有更了解犯罪的成因,才有可能避免憾事重演,這是無可迴避的重要課題。

林欣怡說,犯罪者絕須受到應有懲罰,然而「無犯罪的大同世界只是美好的想像」,人自出生、成長的過程一定會受周遭環境影響,如果將犯罪的責任完全歸因於個人,社會將更加疏離,也更容易產生犯罪,「社會安全網」的責任就是要防止個人陷入孤立、失去立身、出頭的機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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